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
背景技術:
對于一些地下水位較高,排水、降水困難或對環境有不利影響的復雜巖土地層條 件下的深基礎建筑物,其基坑開挖、支護、地下室施工等環節是工程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 分,深基礎地下室結構的合理設計和施工是項目的根本保障。近海高水位、復雜巖土地質條件下的深基礎地下室結構一般是將基礎工程的深基 坑支護與地下室結構分開施工。根據場地范圍內的巖土地質條件和水文地質條件不同情 況,選擇不同類型的地下水控制方法與基坑支護形式相配套的方案來確保深基坑的施工, 常用的此類方案有降水+復合土釘墻或分級放坡開挖、降水+樁錨支護結構、降水+地下連 續墻結構、止水帷幕+樁錨支護結構的不同基坑支護結構形式。在深基坑施工完成以后,在 基坑內開始施工地下室底板、外墻等結構;在深基坑支護體系與地下室外墻結構之間存在 一定間隙,一般用于地下室外墻施工的作業面或布置基坑內臨時排水溝、井等,因此地下室 外墻常采用外貼柔性卷材防水的做法來隔絕地下室外墻和臨時基坑支護結構之間的滲水; 同時兩者之間的空隙需要設置回填等工序,若回填不密實,常還會出現不均勻沉降和地表 水沿沉降裂縫滲入,地下室外墻防水若存在施工質量缺陷,還會增加地下室漏水的風險。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基坑支護結 構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組合形成的地下室外墻與建筑外墻、地下室底板共同構成地下室結 構,以解決臨海復雜地層條件下的大型建筑深基礎工程建設的難題。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包括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組合 形成的地下室結構外墻、地下室底板和建筑外墻,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的頂部通 過樁頂冠梁剛性連接,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之間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的方式鉸性連 接,地下室外墻與建筑外墻之間設置一條排水溝。所述防滲排樁墻包括間隔設置的鋼筋混凝土灌注樁、與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 相切的水泥土樁,以及設置在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之間與水泥土樁相對的一側的混凝 土噴射層。所述鋼筋混凝土灌注樁與鋼筋混凝土外墻之間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的方式連接。所述鋼筋混凝土灌注樁的直徑大于水泥土樁的直徑。所述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銜接處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所述鋼筋混凝土外墻的底部與地下室底板之間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 膠條。所述建筑外墻的底部與地下室底板之間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0013]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的地下室結構中,在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組合形成的地下室 結構外墻與建筑外墻之間設置一條排水溝,確保了地下室在使用過程中具有防水功能的地 下室結構外墻出現滲水,通過兩種墻體之間的排水溝將滲出的水匯集并有組織排出;增加 了深基礎地下室結構的防水保障措施。并且在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銜接處以及鋼筋混 凝土外墻、建筑外墻與地下室底板接觸的地方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充分 發揮各構件在不同階段的止水功能,能很好地解決臨海建(構)筑物深基礎地下室結構的 防滲、防水要求,并且此種結構具有節省工期和施工成本、增加了紅線內有效建筑用地的優 點ο
圖1為本實用新型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的橫向剖面圖。圖2為圖1中防滲排樁墻的剖面圖。圖3為圖1中A的局部放大圖。圖4為圖1中B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 4所示,本實用新型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包括防滲排樁墻1、 鋼筋混凝土外墻6、樁頂冠梁2、地下室底板3、排水溝8、建筑外墻9,防滲排樁墻1與鋼筋混 凝土外墻6的頂部通過樁頂冠梁2剛性連接,防滲排樁墻1與地下室底板3之間通過預留 插筋或植筋的方式鉸性連接,鋼筋混凝土外墻6與建筑外墻9之間設置一條排水溝8。防滲 排樁墻1的側面與地下室底板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16連接。防滲排樁墻1包括間隔設置的鋼筋混凝土灌注樁4、與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 相切的水泥土樁5,以及設置在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4之間與水泥土樁5相對的一側的 混凝土噴射層7。其中鋼筋混凝土灌注樁4的直徑大于水泥土樁5的直徑,鋼筋混凝土灌注 樁4與鋼筋混凝土外墻6之間由預留插筋或植筋13連接。建筑外墻9的底部為鋼筋混凝土矮墻12,上部為磚墻;地下室底板3的混凝土層 分為兩層,一定厚度范圍內的上表層為防水混凝土層,其下部混凝土層為普通混凝土層;鋼 筋混凝土外墻6、鋼筋混凝土矮墻12、地下室底板的上表層均采用全防水混凝土,即在普通 混凝土中添加防水添加劑,使其成為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層。地下室底板3下方為基層10和 泥土表層11,基層10由上至下包括素混凝土墊層、塑料布防水層、透水碎石層和土工布層, 地下室底板下方采用基底排水減壓抗浮技術削弱地下水的浮托力,以此降低了地下水對于 混凝土的滲透作用。為了進一步提高地下室結構的整體防水性能,防止排水溝中的水從建筑外墻底部 及地下室底板滲入,在防滲排樁墻1與地下室底板3銜接處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14和1 2個遇水膨脹膠條15。在鋼筋混凝土外墻和建筑外墻與地下室底板之間也分別設有混凝土 界面劑層14和遇水膨脹膠條15。本實用新型在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組合形成的地下室結構外墻與建筑 外墻之間設置一條窄排水溝,確保了地下室在使用過程中具有防水功能的地下室結構外墻
4出現滲水,通過兩種墻體之間的排水溝將滲出的水匯集并有組織排出;增加了深基礎地下 室結構的防水保障措施。地下室底板存在各種功能的集水坑、電梯井、機電設備井等造成底板標高變化,以 及底板、墻體施工期間由于分段、分區施工存在施工接縫,對于此種施工縫主要采用與防水 添加劑相配套的混凝土界面劑、止水帶等材料組合的細部防水節點做法來處理各種施工縫 的防水問題。在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銜接處以及鋼筋混凝土外墻、建筑外墻與地下室 底板之間的施工接縫處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以滿足臨海建(構)筑物深 基礎地下室結構的防滲、防水要求。在具體施工過程中,首先施工大直徑鋼筋混凝土灌注樁,然后施工較小直徑的水 泥土樁;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和水泥土樁的垂直度是確保防滲帷幕體 系密封的根本措施,樁位偏差須嚴格控制在誤差范圍內。防滲排樁墻施工完成后施工樁頂 冠梁。然后進行基坑開挖,基坑開挖施工可以采取分區開挖和盆式開挖技術,基坑四周和內 部設置臨時排水溝阻截、疏導地表水、雨水和基坑滲水。開挖至基底后施工地下室底板,并 預留各種插筋,與防滲排樁墻臨近的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施工其上的鋼筋混凝土外墻及 隨后的鋼筋混凝土矮墻、排水溝;對于有標高變化的地下室底板施工順序是先施工最深部 位的底板,然后是用于連接不同標高的底板的豎向折墻,最后是施工與常規標高相連的地 下室底板,對地下室底板施工存在多處施工縫采用施工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的 方法進行處理。本實用新型的地下室結構具有節省工期和施工成本、增加了紅線內有效建 筑用地的優點。在防滲排樁墻施工期間,若發現防滲排樁墻出現滲水或涌水危害,可通過調查漏 水點一清理和填砂、碎石透水材料封堵滲水或涌水塌陷部位一插入泄水管(無紡布包裹、 濾水阻砂)一進行防滲排樁墻的下一步分項施工一滲水或涌水點水量減小后再另行封堵。在地下室結構施工完畢,進行建筑面層施工前,若發現地下室外墻或地下室底板 墻體有滲水現象,可對滲水部位進行壓力灌漿等措施進行缺陷修補,直至到達混凝土防水 標準要求。該地下室結構在施工過程中可以選擇圍護結構水平位移監測、臨近建(構)筑物 水平位移監測、基坑土體水平位移監測、地下水位動態監測等監測手段動態掌握此種深基 礎結構的變形,確保地下室結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有利于結構體系的防滲和防水目標實 現。
權利要求1.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 外墻組合形成的地下室結構外墻、地下室底板和建筑外墻,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 的頂部通過樁頂冠梁剛性連接,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之間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的方式 鉸性連接,地下室外墻與建筑外墻之間設置一條排水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排 樁墻包括間隔設置的鋼筋混凝土灌注樁、與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相切的水泥土樁,以 及設置在相鄰兩鋼筋混凝土灌注樁之間與水泥土樁相對的一側的混凝土噴射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 凝土灌注樁與鋼筋混凝土外墻之間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的方式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 凝土灌注樁的直徑大于水泥土樁的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 于,所述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銜接處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
6.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 于,所述鋼筋混凝土外墻的底部與地下室底板之間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
7.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其特征在 于,所述建筑外墻的底部與地下室底板之間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近海深基礎防滲、防水地下室結構,包括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組合形成的地下室結構外墻、地下室底板和建筑外墻,防滲排樁墻與鋼筋混凝土外墻的頂部通過樁頂冠梁剛性連接,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之間通過預留插筋或植筋的方式鉸性連接,地下室外墻與建筑外墻之間設置一條排水溝。在防滲排樁墻與地下室底板銜接處、以及鋼筋混凝土外墻和建筑外墻與地下室底板之間分別設有混凝土界面劑層和遇水膨脹膠條。該地下室結構通過巧妙的構造設計,充分發揮各構件在不同階段的止水功能,能很好地解決臨海建(構)筑物深基礎地下室結構的防滲、防水要求,并且此種結構具有節省工期和施工成本、增加了紅線內有效建筑用地的優點。
文檔編號E02D29/045GK201883450SQ20102062468
公開日2011年6月29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25日
發明者于海洋, 劉志明, 劉波, 毛振坤, 王波, 許佳, 譚志勇, 馬曉明 申請人:中冶天工建設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