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現有地鐵出入口多為地面一層結構,僅具備進出地鐵車站的功能。本實用新型包括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其上層設置有反暴恐執勤點建筑。執勤點建筑的下部為實體結構,上部為透明或半透明建筑材料;實體結構上均勻開設有多個通風孔,并安裝有通風設施;執勤點頂部為活動屋頂,其與相鄰墻體之間設置有液壓升降屋頂裝置;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設置有速降區,安裝有緊急滑降柱,其底部底面為落地緩沖區。本實用新型的執勤點與地鐵出入口建筑相結合,將具備執勤點在城區內分布合理,警力支援交通便利,具有投資及占地節省等優點。
【專利說明】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地鐵等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形式,具體涉及一種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地鐵等地下建筑出入口大多為地面一層建筑形式,僅具備人員進出地下建筑的功能,建筑功能單一,無法為反暴恐提供必要的功能條件,不適宜目前各城市反暴恐社會環境。
[0003]反暴恐人員在執勤時,需要一個較舒適的執勤環境來保障執勤人員的身體及精神處于良好狀態;需要360度全方位的觀察條件對周圍環境進行監控;需要讓暴恐份子看見執勤人員以增加威懾力;需要讓群眾看見執勤人員以增加心理安全感;需要快速出警處置突發事件;需要在處突時有射擊支撐和掩蔽場所;需要及時獲取上級指揮命令和反暴恐信息。目前各城市,均未見有此類功能設計的公共建筑。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使得有反暴恐需求的城市的地鐵出入口建筑具備社會化反暴恐執勤的條件。
[0005]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6]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包括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其一層設有地下建筑出入口,其特征在于:
[0007]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上層設置有反暴恐執勤點建筑,反暴恐執勤點建筑的下部為實體結構,上部四周為透明或半透明建筑材料側墻,頂部為活動屋頂;
[0008]實體結構上均勻開設有多個通風孔,并安裝有通風設施;
[0009]頂部的活動屋頂邊緣與相鄰墻體之間設置有液壓升降屋頂裝置。
[0010]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設置有速降區,安裝有緊急滑降柱,緊急滑降柱底部底面為落地緩沖區。
[0011]緊急滑降柱頂部安裝有公安警報燈、公安無線電臺天線和公安視頻監控攝像機。
[0012]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頂部邊緣設置有女兒墻。
[0013]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0014]本實用新型的反暴恐執勤點與地鐵等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建筑相結合,將具備執勤點在城區內分布合理,警力支援交通便利,投資及占地節省等優點。按此方案建設的地鐵等地下建筑出入口,可為反暴恐人員提供一個環境較舒適、觀察全面、信息獲取及時、具備快速反應出警的公共建筑條件,使地下建筑出入口的公共服務能力得到擴展,為反暴恐提供基礎支持,建筑方案簡單,設施功能完備,造價低廉。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A處大樣圖。
[0017]圖中,1-地下建筑出入口,2-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3-透明或半透明建筑材料側墻,4-反暴恐執勤點建筑,5-女兒墻,6-實體結構,7-通風設施,8-落地緩沖區,9-緊急滑降柱,10-公安警報燈,11-公安無線電臺天線,12-公安視頻監控攝像機,13-液壓升降屋頂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的說明。
[0019]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包括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其一層設有地下建筑出入口 1,頂部邊緣設置有具備掩蔽及射擊支撐能力的女兒墻5。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上層設置有反暴恐執勤點建筑4,反暴恐執勤點建筑4的下部為實體結構6,上部四周為透明或半透明建筑材料側墻3 (如有機玻璃或無機玻璃等),頂部為活動屋頂。實體結構6上均勻開設有多個通風孔,并安裝有通風設施7。頂部的活動屋頂與相鄰墻體之間設置有液壓升降屋頂裝置13。
[0020]地鐵出入口主體建筑2設置有速降區,安裝有緊急滑降柱9,參考《消防站建筑設計標準》【GNJ1-81】第3.0.7條設置,緊急滑降柱9底部底面為落地緩沖區8。緊急滑降柱9頂部安裝有公安警報燈10、公安無線電臺天線11和公安視頻監控攝像機12。
[0021]夏季執勤時,可通過液壓升降屋頂裝置13升降4的活動屋頂,配合通風設施7構建對流通風環境,有利于執勤點內散熱及用電節能。
[0022]出警時,可利用緊急滑降柱9完成從出入口上方至地面的快速滑降出警,在落地緩沖區8落地,保障滑降落地的安全。
[0023]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不限于實施例所列舉,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本實用新型說明書而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采取的任何等效的變換,均為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權利要求】
1.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包括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其一層設有地下建筑出入口(1),其特征在于: 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上層設置有反暴恐執勤點建筑(4),反暴恐執勤點建筑(4)的下部為實體結構(6),上部四周為透明或半透明建筑材料側墻(3),頂部為活動屋頂;實體結構(6)上均勻開設有多個通風孔,并安裝有通風設施(7); 頂部的活動屋頂邊緣與相鄰墻體之間設置有液壓升降屋頂裝置(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 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設置有速降區,安裝有緊急滑降柱(9),緊急滑降柱(9)底部底面為落地緩沖區(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 緊急滑降柱(9)頂部安裝有公安警報燈(10)、公安無線電臺天線(11)和公安視頻監控攝像機(1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反暴恐執勤多層地下建筑出入口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 地下建筑出入口主體建筑(2 )頂部邊緣設置有女兒墻(5 )。
【文檔編號】E02D29/045GK204139204SQ201420580087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9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9日
【發明者】鄧彬, 張曉武, 孫禮超, 徐紅, 潘安, 張偉喜, 同慶 申請人:中鐵第一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