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線形樁基礎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包括用于連接上部結構的傾斜上段和用于埋入地下的豎直下段,所述豎直下段的上端面與傾斜上段的下端面相連接,所述傾斜上段的上端面中心與豎直下段的上端面中心之間的連線為折線,所述折線在豎直下段上端面上的投影延長線與二者連接處的交點為折點,所述折點位于傾斜上段與上部結構連接件的錨固端下部且位于豎直下段計算埋深地面以上。本實用新型利用樁基礎的折線形結構抵消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從而滿足樁基礎的水平承載力,避免采用增大樁徑樁長的辦法,也減少基礎鋼筋的使用量,特別適用于有一定的計算出露高度、基礎水平作用力又比較大的樁基礎。
【專利說明】折線形粧基礎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領域的基礎結構,特別是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樁基礎可以承載比較大的基礎豎向作用力,但樁基礎的水平承載力一般比較低,當基礎水平作用力的效應比較大時,一般采用增大樁徑或加大樁埋深以使樁基礎滿足承載力要求,但增大樁徑或加大樁埋深會使基礎工程本體費用增加,也可像港口工程采用斜樁基礎,但斜樁基礎的施工設備比較復雜,施工費用也比較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鑒于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利用折線結構抵消部分基礎水平作用荷載效應,從而減少基礎本體工程量。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包括用于連接上部結構的傾斜上段和用于埋入地下的豎直下段,所述豎直下段的上端面與傾斜上段的下端面相連接,所述傾斜上段的上端面中心與豎直下段的上端面中心之間的連線為折線,所述折線在豎直下段上端面上的投影延長線與二者連接處的交點為折點,所述折點位于傾斜上段與上部結構連接件的錨固端下部且位于豎直下段計算埋深地面以上。
[0005]進一步的,所述傾斜上段與上部結構采用地腳螺栓連接,所述折線的斜率值不大于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與豎向力的比值。
[0006]進一步的,所述折線的斜率值取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與豎向力的比值。
[0007]進一步的,所述上部結構直接延伸與傾斜上段相連接,所述折線的斜率值與上部結構主材的斜率值一致。
[0008]進一步的,所述折線的傾斜方向與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方向相反。
[0009]進一步的,所述折線形樁基礎在傾斜方向的120度平面范圍內的縱向主筋斷開成上段斷開主筋和下段斷開主筋,所述斷開主筋均具有在另一段的錨固長度。
[0010]進一步的,所述折線形樁基礎的徑向截面為圓形。
[0011]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合理、傳力途徑清晰、減少基礎規格等優點,特別適用于基礎水平作用力效應比較大的樁基礎。與現有樁基礎結構形式相比,本實用新型利用折線結構抵消部分基礎水平作用荷載效應,因此可以采用比較小樁徑或比較小埋深的樁基礎型式,也使樁基礎結構應力減少,可以減少基礎受力鋼筋的截面積,從而減少基礎本體工程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0014]圖2為圖1中A-A處的剖視示意圖。
[0015]圖3為圖2的局部示意圖。
[0016]圖4為圖3中B-B處的剖視示意圖。
[0017]圖中:1-豎直下段,2-傾斜上段,3-下段斷開主筋,4-上段斷開主筋,5-未斷開主筋,Θ -斷開主筋角度范圍,D-折線的傾斜方向,H-水平力,Z-折線,O-折點,O1-豎直下段的上端面中心,O2-傾斜上段的上端面中心。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如圖f 4所示,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包括用于連接上部結構的傾斜上段2和用于埋入地下的豎直下段1,所述豎直下段I的上端面與傾斜上段2的下端面相連接,所述傾斜上段2的上端面中心O2 (也是上部結構連接件中心)與豎直下段I的上端面中心O1之間的連線為折線Z,所述折線Z在豎直下段I上端面上的投影延長線與二者連接處的交點為折點0,所述折點O位于傾斜上段2與上部結構連接件的錨固端下部且位于豎直下段I計算埋深地面以上。
[0019]在本實施例中,當傾斜上段2與上部結構采用地腳螺栓連接時,所述折線Z的斜率值不大于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H與豎向力的比值,所述折線Z的斜率值可優先取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H與豎向力的比值。當上部結構直接延伸與傾斜上段2相連接時,所述折線Z的斜率值與上部結構主材的斜率值一致。所述折線Z的傾斜方向D與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H方向相反。
[0020]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折線形樁基礎在傾斜方向D的120度平面范圍內的縱向主筋斷開成上段斷開主筋4和下段斷開主筋3,所述斷開主筋均具有在另一段的錨固長度。所述折線形樁基礎的徑向截面為圓形,但并不局限于此,還可以是方形等。
[0021]施工時:先確定基礎與上部結構連接件錨固端下部的位置,結合現場樁基礎的計算出露高度,從而確定折線形樁基礎的折點O位置;再根據基礎與上部結構連接件的斜率或水平力H與豎向力的比值確定折點O以上部分(即傾斜上段2)的斜率,即折線Z的斜率;折點O以下部分(即豎直下段I)采用常規的樁基礎施工方式施工,折點O以上部分采用組模澆制。其中,當折點O以下部分為水下澆制混凝土時,折點O以上部分應采用二次澆制模式,否則可以一次澆制;當采用二次澆制模式,折點O以上部分的陰角處鋼筋應在折點O以下部分預留插筋。
[0022]本實用新型利用樁基礎的折線形結構抵消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從而滿足樁基礎的水平承載力,避免采用增大樁徑樁長的辦法,也減少基礎鋼筋的使用量,特別適用于有一定的計算出露高度、基礎水平作用力又比較大的樁基礎。設置在斜坡面上的樁基礎,或在平地上計算出露高度比較大的樁基礎,均因基礎計算出露高度比較大,水平作用力的效應就比較大。在這種條件下,可以采用折線形樁基礎。
[002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涵蓋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連接上部結構的傾斜上段和用于埋入地下的豎直下段,所述豎直下段的上端面與傾斜上段的下端面相連接,所述傾斜上段的上端面中心與豎直下段的上端面中心之間的連線為折線,所述折線在豎直下段上端面上的投影延長線與二者連接處的交點為折點,所述折點位于傾斜上段與上部結構連接件的錨固端下部且位于豎直下段計算埋深地面以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上段與上部結構采用地腳螺栓連接,所述折線的斜率值不大于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與豎向力的比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線的斜率值取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與豎向力的比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結構直接延伸與傾斜上段相連接,所述折線的斜率值與上部結構主材的斜率值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線的傾斜方向與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水平力方向相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線形樁基礎在傾斜方向的120度平面范圍內的縱向主筋斷開成上段斷開主筋和下段斷開主筋,所述斷開主筋均具有在另一段的錨固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折線形樁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線形樁基礎的徑向截面為圓形。
【文檔編號】E02D5/48GK203924048SQ201420345507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26日
【發明者】劉瑞安, 陳立闖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