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建筑樁基施工,提供了一種水下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其在灌注樁灌注水下混凝土過程中,當探測表明樁孔內混凝土標高達到設計樁頂標高時,即停止混凝土灌注,然后在混凝土初凝前,采用抽吸方式抽吸出略高樁孔內設計樁頂標高上面的泥漿、混凝土或其它雜質,隨即檢查樁基頂部混凝土質量,如存在不合格混凝土時,將其清除,并及時用同樣的合格混凝土澆筑補充。當樁頂混凝土達到規范要求強度時,鑿除樁頂多余混凝土,使樁頂標高符合設計要求。本發明在混凝土初凝前對樁頭進行處理,既節能減排、縮短工期、節省成本,又確保了樁基頂部混凝土質量,且避免損傷樁頂鋼筋。
【專利說明】灌注粧粧頭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建筑樁基施工,尤其涉及一種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水下灌注樁的水下混凝土灌注施工過程中,由于泥漿沖刷、沉渣等原因,水下混凝土頂部往往夾雜泥團、沉渣,或出現混凝土離析,采用測繩等簡單方式也較難準確探測水下混凝土標高,因此,為確保樁基頂部的混凝土質量,目前一般采用超灌混凝土再予鑿除的方法處理水下灌注樁樁頭。現有施工規范規定:“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一定高度,一般為0.5?lm,以保證混凝土強度,多余部分接樁前必須鑿除”。這種處理方法的步驟一般為:
[0003]( I)灌注水下混凝土過程中,通過測繩探測水下混凝土標高,當混凝土頂面比設計標高高出Im左右時,停止混凝土灌注,同時拆除混凝土灌注設備和其他輔助設施;
[0004](2)在樁基混凝土具備一定強度和施工場地允許的情況下,開挖樁基周邊、設計樁頂標高以上的土方,然后采用人工結合機械的方式將多余部分的樁基鑿除,鑿除混凝土過程中,部分樁頂鋼筋將可能被彎曲偏移,樁頂混凝土鑿除清理完畢后,應恢復樁頂鋼筋。
[0005]上述現有的水下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存在如下不足之處:
[0006]1、浪費能源,增加成本。大量超灌混凝土、鑿樁用電、人工及機械使用等,浪費了大量能源,增加了很多施工成本。
[0007]2、延緩工期。具備一定混凝土強度和施工場地條件后,開挖樁基周邊土方,然后鑿除多余部分樁基、恢復樁頂鋼筋等,增加不少施工時間,不利于工期控制。
[0008]3、影響質量。鑿除樁頂大量的超灌混凝土時,為提高效率和減輕工人勞動強度,一般需借助機械、扳彎樁頂鋼筋等,如操作不當,將可能損傷鋼筋和樁基混凝土,如有聲測管時容易造成聲測管堵塞。而且,由于探測錯誤、混凝土離析、沉渣、泥團等原因,超灌混凝土仍未能保證樁頂混凝土質量,鑿樁后還可能發現一些樁基混凝土存在夾渣、離析等不合格情況,此后清除不合格混凝土、補樁等不但影響工期、增加成本,還可能留下質量隱患。
[0009]4、污染環境。鑿樁過程的噪音、粉塵以及鑿除的樁頭混凝土廢棄物等將可能污染環境。
【發明內容】
[0010]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旨在用于解決現有鑿樁處理施工時間長、浪費大量水下混凝土以及質量不可靠問題。
[0011]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12](I)在向灌注樁的樁孔內灌注水下混凝土的過程中,且當探測所述樁頭水下混凝土的標高接近或不低于灌注樁的設計樁頂標高時,停止水下混凝土灌注,并拆除混凝土灌注設備;[0013](2)取抽吸設備,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將其吸管伸入所述樁孔內,并抽吸所述樁孔內所述設計樁頂標高以上的水下混凝土、泥漿以及雜質;
[0014](3)當抽吸后的所述樁頭頂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時,停止抽吸,檢測所述樁頭頂部的水下混凝土是否合格,當所述樁頭頂部的水下混凝土不合格時,繼續清除所述樁頭頂部不合格部分,直至所述樁頭頂面以及其下O-SOcm范圍內的水下混凝土檢測合格為止;
[0015](4)當所述樁頭檢測合格后的水下混凝土面低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時,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向所述樁頭補充水下混凝土,直至所述水下混凝土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聞;
[0016](5)當所述樁頭檢測合格的所述混凝土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后,待水下混凝土達到規范強度時,鑿除所述樁頭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部分的水下混凝土。
[0017]具體地,在步驟(3)中抽吸后以及步驟(4)中補充水下混凝土后,所述樁頭頂面均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0-10cm。
[0018]具體地,在步驟(4)中向所述樁頭補充水下混凝土時,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分層澆筑并振搗密實。
[0019]進一步地,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檢查預設于所述樁孔內的鋼筋籠與預先埋設于所述樁孔外的護筒之間是否連接,若存在連接將其解除,且擺正所述鋼筋籠位置。
[0020]本發明具有下列技術效果:
[0021]本發明中在檢測到水下混凝土的標高接近或不低于設計的樁頂標高時即停止灌注,也就是在水下混凝土的標高與設計樁頂標高兩者差不多時停止灌注,這樣既可以節省大量的水下混凝土,而且在停止灌注后對樁頭高于樁頂標高上方部分的泥漿、雜質以及少量水下混凝土采用抽吸的方式清除,由于抽吸操作是在混凝土初凝前,抽吸時比較方便,可以節省大量人力物力,且避免大量鑿樁,減少了鑿樁過程產生的噪音、粉塵以及鑿除的混凝土廢棄物等的排放,對環境污染程度也較低,無需等待場地條件成熟后再大量鑿樁,有利于控制工期,最為重要的是,在對樁頭頂部的水下混凝土檢測是在水下混凝土初凝之前,不但可以檢測樁頭頂面的水下混凝土質量,必要時還可以根據灌注樁的大小對樁頭頂面以下一定范圍內的水下混凝土進行質量檢測,對可能存在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可以及時處理,可以有效保證成樁后灌注樁的質量,進一步地由于整個處理過程大部分采取了抽吸的方式,相比鑿樁處理其可以有效避免在樁頭處理時對鋼筋籠等的損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本發明抽吸前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3]圖2為本發明抽吸后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4]圖3為本發明樁頭處理后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0026]參見圖1-圖3,本發明中提供了一種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主要用于在灌注樁I初步成型后對其樁頭11進行處理,包括以下步驟:
[0027](I)在向樁孔12內灌注水下混凝土 13的過程中,探測樁頭的水下混凝土 13高度,且當水下混凝土 13的標高接近或不低于灌注樁的設計樁頂標高14時,也就是水下混凝土13的標高略低或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時,應停止灌注水下混凝土 13,并拆除漏斗、導管等混凝土灌注設備(圖中未示出),此時樁頭11上方一般尚有一定量的泥漿16,而且在灌注水下混凝土 13過程中,由于泥漿沖刷以及沉渣等原因在樁頭11水下混凝土 13上方和泥漿16下方之間,還可能有其它雜質15 ;
[0028](2)取具有較強功率的抽吸設備2并啟動,在水下混凝土 13初凝前將抽吸設備2的吸管21伸入樁孔12內抽吸樁頭11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部分的少量水下混凝土 13、雜質15以及泥漿16等,由于抽吸設備2是在水下混凝土 13初凝前作用,水下混凝土 13、泥漿16以及雜質15都比較稀松,對其抽取比較方便,而且抽吸后的少量水下混凝土 13可以根據需要進行鋪路以及離析砂石料等;
[0029](3)在抽吸的過程中探測樁頭頂部111高度,且在樁頭頂面112靠近且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也就是樁頭頂面112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時,應停止抽吸過程,這時對處于樁頭頂部111的水下混凝土 13進行質量檢測,必要時還可以檢測合適深度的樁頭水下混凝土 13質量,若質量不合格時則繼續將其清除,且當樁頭頂面112以及其下一定范圍內的水下混凝土 13質量檢測均合格后停止。通常樁頭頂面112以下的檢測深度在O-SOcm內,其可以根據灌注樁I的大小,在O-SOcm內選取合適的檢測范圍。一般地,這時的清除手段也可以根據情況采用抽吸或者鏟除的方式,樁頭頂面112即為樁頭11的上表面,其在樁頭11處理過程中不斷變化;
[0030](4)在樁頭頂部111的水下混凝土 13質量檢測合格后,樁頭頂部111只存在有水下混凝土 13,判斷此時水下混凝土面131的高低,水下混凝土面131與此時的樁頭頂面112一致,若當水下混凝土面131低于設計樁頂標高14時,則應在其上補充上述合格的水下混凝土 13直至其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 ;
[0031](5)當上述步驟完成后,也就是在樁頭11檢測合格后的水下混凝土面131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時,等待水下混凝土 13凝固一段時間,且當水下混凝土 13的強度達到規范要求時,可以鑿除此時的樁頭11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部分的水下混凝土 13,使樁頭頂面112符合設計要求。
[0032]在整個樁頭11處理過程中,首先在水下混凝土 13灌注時只需灌注至水下混凝土13的標高接近或不低于設計樁頂標高14即可,也就是水下混凝土 13的標高可以與設計樁頂標高14相等或者可以稍微略高,這樣相比于規范浪費的水下混凝土 13大大減少,而且浪費的這部分水下混凝土 13在抽吸后,抽吸對其破壞較小還可以廢物利用,同時相比傳統的樁頭處理方法,本實施例中還節省了大量的人力;由于鑿樁的過程比較少,減少了鑿樁過程產生的噪音、粉塵以及鑿除的混凝土廢棄物等的排放,對環境污染程度也較低;一般地,在對樁口 12灌注水下混凝土 13之前,在樁孔12內應先設有鋼筋籠17,并將其埋設于水下混凝土 13中,加強灌注樁I的強度,如果采用鑿樁的方法處理樁頭11,可能會增加對樁頭11內的部分鋼筋籠17產生損壞,而采用抽吸過程的方法,則會降低這種問題的發生概率,抽吸處理能避免對鋼筋籠17的損壞,還有利于控制處理樁頭11的工期;同時在對樁頭頂部111水下混凝土 13進行檢測時,水下混凝土 13還處于初凝之前,檢測樁頭頂部111 一定范圍的水下混凝土 13質量并根據情況下進行處理,可以進一步地保證成樁后灌注樁I的質量。綜上所述,本發明實施例可以節能減排、降低成本、縮短工期、確保樁基質量。
[0033]具體地,抽吸設備2的吸管21由兩部分組成,一節硬管211以及一節與硬管211連通的軟管212,硬管211直接伸入樁孔12內,而軟管212則與抽吸設備2的主體22連接,軟管212可以改變抽吸設備2的抽吸方向,在抽吸設備2主體22固定的情況下,吸管21可以對樁孔12內各部分的混凝土 13作用,而硬管211可以方便插設于泥漿16或雜質15或水下混凝土 13內。
[0034]一般地,在步驟(3)中第一次停止抽吸設備2抽吸時,樁頭頂面112的高度與設計樁頂標高14之間的高度差設為O-lOcm,同時在步驟(4)中補充水下混凝土 13后樁頭頂面112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這高度差也為O-lOcm。在該范圍內的高度差,既可以方便后續的鑿除,同時還不會對樁頭11質量造成影響。
[0035]具體地,在步驟(4)中,在對樁頭11補充水下混凝土 13的過程中,應在初凝前按照規范中的要求進行分層澆筑,并在水下混凝土 13初凝前對其進行振搗密實。當混凝土 13的厚度過大時,通過振搗難以對其形成較好的密實度,對此將其進行分層澆筑,并在各層澆筑完成后即對其進行振搗密實,從而保證樁頭11水下混凝土 13的密實度,提高樁頭11的強度。
[0036]進一步地,在樁頭11檢測合格的水下混凝土 13略高于設計樁頂標高14后,且在水下混凝土 13初凝前應檢查灌注前設于樁孔12內的鋼筋籠17與護筒3之間是否存在連接的情況,若兩者之間存在連接則應及時解除,而在拆除護筒3前應保證樁基處的水下混凝土 13質量不受孔壁坍塌影響。當然若在成樁過程中鋼筋籠17出現傾斜或偏移,則應將其位置按照規范和設計要求進行糾正。鋼筋籠17 —般包括豎向主筋171及螺旋箍筋172,這種結構比較穩定。
[003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而已,其結構并不限于上述列舉的形狀,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在向灌注樁的樁孔內灌注水下混凝土的過程中,當探測所述樁頭水下混凝土的標高接近或不低于灌注樁的設計樁頂標高時,停止水下混凝土灌注,并拆除混凝土灌注設備; (2)取抽吸設備,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將其吸管伸入所述樁孔內,并抽吸所述樁孔內所述設計樁頂標高以上的水下混凝土、泥漿以及雜質; (3)當抽吸后的所述樁頭頂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時,停止抽吸,檢測所述樁頭頂部的水下混凝土是否合格,當所述樁頭頂部的水下混凝土不合格時,繼續清除所述樁頭頂部不合格部分,直至所述樁頭頂面以及其下O-SOcm范圍內的水下混凝土檢測合格為止; (4)當所述樁頭檢測合格后的水下混凝土面低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時,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向所述樁頭補充水下混凝土,直至所述水下混凝土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聞; (5)當所述樁頭檢測合格的所述混凝土面接近且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后,待水下混凝土達到規范要求強度時,鑿除所述樁頭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部分的水下混凝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抽吸后以及步驟(4)中補充水下混凝土后,所述樁頭頂面均高于所述設計樁頂標高O-lOc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4)中向所述樁頭補充水下混凝土時,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分層澆筑并振搗密實。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灌注樁樁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水下混凝土初凝前,檢查預設于所述樁孔內的鋼筋籠與預先埋設于所述樁孔外的護筒之間是否連接,若存在連接將其解除,且擺正所述鋼筋籠位置。
【文檔編號】E02D5/40GK103485343SQ201310395038
【公開日】2014年1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3日
【發明者】吳秋森 申請人:深圳市金世紀工程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