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在河床底透水性強的圓礫層中施工,大多采用鋼板樁圍堰、混凝土 (樁板墻) 圍堰、鋼箱圍堰等方法進行止水施工,但這些一次性投入大,施工難度大,對類似工程少、工程量不大、水位不高的施工來說臨時措施費用高,極不經濟。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采用一種簡單、經濟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滿足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止水施工,以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費用高等不足。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使用水泥漿液、水玻璃漿液在0. 5Mpa IMI^a的低壓下注入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中,注漿孔成梅花型布置。水泥漿液中水泥采用P. 0. 42. 5R普通硅酸鹽水泥,每米注漿長度范圍內純水泥用量為150 200 Kg,水灰比為0. 75 1,水玻璃漿液為20波美度。為了增加可注性,注入后的漿液凝固時間控制在30秒至2分鐘之間。所述的梅花型布置的注漿孔為3排,排間距75cm,孔間距100cm,采用跳孔注漿施工。注漿孔深入下層非透水層即風化巖層不小于0. 5m,進入上層非透水層即回填粘土層不小于0. 8m。以壓力控制充填注漿量,注漿停止前保持注漿壓力IMPa、時間在2分鐘以上。注漿速度20 30升/分,注漿時間為5 10分鐘/0. :3m。使用水泥漿液、水玻璃漿液在0. 5 IMI^a的低壓下注入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中達到止水效果。本發明中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主要由圓礫夾粉細沙構成,粒徑2mm 15mm,無粘性,飽水,透水性大。本發明解決常規河床底透水性強的圓礫層中止水施工中臨時費用投入大、難度高等問題。
圖1為本發明的注漿孔梅花型布置的示意圖。圖中1表示注漿孔。
具體實施例方式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中的尺寸單位是cm,圖示的梅花型布置的注漿孔為3排,排間距75cm,孔間距100cm,采用跳孔注漿施工。
使用0. 75 1水灰比的水泥漿液及20波美度的水玻璃漿液在0. 5 2MPa的低壓下注入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中;每米注漿長度范圍內純水泥用量為150 200Kg;為了增加可灌性,漿液凝固時間控制在30秒至2分鐘之間;注漿速度20 30升/分,注漿時間為5 10分鐘/0. 3m ;注漿孔1按梅花型布置3排,排間距0. 75m,孔間距lm,進行跳孔注漿施工;注漿孔應深入下層非透水層(風化巖層)不小于0. 5m,進入上層非透水層(回填粘土層)不小于0. 8m ;充填注漿量以壓力控制為主,因受承壓水及流動水影響,范圍控制在 0. 5Mpa IMPa之間,并保持IMPa壓力2分鐘以上。
權利要求
1.一種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水泥漿液、水玻璃漿液在0. 5Mpa IMPa的低壓下注入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中,注漿孔(1)成梅花型布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水泥漿液中水泥采用P. 0. 42. 5R普通硅酸鹽水泥,每米注漿長度范圍內純水泥用量為 150 200 Kg,水灰比為0. 75 1,水玻璃漿液為20波美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注入后的漿液凝固時間控制在30秒至2分鐘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梅花型布置的注漿孔(1)為3排,排間距75cm,孔間距100cm,采用跳孔注漿施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注漿孔(1)深入下層非透水層即風化巖層不小于0. 5m,進入上層非透水層即回填粘土層不小于0. 8mο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以壓力控制充填注漿量,注漿停止前保持注漿壓力IMPa、時間在2分鐘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注漿速度20 30升/分,注漿時間為5 10分鐘/0. :3m。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雙液注漿止水施工方法,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水泥漿液、水玻璃漿液在0.5MPa~1MPa的低壓下注入透水性極強的圓礫層中,注漿孔成梅花型布置。水泥漿液中水泥采用P.O.42.5R普通硅酸鹽水泥,每米注漿長度范圍內純水泥用量為150~200kg,水灰比為0.75~1,水玻璃漿液為20波美度。本發明解決常規河床底透水性強的圓礫層中止水施工中臨時費用投入大、難度高等問題。
文檔編號E02D15/04GK102230318SQ20111010097
公開日2011年11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2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22日
發明者朱長城, 王學明, 茍祖寬, 陳思俊, 陳玉發, 顏旭旺, 高曉忠 申請人: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 中鐵五局集團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