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竹塑復合托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煤礦井下支護用品,尤指一種竹塑復合托盤。
背景技術:
目前,井下使用的錨桿用托盤大部分是金屬托盤。但隨著非金屬錨桿的推廣應用,再用金屬托盤與之配套,就不能完全體現非金屬錨桿的優點。目前已經有人設計了塑料托盤,該托盤包括板體,在板體中心加工有錨桿安裝其上的通孔。這種塑料托盤雖然強度較高,但不是成本較高就是制作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竹塑復合托盤,其重量輕、耐腐蝕、成本低,且可以滿足井下支護中與非金屬錨桿配套使用。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為:一種竹塑復合托盤,包括板體,所述板體的中心設有通孔,其中所述板體由竹材料制成,所述板體的外表面整體包覆有高強度塑料層,所述高強度塑料層上與通孔對應的部位設有第二通孔。本實用新型竹塑復合托盤,其中所述板體由若干個竹片粘結而成。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實用新型竹塑復合托盤通過用竹材料制成的板體,且在板體外表面整體包覆高強度塑料層,這樣設計的托盤整體重量輕,耐腐蝕、成本低,且可以滿足井下支護中非金屬錨桿配套使用。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有益效果是:將板體用若干個竹片粘結而成,其制作方便,成本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竹塑復合托盤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竹塑復合托盤,包括板體I。板體I的中心加工有錨桿安裝其上的通孔2。板體I由若干個竹片粘結制成。板體I的外表面整體包覆有高強度塑料層3。高強度塑料層3上與通孔2對應的部位設有第二通孔4。以上所述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竹塑復合托盤,包括板體(I),所述板體(I)的中心設有通孔(2),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I)由竹材料制成,所述板體(I)的外表面整體包覆有高強度塑料層(3),所述高強度塑料層(3)上與通孔(2)對應的部位設有第二通孔(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塑復合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I)由若干個竹片粘結 。
專利摘要一種竹塑復合托盤,屬于煤礦井下支護用品,包括板體,所述板體的中心設有通孔,其中所述板體由竹材料制成,所述板體的外表面整體包覆有高強度塑料層,所述高強度塑料層上與通孔對應的部位設有第二通孔。本實用新型竹塑復合托盤通過用竹材料制成的板體,且在板體外表面整體包覆高強度塑料層,這樣設計的托盤整體重量輕,耐腐蝕、成本低,且可以滿足井下支護中非金屬錨桿配套使用。
文檔編號E21D21/00GK203067003SQ20122070266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18日
發明者王厚東 申請人:淮南市金德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