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錨桿托盤和錨桿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巷道支護的機械設備,具體地,涉及一種錨桿托盤以及一種錨桿組件。
背景技術:
目前煤礦井下巷道支護,通常會使用錨桿組件,錨桿組件一般包括具有錨桿孔的 錨桿托盤、延伸通過錨桿孔的錨桿、和與錨桿螺紋配合的螺母。不過,在安裝錨桿前,如果錨 桿孔與巷道壁不垂直,安裝時螺母的壓緊力將會不均勻地傳遞給錨桿托盤,使得錨桿托盤 局部受力過載而開裂破壞,甚至有時會飛出傷人。附圖1中示出了一種現有的錨桿托盤1,錨桿托盤1從底部2向上延伸的凸臺3為 圓柱狀,凸臺3的端面4與螺母(未示出)接觸,螺母的配合端面的直徑小于凸臺3的端面 4的直徑,這樣,當螺母向凸臺3的端面4不斷增加壓力時,螺母與端面4接觸的配合端面會 逐步陷入凸臺3的端面4。此時,除了凸臺3的端面4受到來自螺母的端面的軸向壓力外, 凸臺3的圓周壁5還會受到徑向膨脹力。因為凸臺3的端面4的陷入部分周圍的圓周壁的 壁厚很薄,例如只有11mm,所以陷入部分周圍的圓周壁的強度最弱,結果,通常陷入部分周 圍的圓周壁最先開裂而導致錨桿托盤損壞。另外,國家規定錨桿托盤能夠抵抗7噸以上的軸向壓力。盡管實際使用的錨桿托 盤能夠抵抗大約9噸的軸向壓力,但是,仍存在錨桿托盤開裂破壞的情況,這構成了很大的 井下安全隱患。因此,希望加強錨桿托盤的軸向承載力或軸向抗壓能力。
實用新型內容為改進現有技術中錨桿托盤因為軸向抗壓能力不夠而容易開裂的問題,提出本實 用新型。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出了一種錨桿托盤,包括底部,具有與安裝面接 觸的底面;凸臺,所述凸臺與所述底部一體地設置并且從所述底部在遠離所述底面的方向 上延伸;和錨桿孔,所述錨桿孔垂直于所述底面貫穿所述底部和所述凸臺,其中所述凸臺 為正圓錐臺,所述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可選地,所述錨桿托盤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錨桿托盤內部的金屬骨架,所述金 屬骨架平行于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布置。所述金屬骨架可以在凸臺和底部內延伸。可選地,所述金屬骨架包括多根金屬條,所述金屬條平行于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 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等間隔布置。或者,所述金屬骨架為金屬筒體。或者,金屬骨架由間 隔開平行布置的兩個金屬環以及平行布置并連接在兩個金屬環之間的多根金屬條構成,其 中,所述兩個金屬環圍繞和鄰近錨桿孔布置。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出了一種錨桿組件,其包括錨桿;螺母;和錨桿托盤,其中所述錨桿托盤包括底部,具有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凸臺,所述凸臺與所述底部 一體地設置并且從所述底部在遠離所述底面的方向上延伸;和錨桿孔,所述錨桿孔垂直于 所述底面貫穿所述底部和所述凸臺,其中所述錨桿置于所述錨桿孔內,所述螺母與所述錨 桿螺紋配合從而螺母的配合端面置于凸臺上,且其中所述凸臺為正圓錐臺,所述正圓錐臺 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且所述螺母的配合端面完全覆蓋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有利地,所述螺母的配合端面為圓形,且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的直徑與等于或小 于所述配合端面的直徑。相較于現有技術中的錨桿托盤以及錨桿組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以簡單 的結構提高錨桿托盤抵抗軸向載荷的能力。通過下文中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目的和優點將 顯而易見,并可幫助對本實用新型有全面的理解。
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在先技術的錨桿托盤的剖視圖;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錨桿托盤的剖視圖;和圖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錨桿組件的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在 說明書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圖標號指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下述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 施方式的說明旨在對本實用新型的總體實用新型構思進行解釋,而不應當理解為對本實用 新型的一種限制。參照附圖2,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錨桿托盤100,包括底部101,其具有 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102,這里的安裝面例如為井下巷道壁或其它需要支護的壁面;凸臺 103,凸臺103與底部101 —體地設置并且從底部101在遠離底面102的方向上延伸,例如, 如附圖2中所示,凸臺103從底部101向上延伸;和錨桿孔104,錨桿孔104垂直于底面102 貫穿底部101和凸臺103,其中凸臺103為正圓錐臺,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106更靠近 底面102,具體地,在附圖2中,凸臺103的上部較窄而下部較寬。還需要指出的是,凸臺103與底部101 —體地設置表示凸臺103和底部101在使 用形成為一體。錨桿托盤100可以由高強度塑料一體模制而成。盡管圖2中示出了正圓錐臺的錐度,正圓錐臺或凸臺103也可以根據需要具有與 圖2和圖3中示出的錐度不同的錐度。另外,凸臺103和底部101也可以一起形成一個凸 臺形狀或正圓錐臺形狀。如圖2中所示,錨桿托盤100進一步包括設置在錨桿托盤100內部的金屬骨架 105,金屬骨架105平行于錨桿孔104延伸并圍繞和鄰近錨桿孔104布置。金屬骨架105在凸臺103和底部101內延伸。如圖2中所示的,金屬骨架105的 兩端沒有延伸超出凸臺103的端面以及底部101的底面102。圖2中的金屬骨架105的布 置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金屬骨架105可以稍微延伸超過凸臺103的底部進入到底部101 內,金屬骨架105甚至也可以僅僅設置在凸臺103內。[0024]金屬骨架105可以包括多根金屬條,所述金屬條平行于錨桿孔104延伸并圍繞和 鄰近錨桿孔104等間隔布置。金屬骨架105也可以是圍繞錨桿孔104設置的金屬筒體的形 式。金屬骨架105還可以具有其它形式,例如,金屬骨架105由間隔開平行布置的兩個金屬 環以及平行布置并連接在兩個金屬環之間的多根金屬條構成,其中,所述兩個金屬環圍繞 和鄰近錨桿孔104布置因為凸臺103形成為與螺母202接觸的上部較小而與底部101接觸甚至是構成底 部的下部較大的正圓錐臺的形狀,可以提高錨桿托盤100抵抗軸向載荷的能力;又,在錨桿 托盤100內設置了金屬骨架105的情況下,可以抵抗構成凸臺103的材料的塑性變形可以 進一步提高錨桿托盤100抵抗軸向載荷的能力,而且,在錨桿托盤100主體由塑性材料模制 的情況下,金屬骨架105作為金屬嵌件,還有利于增強剖面梯形的向心聚合力。上述結構還 可以減少凸臺103的外周壁受到的徑向膨脹力。參照附圖3,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錨桿組件200,該錨桿組件200包括錨桿 201 ;螺母202 ;和錨桿托盤100,所述錨桿托盤100包括具有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102的底 部101 ;凸臺103,凸臺103與底部101 —體地設置并且從底部101在遠離底面101的方向 上延伸;和錨桿孔104,錨桿孔104垂直于底面102貫穿底部101和凸臺103,其中錨桿201 置于錨桿孔104內,螺母202與錨桿201螺紋配合從而螺母202的配合端面置于凸臺103 上,且其中,凸臺103為正圓錐臺,所述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底面102,且螺母202 的配合端面完全覆蓋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有利地,螺母202的配合端面為圓形,且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的直徑與等于或小 于所述配合端面的直徑。有利地,錨桿托盤100進一步包括設置在錨桿托盤內部的金屬骨架105,金屬骨架 105平行于錨桿孔104延伸并圍繞和鄰近錨桿孔104布置。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錨桿組件 200中的金屬骨架105具有如在對錨桿托盤100的描述中所述的特征。對于錨桿組件200,因為螺母202的配合端面完全覆蓋凸臺103或所述正圓錐臺的 上底,這樣就避免了螺母202的配合端面下陷到凸臺103的上底上,從而完全防止了現有技 術中螺母的配合端面陷入錨桿托盤的配合端面內導致錨桿托盤的配合端面破裂的情況。在 這種情況下,在螺母202向錨桿托盤100施加壓力時,不存在因為錨桿托盤的配合端面下陷 導致的徑向膨脹力,同時,錨桿托盤的配合端面或受力端面又將螺母202所施加的軸向力 通過正圓錐臺的結構均勻地傳遞給整個錨桿托盤100的底部101,從而提高了錨桿托盤的 整體承載力。例如,相較于附圖1中所示的錨桿托盤,采用正圓錐臺以及金屬骨架的錨桿托盤 100在錨桿組件200中可以獲得大于14噸的軸向抗壓力。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 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變化,本實用 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一種錨桿托盤,包括底部,具有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凸臺,所述凸臺與所述底部一體地設置并且從所述底部在遠離所述底面的方向上延伸;和錨桿孔,所述錨桿孔垂直于所述底面貫穿所述底部和所述凸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為正圓錐臺,所述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托盤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錨桿托盤內部的金屬骨架,所述金屬骨架平行于 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錨桿托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屬骨架在凸臺和底部內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錨桿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骨架包括多根金屬條,所述金屬條平行于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所述 錨桿孔等間隔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錨桿托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屬骨架為金屬筒體。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錨桿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骨架由間隔開平行布置的兩個金屬環以及平行布置并連接在兩個金屬環之 間的多根金屬條構成,其中,所述兩個金屬環圍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布置。
7.一種錨桿組件,包括 錨桿;螺母;和錨桿托盤,包括底部,具有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凸臺,所述凸臺與所述底部一體地設置并且從所述底部在遠離所述底面的方向上延 伸;和錨桿孔,所述錨桿孔垂直于所述底面貫穿所述底部和所述凸臺, 其中所述錨桿置于所述錨桿孔內,所述螺母與所述錨桿螺紋配合從而螺母的配合端面 置于凸臺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為正圓錐臺,所述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且 所述螺母的配合端面完全覆蓋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母的配合端面為圓形,且所述正圓錐臺的上底的直徑與等于或小于所述配合端面的直徑。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托盤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錨桿托盤內部的金屬骨架,所述金屬骨架平行于 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布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屬骨架在凸臺和底部內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骨架包括多根金屬條,所述金屬條平行于所述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所述 錨桿孔等間隔布置。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屬骨架為金屬筒體。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錨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骨架由間隔開平行布置的兩個金屬環以及平行布置并連接在兩個金屬環之 間的多根金屬條構成,其中,所述兩個金屬環圍繞和鄰近所述錨桿孔布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錨桿托盤,包括底部,具有與安裝面接觸的底面;凸臺,與所述底部一體地設置并且從底部在遠離底面的方向上延伸;和錨桿孔,垂直于所述底面貫穿底部和凸臺,其中凸臺為正圓錐臺,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錨桿組件,包括錨桿;螺母;和上述錨桿托盤,其中錨桿置于錨桿孔內,螺母與錨桿螺紋配合從而螺母的配合端面置于凸臺上,且其中凸臺為正圓錐臺,正圓錐臺的下底比上底更靠近所述底面,且螺母的配合端面完全覆蓋正圓錐臺的上底。有利地,在上述錨桿托盤中設置了金屬骨架,金屬骨架平行于錨桿孔延伸并圍繞和鄰近錨桿孔布置。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以簡單的結構提高了錨桿托盤抵抗軸向載荷的能力。
文檔編號E21D21/00GK201756974SQ20102029783
公開日2011年3月9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18日 優先權日2010年8月18日
發明者邵欽蓉 申請人:邵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