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領域中樁基加固設備,具體的說涉及一種靜壓錨桿樁沉樁技術中的反力裝置。
背景技術:
靜壓錨桿預制樁施工方法是將錨桿技術和靜壓預制樁技術兩者結合起來。它利用建筑結構的自重,先在鋼筋混凝土基礎中埋設錨桿,借助錨桿的反力,通過反力架用千斤頂將預制樁逐段壓入基礎預先開鑿或預留的樁孔和地基土層中。在我國長江一帶土質屬于長江三角洲沖擊層,基本上是飽和的軟粘土層,在以往靜壓錨桿樁的施工實踐中,用于基礎托換和糾偏作用的靜壓樁一般只進入第7層土,以第七層土作為樁尖持力層。目前施工的靜壓錨桿樁的反力裝置是在兩個立柱上方安裝反力梁,反力梁的下方設置千斤頂,立柱的下端通過錨桿與基礎相連,這種傳統的反力裝置與基礎僅有兩個接觸面,承受的壓樁反力小,因而壓樁深度小。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以克服現有的靜壓錨桿樁壓樁深度小,壓樁力小的缺點。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包括立桿、反力梁、千斤頂,反力梁固定在立桿上,千斤頂安裝在反力梁下方,其特征是還包括拉桿、壓桿、大梁,立桿固定在大梁上,壓桿一端與大梁采用絞接形式連接;拉桿一端與立桿頂端連接另一端與大梁連接,拉桿與立桿、大梁所有接點采用絞接形式連接。
立桿、拉桿長度可調,所述大梁的兩端設有安裝錨桿的底座。
拉桿以及壓桿的數量均是4根,大梁的數量均是2根。
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拉、壓桿相結合的樁架形式,壓樁施工時樁架與地面基礎之間共有八個接觸面,因而可以承受較強的壓樁反力,壓樁時的強大反力傳到兩邊的上,因而能夠使錨桿靜壓樁壓入第9層土下5~6米,總長度將達到63米,樁極限壓力達到近700噸,克服了傳統的錨桿靜壓樁壓樁深度小,壓樁力小的缺陷,而且本實用新型還具有結構合理,工藝簡便、可操作性強、工期短且造價低、便于移位等優點,適應不同施工環境需要,尤其適應城市建筑物密集,打樁機械活動范圍受到限制的施工環境。
圖1傳統的靜壓錨桿樁反力架結構示意圖圖2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結構示意圖圖3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使用狀態平面示意圖圖4圖2中A-A剖面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參見圖2、圖3、圖4,本實用新型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包括立桿1、拉桿2、壓桿3、大梁4、千斤頂5、反力梁8,立桿固定在大梁上,壓桿的兩端分別與大梁4和基礎7采用絞接形式連接;拉桿一端與立桿頂端連接另一端與大梁連接,拉桿與立桿、大梁所有接點采用絞接形式連接,反力梁固定在立桿上,千斤頂安裝在反力梁下方。立桿、拉桿長度可調,大梁的兩端設有安裝錨桿6的底座,大梁4與基礎7之間通過抗拔錨桿6連接。
拉桿以及壓桿的數量均是4根,大梁的數量均是2根。
通過此反力裝置,充分利用壓桿、拉桿的共同受力,再通過千斤頂將鋼管樁逐節壓入土層基礎內。由于立桿、拉桿的長度可調,可以根據壓樁反力的大小,對整個反力裝置的高度進行調整,以適應不同的施工條件。
使用時,根據設計樁位,先在基礎兩側埋設一定數量的抗拔錨桿,隨后組裝壓樁反力架,通過調節裝置使樁架與樁對中、垂直,然后開啟千斤頂進行壓樁。整個壓樁反力裝置與土層基礎的接觸點有8個,能將巨大的壓樁反力均衡傳遞至土層基礎。例如在每個接觸點種植10根φ32鋼筋作為錨桿,通過對整個壓樁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從鋼管樁入土深度與壓力之間的變化曲線圖可以看出,穿透第7層土時壓力峰值可達到620噸,進入第9層時,最大壓力值達到了690噸,其壓樁深度與壓樁力遠遠大于傳統的錨桿靜壓樁反力裝置。
權利要求1.一種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包括立桿、反力梁、千斤頂,反力梁固定在立桿上,千斤頂安裝在反力梁下方,其特征是還包括拉桿、壓桿、大梁,立桿固定在大梁上,壓桿一端與大梁采用絞接形式連接;拉桿一端與立桿頂端連接另一端與大梁連接,拉桿與立桿、大梁所有接點采用絞接形式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立桿立桿、拉桿長度可調,所述大梁的兩端設有安裝錨桿的底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拉桿以及壓桿的數量均是4根,大梁的數量均是2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靜壓錨桿樁反力裝置,包括立桿、反力梁、千斤頂,反力梁固定在立桿上,千斤頂安裝在反力梁下方,還包括拉桿、壓桿、大梁,立桿固定在大梁上,壓桿一端與大梁采用絞接形式連接;拉桿一端與立桿頂端連接另一端與大梁連接,拉桿與立桿、大梁所有接點采用絞接形式連接。本實用新型克服了傳統的錨桿靜壓樁壓樁深度小,壓樁力小的缺陷,具有結構合理,工藝簡便、可操作性強、工期短且造價低、便于移位等優點,適應不同施工環境需要,尤其適應城市建筑物密集,打樁機械活動范圍受到限制的施工環境。
文檔編號E02D7/20GK2704617SQ20042002305
公開日2005年6月15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25日 優先權日2004年5月25日
發明者朱靈平 申請人: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