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煤礦井下鉆孔施工的除塵裝置。
背景技術:
在煤礦井下施工瓦斯抽排放鉆孔和其它鉆孔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煤巖粉塵,嚴重威脅 礦井的安全生產和危害職工的身體健康,迄今為止,如何快速、簡便、有效地解決打鉆時產 生的粉塵, 一直是個有待解決的問題,也是施工中的一個難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是為避免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 以便能有效地進行孔口除塵,避免粉塵在井下彌漫,改善煤礦井下工作環境,保證職工身體 健康,保證鉆孔施工人員的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其特征足設置捕塵套筒,所述捕塵套筒內口為直口,外口具有環 形端蓋,下部有一軸向出渣口;以所述捕塵套筒的內口扣設在鉆孔孔口所在位置的煤壁上, 出渣口位于正下方,鉆桿沿軸向貫穿捕塵套筒;在所述捕塵套筒內側壁上,設置噴霧環,所 述噴霧環通過三通接頭分別與壓風管和水源管連通。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也在于
所述噴霧環在軸向上有兩道。
所述捕塵套筒外口上的環形端蓋為分體設置的可作為視窗的透明構件。 設置吊索在所述捕塵套筒與煤壁之間形成用于固定捕塵套筒的三角支撐。 與已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體現在
1、 本實用新型能有效地進行孔口除塵,避免粉塵在井下彌漫,改善煤礦井下工作環境, 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2、 本實用新型對于打鉆過程中對出現的鉆孔噴孔現象,可以阻擋煤、巖顆粒從鉆孔內 高速噴出,從而有效避免噴孔傷人事故的發生,保證鉆孔施工人員的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 發生。
3、 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多道噴霧環可以更進一步提高除塵效果。
4、 本實用新型設置透明視窗有利于直觀把握捕塵套筒內部狀況。
5、 本實用新型捕塵套管采用吊索呈三角形固定,不需要另外擴孔安裝,使用極為便利。
6、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易安裝,具體規格尺寸可根據現場使用情況設定,適用范圍廣。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噴霧環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況示意圖。
圖中標號1三通接頭、2環形噴霧、3噴霧頭、4環形端蓋、5出渣口、 6吊索、7鉆 機、8鉆桿、9吊掛眼、IO捕塵套筒、ll煤壁。
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圖2和圖3,本實施例設置捕塵套筒10,捕塵套筒10的內口為直口,外口 具有環形端蓋4,下部有一軸向出渣口5;以捕塵套筒10的內口扣設在鉆孔孔口所在位置的 煤壁11上,盡可能使鉆孔處于捕塵套筒的中心,出渣口 5位于正下方,鉆桿8沿軸向貫穿 捕塵套筒10;在捕塵套筒10的內側壁上,設置噴霧環2,噴霧環2通過三通接頭1分別與 壓風管和水源管連通。
具體實施中的相應結構設置包括
噴霧環2在軸向上有兩道,各道噴霧環上間隔設置噴嘴3,相鄰噴霧環上的噴嘴3在環 向位置上交錯布置,以增加捕塵套筒內的噴霧均勻性。
捕塵套筒10的外口上的環形端蓋4為分體設置的可作為視窗的透明構件,以利于通過 視窗對捕塵套筒10中的工作狀況進行觀察,環形端蓋4中心孔的直徑在保證鉆桿8不與其 發生碰撞和摩擦為前提下盡可能小,以提高其對于粉塵的封堵效果。
設置吊索6在捕塵套筒10與煤壁11之間形成用于固定捕塵套筒的三角支撐,相應位置 的煤壁上采用金屬網支護,這種固定形式簡單,不需要另外擴孔,水煤粉渣在出渣口5中流 出。
使用時,在鉆機7通過鉆桿8實施鉆進的同時,保持三通接頭1為開啟。
權利要求1、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其特征是設置捕塵套筒(10),所述捕塵套筒(10)的內口為直口,外口具有環形端蓋(4),下部有一軸向出渣口(5);以所述捕塵套筒(10)的內口扣設在鉆孔孔口所在位置的煤壁(11)上,出渣口(5)位于正下方,鉆桿(8)沿軸向貫穿捕塵套筒(10);在所述捕塵套筒(10)內側壁上,設置噴霧環(2),所述噴霧環(2)通過三通接頭(1)分別與壓風管和水源管連通。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其特征是所述噴霧環(2)在軸向上有兩道。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其特征是所述捕塵套筒(10)的外口上的環形端蓋(4)為分體設置的可作為視窗的透明構件。
專利摘要井下鉆孔孔口捕塵器,其特征是設置捕塵套筒,捕塵套筒的內口為直口,外口具有環形端蓋,下部有一軸向出渣口;以捕塵套筒的內口扣設在鉆孔孔口所在位置的煤壁上,出渣口位于正下方,鉆桿沿軸向貫穿捕塵套筒;在捕塵套筒內側壁上,設置噴霧環,所述噴霧環通過三通接頭分別與壓風管和水源管連通。本實用新型能夠有效地進行孔口除塵,避免粉塵在井下彌漫,改善煤礦井下工作環境,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保證鉆孔施工人員的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文檔編號E21F5/02GK201269106SQ200820186088
公開日2009年7月8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優先權日2008年10月15日
發明者方良才, 曹承平, 歐鳳華, 永 王, 亮 袁, 陳德忠, 黃保衛, 黃建昆 申請人: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