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控制巷道底鼓的裝置,尤其是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shù):
架棚支護是煤礦巷道中普遍采用的一種支護形式,架棚支護能夠有效支撐巷道頂板和兩幫,控制頂板下沉及兩幫移近,但是底板往往處于無支護狀態(tài),隨著巷道圍巖應力的轉(zhuǎn)移和調(diào)整,很容易發(fā)生強烈的底鼓。目前,控制巷道底鼓的主要技術(shù)手段有底板錨桿錨索、底板注漿、混凝土碹和弧板全斷面支護。采用混凝土碹和弧板全斷面支護時工序復雜、工程量大,現(xiàn)場應用較少。施工底板錨索或底板注漿時,底板控制措施與幫頂支護措施是分離的,對底板治理效果也欠佳。
實用新型內(nèi)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的支護巷道容易發(fā)生底鼓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可以將底板控制措施同架棚支護形成統(tǒng)一整體,改善底板受力狀態(tài),有效控制底鼓。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在架棚支護下部的底板上,頂在棚腿之間,設(shè)置有橫梁,橫梁和底板向下開有鉆孔,錨桿的上端外露段依次安裝有托盤、 螺母,錨桿通過橫梁的孔安裝到底板中,錨桿的下端與樹脂藥卷錨固連接,通過橫梁將同排錨桿的錨固區(qū)域組合在一起,與架棚支護形成整體的封閉支護結(jié)構(gòu)。橫梁為槽鋼、工字鋼或鋼帶,橫梁的長度等于架棚支護棚腿之間的距離。橫梁上的開口為二個至五個,且孔間距相等。錨桿也可以替換為錨索,同時也可以把螺母替換為索具。使用時,將該裝置的橫梁兩端抵在架棚支護的棚腿上,可將巷道底板上同排相鄰錨桿或錨索組合在一體,形成支護結(jié)構(gòu)。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使得錨桿或錨索的錨固區(qū)域相連,將底板控制措施同架棚支護連接成一個整體,改善底板圍巖受力狀態(tài),由平面應力狀態(tài)變?yōu)槿蚴芰顟B(tài),有效控制底鼓。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結(jié)構(gòu)原理示意圖。圖中,1.螺母,2.托盤,3.橫梁,4.棚腿,5.底板,6.錨桿,7.鉆孔,8. 樹脂藥卷。
具體實施方式
在
圖1中,在架棚支護下部的底板5上,頂在棚腿4之間,設(shè)置有橫梁3,橫梁3和底板5向下開有鉆孔7,錨桿6的上端外露段依次安裝有托盤2、螺母1,錨桿6通過橫梁3 的孔安裝到底板5中,錨桿6的下端與樹脂藥卷8錨固連接,通過橫梁3將同排錨桿6的錨固區(qū)域組合在一起,與架棚支護形成整體的封閉支護結(jié)構(gòu)。在
圖1中,所述的橫梁3為槽鋼、工字鋼或鋼帶,橫梁3的長度等于架棚支護棚腿 4之間的距離。在
圖1中,所述的橫梁3上的開口為二個至五個,且孔間距相等。在
圖1中,所述的錨桿6也可以替換為錨索,同時把螺母1替換為索具。使用時,將該裝置的橫梁3兩端抵在架棚支護的棚腿4上,可將巷道底板5上同排相鄰錨桿6或錨索組合在一體,形成支護結(jié)構(gòu)。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其特征是在架棚支護下部的底板( 上,頂在棚腿⑷之間,設(shè)置有橫梁(3),橫梁(3)和底板(5)向下開有鉆孔(7),錨桿(6)的上端外露段依次安裝有托盤O)、螺母(1),錨桿(6)通過橫梁(3)的孔安裝到底板(5)中,錨桿(6) 的下端與樹脂藥卷( 錨固連接,通過橫梁C3)將同排錨桿(6)的錨固區(qū)域組合在一起,與架棚支護形成整體的封閉支護結(jié)構(gòu)。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橫梁 (3)為槽鋼、工字鋼或鋼帶,橫梁(3)的長度等于架棚支護棚腿(4)之間的距離,橫梁(3)上的開口為二個至五個,且孔間距相等。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其特征是錨桿(6)也可以替換為錨索,同時把螺母(1)替換為索具。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在架棚支護下部的底板上,頂在棚腿之間,設(shè)置有橫梁,橫梁和底板向下開有鉆孔,錨桿的上端外露段依次安裝有托盤、螺母,錨桿通過橫梁的孔安裝到底板中,錨桿的下端與樹脂藥卷錨固連接,通過橫梁將同排錨桿的錨固區(qū)域組合在一起,與架棚支護形成整體的封閉支護結(jié)構(gòu)。該架棚支護巷道底板控制裝置將底板控制措施同架棚支護連接成一個整體,改善底板圍巖受力狀態(tài),由平面應力狀態(tài)變?yōu)槿蚴芰顟B(tài),有效控制底鼓。
文檔編號E21D21/00GK202064983SQ201120194470
公開日2011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6月3日
發(fā)明者劉寧寧, 張農(nóng), 鄭西貴, 錢德雨, 闞甲廣 申請人:中國礦業(y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