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投放器、接頭、外卡瓦、內卡瓦、筒體、限位座、彈簧體、彈簧座、引鞋;投放器通過擋栓與接頭連接;外卡瓦設置于筒體外部,通過筒體外部設置的上檔位和下檔位固定;限位座與筒體內部限位卡卡接;彈簧體設置于彈簧座上,固定于筒體內部;彈簧座通過隔擋板與內卡瓦隔開,內卡瓦與引鞋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操作簡單,固定方便,更準確的打撈、倒扣和釋放落魚,還能進行洗井液循環,不受場地及落魚形狀的限制。
【專利說明】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油田井下打撈工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油田作業中,常常發生工具掉落的情形,事故發生后需要將工具打撈上來,但是由于井眼尺寸、規則度及井壁的光滑度等問題,給打撈落物帶來困難。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 一種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其構造合理,簡單實用。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方式實現:一種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包括投放器
1、接頭3、外卡瓦41、內卡瓦42、筒體5、限位座6、彈簧體7、彈簧座8、引鞋9。
[0005]投放器I通過擋栓2與接頭3連接;外卡瓦41設置于筒體5外部,通過筒體5外部設置的上檔位51和下檔位52固定;限位座6與筒體5內部限位卡卡接;彈簧體7設置于彈簧座8上,固定于筒體5內部;彈簧座8通過隔擋板與內卡瓦42隔開,內卡瓦42與引鞋9連接。
[0006]進一步的,所述投放器I包括連接桿。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操作簡單,固定方便,更準確的打撈、倒扣和釋放落物,還能進行洗井液循環,不受場地及落物形狀的限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為了更清楚的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的,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0011]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包括:投放器1、接頭3、外卡瓦41、內卡瓦42、筒體5、限位座6、彈簧體7、彈簧座8、引鞋9。
[0012]投放器I通過擋栓2與接頭3連接;外卡瓦41設置于筒體5外部,通過筒體5外部設置的上檔位51和下檔位52固定;限位座6與筒體5內部限位卡卡接;彈簧體7設置于彈簧座8上,固定于筒體5內部;彈簧座8通過隔擋板與內卡瓦42隔開,內卡瓦42與引鞋9連接。
[0013]進一步的,所述投放器I包括連接桿。
[0014]在打撈過程中,當工具掉落時,落物經引鞋進入內卡瓦,內卡瓦被迫張開,將落物咬合,上提連接桿可將落物取出;當取出絲狀物時,可通過外卡瓦或內卡瓦引入引鞋彎折將其取出。
[0015]筒體5設置的擋栓2、上檔位51、下檔位52、限位座6和擋板可防止內卡瓦和外卡瓦錯位,保證正常打撈。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操作簡單,固定方便,更準確的打撈、倒扣和釋放落物,還能進行洗井液循環,不受場地及落物形狀的限制。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該項技術的人在本實用新型領域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以下本實用新型的申請專利范圍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投放器(I)、接頭(3)、外卡瓦(41)、內卡瓦(42)、筒體(5)、限位座(6)、彈簧體(7)、彈簧座(8)、引鞋(9); 投放器(I)通過擋栓(2)與接頭(3)連接;外卡瓦(41)設置于筒體(5)外部,通過筒體(5)外部設置的上檔位(51)和下檔位(52)固定;限位座(6)與筒體(5)內部限位卡卡接;彈簧體(7 )設置于彈簧座(8 )上,固定于筒體(5 )內部;彈簧座(8 )通過隔擋板與內卡瓦(42 )隔開,內卡瓦(42)與引鞋(9)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循環固定卡瓦式外打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放器(I)包括連接桿。
【文檔編號】E21B21/00GK203685098SQ201420066083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15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15日
【發明者】吳生軍, 郭培培, 趙科, 郭學良, 王虎軍, 石興強, 董家濱 申請人:吳生軍, 郭培培, 趙科, 郭學良, 王虎軍, 石興強, 董家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