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徑計8倍高的橋荷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橋梁建筑構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8倍聞的橋荷柱。
背景技術:
隨著國民經濟和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快速發展,為滿足交通的需要,ー級、ニ級公路和高速公路也在快速投入建設中,隨之的橋梁的架設和修建也在迅速的増加,橋梁的施建根據橋基的建設來滿足橋的橫跨端處的承荷和剛強度穩定系數,因此橋墩的直徑與高度對橋梁的牢固度起到決定性作用,通常都是隨著承臺重量的増加而加大,但是由于橋墩的樁徑無法成比例増加,為了滿足承臺要求,只能增加樁的預埋深度或高度,這就給施工造成一定難度,且造成材料的浪費。
發明內容
為克服上述技術中存在的弊端,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徑計8倍高的橋荷柱,在減少用料的同吋,并達到有效承重的目的。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徑計8倍高的橋荷柱,在地下埋有圓淺樁,并通過反懸板、反懸梁、聯系梁進行固定,橋荷柱的樁徑為樁高的1/8,在橋荷柱中心設置有與樁高等高的實體圓柱,在實體圓柱外壁上向外延伸均勻分布設置有四個支撐附壁柱,所述支撐附壁柱為長方體結構,高度與樁高相同,在橋荷柱上沿垂直方向均勻分布有九個等間距外圓聯系梁,外圓聯系梁為與 實體圓柱結合為一體的圓環柱結構,外徑與橋荷柱樁徑相同。所述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半徑支撐附壁柱邊長附壁支撐柱厚度=0. 892:0. 625 :0. 358 (米)。所述的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高度支撐附壁柱高度每個外圓聯系梁高度=10:10 :0. 13 (米)。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1、采用淺樁結構,根據可變荷載產生水平推力而不上拔的設計依據,利用板基礎的輔助作用可増加樁基礎的承荷載量,所需埋樁坑淺,施工方便,也節約了原材料。2、采用圓柱實體樁下平面和支撐附壁柱下平面與同圓柱和支撐附壁柱及附壁聯系梁共同為基底,以支撐柱對承重負荷進行分擔,并以外圓附壁柱進行加固,可在滿足承重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的使用,達到節約材料的目的。
圖1為本發明結構剖視圖。圖2為本發明的橫截面結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ー步說明
如圖1、圖2所示,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8倍高的橋荷柱,在地下埋有圓淺樁1,并通過反懸板11、反懸梁12、聯系梁13進行固定,所述橋荷柱的樁徑為樁高的1/8,在橋荷柱中心設置有與樁高等高的實體圓柱2,在實體圓柱2外壁上向外延伸均勻分布設置有四個支撐附壁柱3,所述支撐附壁柱3為長方體結構,高度與樁高相同,在橋荷柱上沿垂直方向均勻分布有九個外圓聯系梁4,外圓聯系梁4為與實體圓柱2結合為一體的圓環柱結構,外徑與橋荷柱樁徑相同。所述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半徑支撐附壁柱邊長附壁支撐柱厚度=0. 892:0. 625 :0. 358 (米)。所述的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高度支撐附壁柱高度每個外圓聯系梁高度=10:10 :0. 13 (米)。下面以解決承重荷載為500噸,單樁基底端為30噸/ m2,樁高20m為例,按照普通施工進行所需橋荷柱樁徑為2. 5m,所用料為98. 2m3。按照本發明進行施工,根據樁端承重15%,所需承重為75噸,則截面承重面積為2. 5 m2,所采用實體圓柱半徑為0. 892m,高度20m,體積為50m3 ;所采用支撐柱邊長為0. 625m,厚度為0. 358m,高度20m,采用四根支撐柱的總體積為17.9m3 ;所采用外圓附壁柱截面面積為橋荷柱的橫截面積減去實體圓柱截面面積,并減去四根支撐柱截面面積,為1. 512 Hf,按照上述比例,每個外圓附壁柱高度為0. 26m,共九個外圓附壁柱所需體積為3. 54m3,因此按照本發明進行施工エ需要材料為71. 44m3,比常規用料節約了 27. 25%。由71. 44m3計171. 6噸,橋板寬以6m,橋荷柱間橫跨長度為15m來計算,在橋板上現澆鋼筋混凝土網片層厚度為0. 4m,所需體積為36m3,加之梁厚0. 625m和地下埋樁0. 95m為8. 91m3,44. 91m3計108噸,共計用料約為280噸,基于承荷為500噸,橋板可承可變荷載為220噸,依照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J+021-89)規定,橋板上可雙向行駛各120噸車不計沖擊系數,該寬橋板路面可行駛兩輛中型貨車。
權利要求
1.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8倍高的橋荷柱,其特征是它在地下埋有圓淺樁(1),并通過反懸板(11)、反懸梁(12)、聯系梁(13)進行固定,所述橋荷柱的樁徑為樁高的1/8,在橋荷柱中心設置有與樁高等高的實體圓柱(2),在實體圓柱(2)外壁上向外延伸均勻分布設置有四個支撐附壁柱(3),所述支撐附壁柱(3)為長方體結構,高度與樁高相同,在橋荷柱上沿垂直方向均勻分布有九個外圓聯系梁(4),外圓聯系梁(4)為與實體圓柱(2)結合為一體的圓環柱結構,外徑與橋荷柱樁徑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8倍高的橋荷柱,其特征是所述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半徑支撐附壁柱邊長附壁支撐柱厚度=0. 892:0. 625 :0. 358(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8倍高的橋荷柱,其特征是所述的的橋荷柱中的實體圓柱高度支撐附壁柱高度每個外圓聯系梁高度=10:10 :0. 13(米)。
全文摘要
鋼筋混凝土橋梁淺樁板基礎樁徑計8倍高的橋荷柱,在地下埋有圓淺樁,并通過反懸板、反懸梁、聯系梁進行固定,橋荷柱的樁徑為樁高的1/8,在橋荷柱中心設置有與樁高等高的實體圓柱,在實體圓柱外壁上向外延伸均勻分布設置有四個支撐附壁柱,所述支撐附壁柱為長方體結構,高度與樁高相同,在橋荷柱上沿垂直方向均勻分布有九個等間距外圓聯系梁,外圓聯系梁為與實體圓柱結合為一體的圓環柱結構,外徑與橋荷柱樁徑相同。
文檔編號E02D27/42GK103061251SQ20131000821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10日
發明者何成俊, 寧堅, 劉彭濤, 馬弘, 何坤俠, 劉虹, 宋俊梅, 孟秋麗, 李 杰, 翟乾智, 崔茂亮 申請人:何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