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包括基坑工程的支護樁,它的樁頂設有鋼筋砼蓋粱并連成整體,該蓋粱中穿設有錨拉桿,它的一端設有螺紋部、另一端連接錨栓,該錨拉桿螺紋部穿過蓋粱并用擰緊螺母與之固定,錨栓包括傘面與傘骨,該傘面是由纖維布縫制的口袋,它底部為正方形,該口袋的轉角處均縫制長條纖維布,該口袋轉角點設有多個間隔套,傘骨穿入該間隔套中,口袋連接注漿管與短管,口袋與注漿管、短管用纖維繩扎緊,短管下端插入掛桿管并焊接一體,該掛桿管的設有多個圓孔槽,傘骨裝入該圓孔槽內;本實用新型優點是具有優異的保持恒定的抗拔力性能,提升了基坑工程的使用可靠性與安全性。
【專利說明】—種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土木建筑工程中軟土地層的地下室施工基坑工程,尤其是涉及一種用錨拉替代基坑內支撐的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國家建設與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的汽車擁有量劇增,造成城市道路堵阻以及停車難問題,小區建設中須保持每戶的車位面積,都須安排在地下室,如何應用地下空間是體現國家城市發展的象征,為此可利用的地下空間,如廣場、綠地、道路、建筑物等下面將可利用的地下空間均建造成地下室,以用于停車、行道、商場、娛樂等應用,地下室的建造必須有相應基坑工程,該基坑工程就須要一種傘狀承壓地錨裝置技術。
[0003]如果地下室的面積越來越大,大到數萬至十余萬平方米,在基坑內根本無法設內支撐,須用錨拉結構來保證基坑工程中的圍護結構的穩定與安全,面積較小也有近萬平方米,基坑內設支撐占用了土方施工的空間,影響了基坑內挖土施工與施工工期。
[0004]目前市場上應用的有漿襄錨桿、可回收的漿襄錨桿、布袋注漿錨桿、土釘等,均以錨桿直徑的周長面積與土的摩阻力形式來實現錨桿的錨拉力;根據軟土蠕變特性工程中應用的錨桿的錨拉力均逐漸在降低,在工地對上述錨拉方案進行抗拔力檢測時可知,錨拉力檢測抗拉到設計抗拔力時,不能保持恒定的抗拔力,而是隨著時間的延長而抗拔力在逐漸在變小,靠抗拔力的基坑變形在增大,而不會穩定,如果想把逐漸在變小抗拔力通過張拉補足,而達不到檢測時的設計抗拔力值;如繼續增加拉拔力就將錨桿拔出土層,軟土的蠕變性質對錨桿的抗拔力影響很大,按基坑工程設計規范,在軟土中應用錨桿必須抗蠕變的抗拔試驗,抗拔值太小,工程上常用瞬時抗拔力值應付,實際上軟土中錨桿的抗拔力在逐漸變小,基坑的位移自然就大,甚至于抗拔力失效而危及基坑的安全后果。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現狀而提供一種具有保持恒定的抗拔力的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
[0006]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坑工程的支護樁,該支護樁的樁頂設有鋼筋砼蓋粱并連成整體且封閉連續,該蓋粱孔中穿設有錨拉桿,該錨拉桿一端設有螺紋部、另一端連接錨栓,該錨拉桿螺紋部穿過所述蓋粱并用擰緊螺母與之固定;所述錨栓包括傘面與傘骨組成,該傘面是由纖維布縫制的口袋,該口袋底部為正方形,該口袋的轉角處均縫制長條纖維布加強,該口袋轉角點設有多個間隔套,所述傘骨穿入該間隔套中,所述口袋連接注漿管與短管。
[0007]所述注漿管與所述短管通過連接板焊接為一體。
[0008]所述口袋與所述注漿管、所述短管用纖維繩扎緊。
[0009]所述短管下端插入掛桿管并與該短管焊接一體;該掛桿管的同一周邊設有均分的4個圓孔槽,所述傘骨裝入該圓孔槽內。
[0010]所述傘骨的端頭設有彎拆90度的擋邊,該擋邊插入所述掛桿管的圓孔槽內。
[0011]本實用新型施工程序是:
[0012]第一步,按設計錨拉力要求確定鉆孔的間距,用鉆桿鉆入土層,鉆桿內清除進入管內的軟土 ;
[0013]第二步,將所述錨拉桿與所述錨栓連接成一根直桿,插入鉆桿內至底;
[0014]第三步,拔出鉆桿,將所述錨拉桿與所述錨栓留在土層內;
[0015]第四步,施工所述蓋梁,先用塑料套管套入所述抗拔桿,該套管隔離所述抗拔桿使得不被砼澆在一起,便于回收;然后拌制水泥漿,其體積按略小于所述錨栓的實際體積(相當于實際體積的95% ),壓力注入漿液過程將收縮的所述錨栓緩慢展開呈傘狀;待所述錨栓內水泥漿達到強度,擰入所述螺母,其擰緊力即為施加的預應力;
[0016]第五步,土方開挖施工完畢并地下室底板澆筑完成后,支護樁不靠錨拉力也足以穩定時,即可擰出所述螺母,反向旋出所述錨拉桿回收待下一工程應用,而錨栓永久留在土層內。
[00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具有優異的保持恒定的抗拔力性能,從而大大提升了基坑工程的使用可靠性與安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9]圖2本實用新型經過壓力注漿后展開的錨栓示意圖;
[0020]圖3本實用新型傘架結構示意圖;
[0021]圖4為圖3的A-A方向視圖;
[0022]圖5傘狀承壓地錨施工程序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24]如圖1?圖5所示,它具體地采用如下結構,包括基坑工程的支護樁1,該支護樁的樁頂用鋼筋砼蓋粱2連成整體且封閉連續,它們組成該基坑工程的支擋結構;
[0025]由于在所述基坑內挖土須用內支撐或錨拉結構來保證支護結構的穩定,該錨拉結構由帶螺紋的錨拉桿3與帶傘架結構的錨栓20組成;錨拉桿3穿過蓋粱2并用螺母22擰緊固定,該擰緊力相當施加錨拉桿的預應力;如圖1所示;
[0026]該錨栓20包括傘面與傘架組成;該傘面是由纖維布縫制的口袋10,該口袋底部為正方形,口袋10的縫制轉角處均用長條纖維布13加強,正方錐形的轉角點縫制間隔套11,傘骨9穿入間隔套11中,口袋10的上口套入傘架短管6與注漿連接短管4,用纖維繩12扎緊,如圖2所示;該錨栓在注漿前呈收緊狀態,有如末打開的傘狀;
[0027]該傘架包括注衆連接管4與短管6,該連接管與短管通過連接板8焊接為一體;短管6的下端插入掛桿管5,并沿管周與短管焊接一體,掛桿管5的同一周邊設有均分的4個圓孔槽,該圓孔槽內裝配有傘骨9,傘骨9的端頭設有彎拆90度的擋邊,該擋邊插入掛桿管5的槽口內,如圖3所示,該傘架收緊時呈未打開的錨栓傘待用。[0028]當基坑工程完成后,可反向擰旋錨拉桿3即可脫離錨栓20,以回收待下一工程應用;
[0029]通過連接管4將錨拉桿3與注漿前的錨栓連接,插入用鉆機鉆入土層的鉆孔套管內;退出鉆孔套管,按口袋10展開呈錨栓20的體積確定漿液量,當漿液注入錨拉桿3鋼管內時,漿液的壓力將末打開的錨栓的口袋10緩慢展開呈傘狀錨栓20,此時由間隔套11帶動傘骨9展開,待注入的漿液達到強度時,傘骨9受拉筋作用保證錨拉抗拔力,為保證注入的漿液均在封口的布袋的口袋10內,須將掛桿管5的封口鋼板7焊接封口。
[0030]本實用新型的施工程序是:
[0031]第一步,臥式斜孔鉆機按設計錨拉力要求確定鉆孔的間距,用鉆桿鉆入土層,鉆桿內清除進入管內的軟土;
[0032]第二步,將錨拉桿與收縮的錨栓連接成一根直桿,插入鉆桿內至底;
[0033]第三步,拔出鉆桿,將錨拉桿與錨栓留在土層內;
[0034]第四步,施工蓋梁2時先用塑料套管21套入抗拔桿3,該套管隔離抗拔桿使得不被砼澆在一起,便于回收;然后拌制水泥漿,其體積按略小于錨栓20的實際體積(相當于實際體積的95% ),壓力注入漿液過程將收縮的錨栓緩慢展開呈傘狀;待錨栓內水泥漿達到強度,墊好楔形墊塊23,擰入螺母22,其擰緊力即為施加的預應力;傘狀承壓地錨已投入工作,基坑內方可進行土方開挖施工。
[0035]第五步,土方開挖施工完畢,地下室底板澆筑完成,支護樁不靠錨拉力也足以穩定時,即可擰出螺母,取出楔形墊塊,反向旋出抗拔桿回收待下一工程應用,而錨栓永久留在土層內。
[0036]本實用新型傘狀承壓地錨類似于房建工程的柱子下獨立基礎支承在軟土地基上,柱子的軸壓力等于土的承載力值與基底面積的乘積;傘狀承壓地錨的抗拔力即為柱子的軸壓力,軟土的強度低,高壓縮引起的變形大,這也是軟土特性須遵守的,但可以調整支承面積達到要求的抗拔力值,而且是穩定的抗拔力值,不受軟土的蠕變性質對抗拔力影響。
【權利要求】
1.一種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坑工程的支護樁(1),該支護樁的樁頂設有鋼筋砼蓋粱(2)并連成整體且封閉連續,該蓋粱(2)孔中穿設有錨拉桿(3),該錨拉桿(3) —端設有螺紋部、另一端連接錨栓(20),該錨拉桿螺紋部穿過所述蓋粱(2)并用擰緊螺母(22)與之固定;所述錨栓包括傘面與傘骨組成,該傘面是由纖維布縫制的口袋(10),該口袋底部為正方形,該口袋(10)的轉角處均縫制長條纖維布(13)加強,該口袋轉角點設有多個間隔套(11),所述傘骨(9)穿入該間隔套(11)中,所述口袋(10)連接注衆管⑷與短管(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漿管(4)與所述短管(6)通過連接板(8)焊接為一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袋(10)與所述注漿管(4)、所述短管(6)用纖維繩(12)扎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所述短管(6)下端插入掛桿管(5)并與該短管焊接一體;該掛桿管的同一周邊設有均分的4個圓孔槽,所述傘骨(9)裝入該圓孔槽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軟土地層中可回收的傘狀承壓地錨,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9)的端頭設有彎拆90度的擋邊,該擋邊插入所述掛桿管(5)的圓孔槽內。
【文檔編號】E02D5/80GK203808069SQ201420255830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7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7日
【發明者】孔超, 羅偉錦, 孔紅斌, 孔清華 申請人: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