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弦力發(fā)電機的制作方法
許許多多(不是所有的)使用電池做能源的器具,如改為使用弦力(發(fā)條)發(fā)電機做能源、看來更為好些,這一途徑的前景應是輝煌的。
生活中使用電池做能源的器具數不勝數。更夫每天用的電筒、電池經常沒電了、又忘了買新的,這是常事;連許多普通家庭平常也備有手電筒,以準備應急使用,譬如夜間電燈線路故障或臨時停電或臨時有急事急用、這都需要電筒救架。但是,家庭用電筒并非常用,這次用完后,下次不定何年月又有臨時急用,所以,一般用完后都將電池退出電筒分離保管。不然,電池放在筒內時間長了,電池酸液漏出會腐蝕電筒。但這樣做一旦不定何時急用電筒,就可能找不著電池、或急忙裝不及時電池、或電池經長時間放置后而跑電了、因而耽擱急用。老年人多有因耳聾配帶有助聽器;外出人員或野外作業(yè)人員隨身攜有手提話機或便攜式收音機,電視機等等,這些人也經常會迂到正在收聽話音時,突然話音中斷或話音越來越弱、此時方知電池沒電了、想換電池、但身邊沒有備品、周圍也無賣的(或無處充電)實叫人煩惱。就拿家庭的炊具來說吧,現在普遍不是用柴煤燒飯,就是用煤氣、液化氣、瓦斯、電爐、電飯鍋燒飯,這些物資不僅費錢、麻煩、更甚有之;失火、煤氣罐爆炸、毒氣泄漏、熏死人,電爐電飯鍋也會耗費大量電價昂貴的電,等等弊端。有的器具如能用按各器具需要的電能設計出該器具專用供電的弦力發(fā)電機供電、這就省錢多了,也方便多了,更是安全多了。
弦力發(fā)電機的“弦力”是來源于人工或偏心輪扭動固定在主動輪(即大齒輪)軸上的發(fā)條、使其卷緊、然后在其自然復原展伸時產生的力,使主動輪轉動來帶動比其齒數少若干倍的從動輪1(小齒輪)快速轉動、同時固定在小齒輪軸上的比從動輪1的齒數多若干倍的從動輪2又帶動下一級軸上比從動輪2的齒數少幾倍的從動輪3更快速轉動、以次類推、根據發(fā)電機轉子的轉速需要,確定從動輪和從動軸的級數,來達到發(fā)出適用的電功能的目的。用此電能、手電筒不論放置多久沒用過,到急用時拿到手里一緊弦就能使用(手電筒的緊弦法、可采取扭動緊弦法或按動式的緊弦法)。助聽器、手提話機(電功率有待開發(fā)者探討)、便攜收音機、電視機也不會有經常需換電池或越聽越沒電的煩惱(此類隨身器具宜用扭動緊弦或偏心輪自動緊弦法)。弦力發(fā)電的電爐、電飯鍋電炒勺(簡稱弦力電灶)、可設計腳踏式的緊弦裝置(這與現有的手搖式腳踏式發(fā)電機只要手腳一停就無電了不同)。
我的研究不針對某一種器具而研制出某一種專用的弦力發(fā)電機、因為生活中需要電能(電池能)、熱能的器具五花八門、各器具所用電能也千差萬別、我只想研究出利用弦力發(fā)電這一新的途徑。應用時應因物制宜、根據器具本身需要的電流、電壓設計適合該器具需要的能量的弦力發(fā)電裝置。如根據需要可隨自便按裝有關電流、電壓、蓄電池等裝置。
注弦力發(fā)電機應分簡易型及高能型兩種,簡易型可適用于沒有時間、電流、電壓的嚴格要求的器具使用、如電筒助聽器或便攜收音機等,可隨時緊弦調正電流電壓、并不影響使用。手提話機、傳呼機等則需要較長時間特別是在人熟睡時也能做功、就要求弦力持續(xù)不斷供力、因此從動輪從動軸的數量應以梯次適量增加,使最后的轉子轉速達到發(fā)出適當電量的要求。這就需要在從動輪之間裝設擺輪來控制齒輪轉速達到均衡地長時間地轉動供力。因此適用高能型的弦力發(fā)電機(必要時可在同一弦軸上增加一盤以上弦的數量以增加弦力)。
弦力發(fā)電機簡易
圖1機殼、2偏心輪、3、主動輪、4、主動軸、5弦盒6、緊弦板手、7、從動輪1、8、從動軸1、9、從動輪210、從動輪3、11、從動輪4、12、從動輪5、13、發(fā)電機、14、需裝擺輪時備用空間、注偏心輪與扳手可只選一樣,也可備設扳手。
權利要求
一種新型弦力發(fā)電機其特征是無論是用扭動或其它方法能使發(fā)條卷緊在其自然伸展時產生的力,以促使齒輪轉動帶動發(fā)電機做功發(fā)出電能。
全文摘要
在許多使用電池能源的器具中尤其屬急用性的器具、如手電筒、手提話機助聽器便攜收音機電視機等。正當急用時電池沒電了、易誤大事,如配備微型弦力發(fā)電機于該器具中、將會改變上述缺陷。弦力發(fā)電機不僅可用于上述器具中,有許多器具皆可使用。如燒飯用的電爐、電飯鍋、電炒勺、取暖用的電褥子等都可就物探討研制。既省錢又省去煤柴、避免火災、煤氣爆炸、熏死人等危險。這就是我提出的不消耗任何原料而獲得電能的新的發(fā)電途徑。
文檔編號F03G1/02GK1193077SQ9810133
公開日1998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8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4月8日
發(fā)明者胡承偉 申請人:胡承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