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 構。
背景技術:
穩固電線桿通常使用斜拉索,但使用斜拉索往往會妨礙人行道的暢通與整潔,同 時也影響路人的正常行走,在科技技術發達的今天,并非唯有斜拉索才能穩固電線桿,目前 通常使用的是鋼管和鋼管樁的組合來替代這種斜拉索結構。但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以下兩 大問題1.對鋼管而言,拆除鋼管時,無法將鋼管從鋼管樁中拔起,只得采取切割的方法將 鋼管割斷后拆除,而拆除后的鋼管已經無法進行再次利用,這對于使用壽命可達30年的鋼 管而言,無疑是巨大的浪費,違背了節能環保的理念。2.對鋼管樁而言,需要進行土方開挖,會使用大量的混凝土,而泥土的外運會給周 邊環境造成影響,同時,由于施工中需澆筑混凝土,養護時間一般為15至觀天,將極大地影 響施工進度,對工期較緊的工程而言,鋼管樁無疑成了影響施工進度的第一大難題,這會大 大降低施工的效率。因此,為了縮短施工周期,并達到節約材料的目的,使得鋼管拔除時,不損壞鋼管, 鋼管能夠再次利用,經過比較,考慮采用壓入式法蘭樁的結構,即在電桿樁位處,開挖深度 為1至2米的桿洞,將法蘭樁直立于桿洞中,加以垂直向下的靜壓力將其壓入泥土之中,然 后再與鋼管固定。鋼管樁和鋼管之間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固定電焊連接方式,該方式通過法蘭樁的底腳螺栓與鋼管緊密連接,但是由于底腳螺 栓將承受很大的電桿本體的顛覆力和導線的張力,因此對焊接和螺栓材質要求很高,并且, 螺栓外露不便于運輸和搬運,樁體整體結構較差;小螺絲連接,該方式市通過在鋼管樁上打洞,通過該方式進行固定,但是該方式 中,整根底腳螺栓的受力點集中在若干個小螺栓處,受力點未均勻分配,因此該方案也不能 采用。鋼管樁和鋼管之間采用何種接口結構是本申請的發明人致力于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而提供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 端接口結構,它可以縮短施工周期,并且節約材料,鋼管拔除時,不損壞鋼管,并且能夠再次 利用。實現上述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包括鋼管 樁以及與該鋼管樁固定的鋼管,其中,所述的鋼管樁為壓入式法蘭樁,所述的鋼管樁與所述 的鋼管之間通過一法蘭圓盤進行固定連接。[0011]上述的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其中,所述法蘭圓盤的大小與所述鋼 管底部的大小一致,并與該鋼管底部固定。上述的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其中,所述的鋼管樁的頂端大小與所 述的法蘭圓盤的大小一致。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法蘭圓盤,使得法蘭圓盤可以與 鋼管樁的頂部緊密連接,受力均勻,鋼管樁采用了壓入式法蘭樁,可以與底部固定有法蘭圓 盤的鋼管直接實現對接,操作簡單,施工周期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的分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請參閱圖1,圖中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包 括鋼管樁1以及與該鋼管樁1固定的鋼管2,鋼管樁1為壓入式法蘭樁,鋼管樁1與鋼管2 之間通過一法蘭圓盤3進行固定連接。法蘭圓盤3的大小與鋼管2底部的大小一致,并與該鋼管2底部固定,鋼管樁1的 頂端大小與法蘭圓盤3的大小一致。本實用新型中,減小了鋼管樁1的直徑,使得其與鋼管2的底徑一致,兩者可以通 過法蘭圓盤3實現直接對接,結構簡單,施工周期短,受力均勻,拆卸方便。以上實施例僅供說明本實用新型之用,而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 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作出各種變換或變型,因 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疇,應由各權利要求所限定。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包括鋼管樁以及與該鋼管樁固定的鋼管,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鋼管樁為壓入式法蘭樁,所述的鋼管樁與所述的鋼管之間通過一法蘭 圓盤進行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法蘭 圓盤的大小與所述鋼管底部的大小一致,并與該鋼管底部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 鋼管樁的頂端大小與所述的法蘭圓盤的大小一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壓入式法蘭樁的頂端接口結構,包括鋼管樁以及與該鋼管樁固定的鋼管,所述的鋼管樁為壓入式法蘭樁,所述的鋼管樁與所述的鋼管之間通過一法蘭圓盤進行固定連接。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法蘭圓盤,使得法蘭圓盤可以與鋼管樁的頂部緊密連接,受力均勻,鋼管樁采用了壓入式法蘭樁,可以與底部固定有法蘭圓盤的鋼管直接實現對接,操作簡單,施工周期短,鋼管拔除時,不損壞鋼管,并且能夠再次利用。
文檔編號E02D5/28GK201915421SQ201020647739
公開日2011年8月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8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8日
發明者盧慧清, 周輝, 沈求良 申請人:上海市電力公司, 上海金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