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混凝土塔吊基礎結構。
背景技術:
在工程施工中,很多主體施工單位進場后,基礎深基坑已經開挖,同時基礎施工階段的施工場地一般比較狹小。在這種施工環境中,因為基礎深基坑的存在,坑邊堆載一般要求很小,所以不允許重型物體堆在坑邊,即嚴禁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大型汽車吊等)直接布置在坑邊土體上。當主體施工單位需要布置塔吊時,由于上述原因,現有的做法是在基坑邊坡外打塔吊基礎樁或在基坑邊坡上打塔吊基礎樁,然后在塔吊基礎樁上安裝塔吊基礎和塔吊。如果選擇在基坑邊坡外打塔吊基礎樁,則塔吊距建筑物較遠,塔吊附墻太長,安拆不方便,如果要靠近建筑物,則塔吊基礎樁不易施工,基礎施工難度大。而如果選擇在基坑邊坡上打塔吊基礎樁,則對基坑支護會有很大影響,會有堆載太大、不滿足支護要求的缺點出現,此外在基坑邊坡上打塔吊基礎樁,成本將加大,工期也較長。總而言之,在工程施工中,很多塔吊無法直接布置到合適的位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要解決工程施工中的塔吊無法直接布置到合適的位置的技術問題。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包括有塔吊基礎筏板,該塔吊基礎筏板中預埋有塔吊預埋基座,其特征在于塔吊基礎筏板的其中一側搭放在地下室外墻上,并且塔吊基礎筏板與地下室外墻之間設置有地下室外墻植筋,該地下室外墻植筋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中,該地下室外墻植筋的下部植入在地下室外墻中。塔吊基礎筏板的另一側通過鋼筋混凝土墻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上,所述鋼筋混凝土墻中設有冠梁植筋,并且冠梁植筋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中,冠梁植筋的下部植入在支護樁冠梁中。在支護樁冠梁與地下室外墻之間的基礎深基坑中填有回填土,回填土上鋪有由素混凝土制成的墊層,并且墊層靠支護樁冠梁的一側還夾在塔吊基礎筏板與支護樁冠梁之間。所述塔吊基礎筏板中設有基礎鋼筋混凝土梁,所述塔吊預埋基座預埋在基礎鋼筋混凝土梁中。所述基礎鋼筋混凝土梁包括兩根縱梁和連接在兩根縱梁之間的橫梁,所述兩根縱梁中的一根搭放在地下室外墻上,兩根縱梁中的另一根通過鋼筋混凝土墻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上。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錨入在地下室外墻上方的縱梁中,所述冠梁植筋錨入在支護樁冠梁上方的縱梁中。所述墊層的厚度為80mm 120mm,強度為C15,墊層靠地下室外墻的一側側邊到地下室外墻的外墻面為止,墊層的其它側邊均突出于塔吊基礎筏板的邊緣。所述墊層突出于塔吊基礎筏板的邊緣400mm 600mm。所述地下室外墻上設有洞口,所述塔吊基礎筏板搭放在洞口兩側的地下室外墻上。所述回填土的壓實系數不小于0.94。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和冠梁植筋均錨入塔吊基礎筏板內為35d。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和冠梁植筋均為2Φ250150鋼筋,HRB335級鋼筋。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特點和有益效果本發明是一種布置合理、科學的塔吊基礎,其成功的解決了基礎施工階段,塔吊無法直接布置到基礎深基坑處的難題,非常適用于基坑邊坡荷載要求較高、場地較小、且有支護樁和地下室外墻(由鋼筋混凝土制成)的大型工程。對于大型工程中的深基礎塔吊的安裝來說,本發明涉及一種新的思路,其利用了施工現場的已有結構,即減少了塔吊地基處理環節,又沒有增加機械租賃費,所以減少了塔吊基礎施工的二次投入,節約了施工成本,降低了施工難度。本發明不但完全不會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而且可以滿足基礎工程的施工。塔吊基礎的安裝和拆除安全方便且可以一次完成,所以安拆時間短。此外,塔吊基礎筏板簡支受力,底板作為配重,抗傾覆,受力清晰、合理。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俯視示意圖。圖2是圖1中A-A剖面的示意圖。圖3是塔吊基礎筏板中設置有基礎鋼筋混凝土梁的示意圖。圖4是圖3中B-B剖面的示意圖。圖5是本發明的受力示意圖。圖6是本發明的剪力圖。圖7是本發明的彎矩圖。附圖標記1 一塔吊基礎筏板、1. 1 一塔吊預埋基座、1. 2 一橫梁、1. 3 一縱梁、2 —
基坑支護樁、3 —支護樁冠梁、4 一冠梁植筋、5 —地下室外墻、6 —地下室外墻植筋、7 —鋼筋混凝土墻、8 —墊層、9 一回填土、10 —混凝土地坪、11 一洞口。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參見圖1-4所示,這種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包括有塔吊基礎筏板1,該塔吊基礎筏板1中預埋有塔吊預埋基座1.1。塔吊基礎筏板1的其中一側搭放在地下室外墻5上,并且塔吊基礎筏板1與地下室外墻5之間設置有地下室外墻植筋6,該地下室外墻植筋6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1 中,該地下室外墻植筋6的下部植入在地下室外墻5中;本實施例中,地下室外墻5上設有CN 102535505 A
洞口 11,所述塔吊基礎筏板1搭放在洞口兩側的地下室外墻5上。塔吊基礎筏板1的另一側通過鋼筋混凝土墻7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3 上,所述鋼筋混凝土墻7中設有冠梁植筋4,并且冠梁植筋4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1 中,冠梁植筋4的下部植入在支護樁冠梁3中;所述支護樁冠梁3上表面的保護層要剔除, 植筋要求達到后再澆筑鋼筋混凝土墻7。在支護樁冠梁3與地下室外墻5之間的基礎深基坑中填有回填土 9,回填土 9上鋪有由素混凝土制成的墊層8,并且墊層8靠支護樁冠梁3的一側還夾在塔吊基礎筏板1與支護樁冠梁3之間;所述回填土 9夯實,回填土 9的壓實系數不小于0. 94,回填土 9不參與受力,僅起墊層基礎和模板的作用。所述塔吊基礎筏板1中設有基礎鋼筋混凝土梁,所述塔吊預埋基座1. 1預埋在基礎鋼筋混凝土梁中。所述基礎鋼筋混凝土梁包括兩根縱梁1. 3和連接在兩根縱梁1. 3之間的橫梁1. 2, 所述兩根縱梁1. 3中的一根搭放在地下室外墻5上,兩根縱梁1. 3中的另一根通過鋼筋混凝土墻7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3上,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6錨入在地下室外墻上方的縱梁1. 3中,所述冠梁植筋4錨入在支護樁冠梁3上方的縱梁1. 3中。所述墊層8的厚度為80mm 120mm,強度為C15,墊層8靠地下室外墻5的一側側邊到地下室外墻5的外墻面為止,墊層8的其它側邊均突出于塔吊基礎筏板1的邊緣 400mm 600mm,防止雨水滲透進入塔吊基礎。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6和冠梁植筋4均為2 Φ250150鋼筋,HRB335級鋼筋。地下室外墻植筋6和冠梁植筋4均錨入塔吊基礎筏板1內為35d。地下室外墻植筋6和冠梁植筋4必須拉拔試驗合格。縱梁1. 3中的梁水平縱筋直接到地下室外墻邊斷開,縱梁1. 3中的腰筋為2*3=6 根Φ 14的鋼筋。縱梁1. 3中的縱向受力鋼筋與地下室外墻5不連接,到地上剪力墻洞口邊斷開,僅每端2X 3Φ 14鋼筋與地下室外墻5連接,兩個梁的端頭地下室外墻5不用剔鑿,這樣可以減小對建筑物的影響。在冠梁一側的塔吊基礎板筋也按照40d錨入縱梁1.3內。在洞口 11范圍內的塔吊基礎板筋錨入縱梁1. 3內,滿足40d錨固長度,在洞口 11范圍外的塔吊基礎板筋在地下室外墻5的墻面斷開,不用和地下室外墻5連接,地下室外墻5不用剔鑿,這樣可以減小對建筑物的影響。所述橫梁1. 2中的水平鋼筋直接錨固在縱梁1. 3內,滿足40d錨固長度。在地下室外墻的外側如果還有外墻,則基礎鋼筋混凝土梁的縱筋植筋錨入外墻內,
塔吊基礎筏板1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40,塔吊基礎筏板1上的鋼筋保護層為50mm,塔吊基礎筏板1中的縱向受力鋼筋和腰筋均為三級鋼,箍筋為二級鋼筋。在塔吊基礎設計計算書中,塔吊的荷載由基礎鋼筋混凝土梁承擔,再將力通過地下室外墻植筋6和冠梁植筋4傳到地下室外墻5和基坑支護樁2上,塔吊基礎筏板的其他部分不參與受力。塔吊預埋基座1. 1和基礎鋼筋混凝土梁為同一中心線。施工方法基礎施工前先安裝一臺臨時塔吊施工完基礎工程(即施工完地下室外墻等基礎),當基礎深基坑已經回填,基礎深基坑的支護荷載問題已經解決,基礎工程已經施工完畢后,利用建筑的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作為塔吊基礎的受力點,在建筑物外安裝本發明。當基礎深基坑中的土回填完畢,施工場地也增大后,將正式塔吊安裝設備直接安裝在本發明上,再將原先安裝的臨時塔吊拆安到合適位置。本發明的特點是利用已有結構作為塔吊的支撐點,在支撐點上施工本發明、安裝塔吊,即利用基坑支護樁上的支護樁冠梁作為一個支撐點,利用地下室外墻作為另一支撐點,按照梁式基礎設計塔吊基礎進行塔吊安裝。塔吊安裝完畢和每次頂升,均應進行基礎沉降觀測,并定期觀察本發明周圍的地基,防止雨水滲入。參見圖5-7,以某工程為例,由題意計算得。取活荷載系數k=1.4。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包括有塔吊基礎筏板(1),該塔吊基礎筏板(1)中預埋有塔吊預埋基座(1.1),其特征在于塔吊基礎筏板(1)的其中一側搭放在地下室外墻(5)上,并且塔吊基礎筏板(1)與地下室外墻(5)之間設置有地下室外墻植筋(6),該地下室外墻植筋(6)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1)中,該地下室外墻植筋(6) 的下部植入在地下室外墻(5)中;塔吊基礎筏板(1)的另一側通過鋼筋混凝土墻(7)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 (3)上,所述鋼筋混凝土墻(7)中設有冠梁植筋(4),并且冠梁植筋(4)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筏板(1)中,冠梁植筋(4)的下部植入在支護樁冠梁(3)中;在支護樁冠梁(3)與地下室外墻(5)之間的基礎深基坑中填有回填土(9),回填土(9) 上鋪有由素混凝土制成的墊層(8),并且墊層(8)靠支護樁冠梁(3)的一側還夾在塔吊基礎筏板(1)與支護樁冠梁(3 )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塔吊基礎筏板(1)中設有基礎鋼筋混凝土梁,所述塔吊預埋基座(1. 1)預埋在基礎鋼筋混凝土梁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礎鋼筋混凝土梁包括兩根縱梁(1. 3)和連接在兩根縱梁(1. 3)之間的橫梁(1. 2),所述兩根縱梁(1. 3)中的一根搭放在地下室外墻(5)上,兩根縱梁(1. 3)中的另一根通過鋼筋混凝土墻(7)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3)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6 )錨入在地下室外墻上方的縱梁(1. 3 )中,所述冠梁植筋(4 )錨入在支護樁冠梁(3)上方的縱梁(1. 3)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墊層(8)的厚度為80mm 120mm,強度為C15,墊層(8)靠地下室外墻(5)的一側側邊到地下室外墻(5)的外墻面為止,墊層(8)的其它側邊均突出于塔吊基礎筏板(1)的邊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墊層(8 )突出于塔吊基礎筏板(1)的邊緣400mm 60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下室外墻(5 )上設有洞口( 11),所述塔吊基礎筏板(1)搭放在洞口兩側的地下室外墻(5)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填土(9)的壓實系數不小于0. 94。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6 )和冠梁植筋(4 )均錨入塔吊基礎筏板(1)內為35d。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下室外墻植筋(6)和冠梁植筋(4)均為2Φ250150鋼筋,HRB335級鋼筋。
全文摘要
一種利用地下室外墻和基坑支護樁做的塔吊基礎,包括有塔吊基礎笩板,塔吊基礎笩板的其中一側搭放在地下室外墻上,并且塔吊基礎笩板與地下室外墻之間設置有地下室外墻植筋,該地下室外墻植筋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笩板中,該地下室外墻植筋的下部植入在地下室外墻中,塔吊基礎笩板的另一側通過鋼筋混凝土墻搭放在基坑邊坡處的支護樁冠梁上,所述鋼筋混凝土墻中設有冠梁植筋,并且冠梁植筋的上部錨入在塔吊基礎笩板中,冠梁植筋的下部植入在支護樁冠梁中。本塔吊基礎成功的解決了基礎施工階段,塔吊無法直接布置到基礎深基坑處的難題,非常適用于基坑邊坡荷載要求較高、場地較小、且有支護樁和地下室外墻的大型工程。
文檔編號E02D27/12GK102535505SQ201110408599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9日
發明者劉治國, 安鳳杰, 方鵬, 朱立江, 欒天, 許新琦, 遲騁, 顧友娥 申請人: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