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增壓發動機進氣系統,具體涉及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屬于增壓發動機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前置前驅、前置后驅車型上發動機的布置形式不同,前置前驅發動機橫置布置,前置后驅發動機縱置布置。為滿足整車車艙的布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發動機需開發不同結構的進氣歧管,進氣歧管關聯件(如進氣歧管支撐、節氣門體、節氣門體預熱管等)不能共用,以上零部件制造成本,裝配成本,管理成本的增加提高了發動機成本,無形中降低了動力總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0003]因此,亟待設計一種進氣系統,該結構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車型上實現共用,最大限度的降低發動機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在下文中給出了關于本實用新型的簡要概述,以便提供關于本實用新型的某些方面的基本理解。應當理解,這個概述并不是關于本實用新型的窮舉性概述。它并不是意圖確定本實用新型的關鍵或重要部分,也不是意圖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其目的僅僅是以簡化的形式給出某些概念,以此作為稍后論述的更詳細描述的前序。
[0005]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以至少解決前置前驅、前置后驅發動機需開發不同結構的進氣歧管,使得制造成本、裝配成本、管理成本的增加而提高了發動機成本的問題。
[000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該增壓發動機進氣系統包括排氣歧管、增壓器、第一管路、中冷器、第二管路、電子節氣門體和進氣歧管;增壓發動機的排氣側安裝排氣歧管,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安裝進氣歧管,排氣歧管上安裝有增壓器,進氣歧管上設置有電子節氣門體,增壓器通過第一管路與中冷器連接,電子節氣門體通過第二管路與中冷器連接,進氣歧管通過支撐件支撐在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支撐件在進氣歧管上端有兩個固定支撐點,支撐件在增壓發動機缸體上有一個安裝點。
[0007]當增壓發動機為前置前驅車型增壓發動機時,增壓發動機的前面布置排氣歧管,后面布置進氣歧管。從空氣過濾器進入的空氣經過增壓器增壓后,經過中冷器的冷卻進入到進氣歧管,進氣歧管總進氣口布置于發動機后端,保證與空氣過濾器的連接。
[0008]當增壓發動機為前置后驅車型增壓發動機時,增壓發動機的左面布置排氣歧管,增壓發動機的右面布置進氣歧管。
[0009]進一步地:所述電子節氣門體的進氣口軸線與水平線呈15°仰角設置。如此設置,電子節氣門體位置的積水可流入到進氣歧管,防止電子節氣門體出現結冰故障,同時ECU有破冰程序,所以取消電子節氣門體預熱水管,沒有布置水軟管的限制,電子節氣門體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增壓發動機上實現共用。
[0010]進一步地:所述進氣歧管的總進口位置上端插入有碳罐接管嘴,碳罐接管嘴的插入方向與電子節氣門體的軸垂直。如此設置,電子節氣門體的門板在小開度時就可以保證從碳罐接管嘴進入的油氣均勻的分布到發動機四缸,避免燃燒不均的問題。
[0011]進一步地:進氣歧管支撐在缸體上選取一個安裝點,為懸置預留一個安裝位置,實現進氣歧管支撐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機型上的共用。
[0012]通過以上,增壓發動機進氣系統:進氣歧管、電子節氣門體、進氣歧管支撐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機型上共用。
[0013]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所達到的效果為:該進氣系統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車型上實現共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發動機成本。電子節氣門體的設置形式,使得電子節氣門體位置的積水可流入到進氣歧管,防止電子節氣門體出現結冰故障;碳罐接管嘴的設置形式,使得電子節氣門體的門板在小開度時就可以保證從碳罐接管嘴進入的油氣均勻的分布到發動機四缸,燃燒均勻。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前置后驅的增壓發動機進氣系統布置示意圖;
[0015]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前置前驅的增壓發動機進氣系統布置示意圖;
[0016]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前置后驅車型進氣側零部件布置示意;
[0017]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氣側結構示意圖;
[0018]圖5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碳罐接管嘴布置位置示意圖。
[0019]圖中:1_排氣歧管;2_增壓器;3_第一管路;4_中冷器;5_第二管路;6_電子節氣門體;7_進氣歧管;8_支撐件;9_懸置;10_碳罐接管嘴;12_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在下文中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示范性實施例進行描述。為了清楚和簡明起見,在說明書中并未描述實際實施方式的所有特征。然而,應該了解,在開發任何這種實際實施例的過程中必須做出很多特定于實施方式的決定,以便實現開發人員的具體目標,例如,符合與系統及業務相關的那些限制條件,并且這些限制條件可能會隨著實施方式的不同而有所改變。此外,還應該了解,雖然開發工作有可能是非常復雜和費時的,但對得益于本實用新型公開內容的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這種開發工作僅僅是例行的任務。
[0021]在此,還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為了避免因不必要的細節而模糊了本實用新型,在附圖中僅僅示出了與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方案密切相關的裝置結構和/或處理步驟,而省略了與本實用新型關系不大的其他細節。
[0022]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包括排氣歧管1、增壓器2、第一管路3、中冷器4、第二管路5、電子節氣門體6和進氣歧管7 ;增壓發動機的排氣側安裝排氣歧管1,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安裝進氣歧管7,排氣歧管1上安裝有增壓器,進氣歧管7上設置有電子節氣門體6,增壓器2通過第一管路3與中冷器4連接,電子節氣門體6通過第二管路3與中冷器4連接,進氣歧管7通過支撐件8支撐在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支撐件8在進氣歧管7上端有兩個固定支撐點,支撐件8在增壓發動機缸體上有一個安裝點11。當增壓發動機為前置前驅車型增壓發動機時,增壓發動機的前面布置排氣歧管1,后面布置進氣歧管7。從空氣過濾器進入的空氣經過增壓器增壓后,經過中冷器的冷卻進入到進氣歧管,進氣歧管總進氣口布置于發動機后端,保證與空氣過濾器的連接。當增壓發動機為前置后驅車型增壓發動機時,增壓發動機的左面布置排氣歧管1,增壓發動機的右面布置進氣歧管7。
[0023]支撐件在進氣歧管上端有兩個固定點,缸體上一個安裝點。前置后驅發動機需在發動機進氣側缸體位置為整車懸置9布置安裝點,為實現前置前驅、前置后驅發動機共用進氣歧管支撐,缸體上取一個安裝點,預留懸置安裝點。
[0024]另外,根據一種實現方式,如圖4所示,所述電子節氣門體6的進氣□軸線與水平線呈15°仰角設置。如此設置,電子節氣門體6位置的積水可流入到進氣歧管7,防止電子節氣門體6出現結冰故障,同時ECU有破冰程序,所以取消電子節氣門體6預熱水管,沒有布置水軟管的限制,電子節氣門體6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增壓發動機上實現共用。
[0025]再者,根據一種實現方式,如圖4和圖5所示,所述進氣歧管7的總進口位置上端插入有碳罐接管嘴10,碳罐接管嘴10的插入方向與電子節氣門體6的軸12垂直。如此設置,電子節氣門體的門板在小開度時就可以保證從碳罐接管嘴進入的油氣均勻的分布到發動機四缸,避免燃燒不均的問題。
[0026]通過以上描述可知,上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該結構可在前置前驅、前置后驅車型上實現共用,最大限度的降低發動機成本。
【主權項】
1.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氣歧管(1)、增壓器(2)、第一管路(3)、中冷器(4)、第二管路(5)、電子節氣門體(6)和進氣歧管(7);增壓發動機的排氣側安裝排氣歧管(1),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安裝進氣歧管(7),排氣歧管⑴上安裝有增壓器(2),進氣歧管(7)上設置有電子節氣門體(6),增壓器⑵通過第一管路⑶與中冷器(4)連接,電子節氣門體(6)通過第二管路(3)與中冷器⑷連接,進氣歧管(7)通過支撐件(8)支撐在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支撐件(8)在進氣歧管(7)上端有兩個固定支撐點,支撐件(8)在增壓發動機缸體上有一個安裝點。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節氣門體¢)的進氣口軸線與水平線呈15°仰角設置。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歧管(7)的總進口位置上端插入有碳罐接管嘴(10),碳罐接管嘴(10)的插入方向與電子節氣門體(6)的軸(12)垂直。
【專利摘要】一種前置前驅、前置后驅共用的增壓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屬于增壓發動機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有的前置前驅、前置后驅發動機需開發不同結構的進氣歧管,使得制造成本、裝配成本、管理成本的增加而提高了發動機成本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增壓發動機的排氣側安裝排氣歧管,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安裝進氣歧管,排氣歧管上安裝有增壓器,進氣歧管上設置有電子節氣門體,增壓器通過第一管路與中冷器連接,電子節氣門體通過第二管路與中冷器連接,進氣歧管通過支撐件支撐在增壓發動機的進氣側,支撐件在進氣歧管上端有兩個固定支撐點,支撐件在增壓發動機缸體上有一個安裝點。本實用新型應用在四汽缸增壓內燃發動機上。
【IPC分類】F01N13/10, F02M35/104, F02B37/00
【公開號】CN204984667
【申請號】CN201520808526
【發明人】劉錫鑫, 張法, 張文良, 張霖, 馬江濤, 王建武, 王凱, 潘圣臨, 盧洪英, 董恩肖, 崔學亮, 岳廣娜
【申請人】哈爾濱東安汽車發動機制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