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把緊和松開柴油機連桿螺釘的裝置,它通常包括電動扳手和用于套住電動扳手及柴油機連桿螺釘的扳手套。
組裝柴油機時,需要把緊連桿螺釘。由于曲軸結構復雜,連桿排列位置各不相同,設計把緊裝置比較困難。因此,過去多采用人力把緊。但采用這種把緊方式,不但勞動強度大,而且很不安全。后來,人們利用電動扳手設計了一種連桿螺釘把緊裝置,但由于該裝置克服把緊(或拆下)連桿螺釘的反扭矩是通過一個反力臂套和一個較重的支架作用在翻轉胎上來完成,因此,雖然代替了人工把緊,但卻非常笨重,在把緊螺釘時,還需將該裝置進行上下左右調整,費時費力,而且該裝置一次只能把緊一個連桿螺釘,工藝性較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制造一種結構簡單、重量輕、工藝性好、效率高、易于操作的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采用兩個電動扳手和兩個用于套住電動扳手傳遞轉動部分及連桿螺釘頭部的扳手套,在每個電動扳手下部的固定連接部位上配裝有一個至少有一個凸出端的反力臂套,并用一個根據兩個所把緊螺釘中心距離設置的支承架支承起兩個扳手套,支承架上開有兩個可擺動地插裝所述反力臂套凸出端的凹槽。這樣,一個電動扳手和一個反力臂套為一體,支承架和兩個扳手套為一體。把緊螺釘時,先將兩個扳手套連同支承架放在待把緊的螺釘上,再放好電動扳手,使反力臂套的凸出端分別插裝在支承架的凹槽內,以便將把緊螺釘時產生的反力臂通過反力臂套和支承架克服在連桿螺釘自身上。
本實用新型由于利用連桿螺釘本身克服把緊連桿螺釘時產生的反力臂,省去了原把緊裝置中在翻轉胎上克服反力臂的部分,且可做成兩體式,因此操作起來比較輕便,減輕了勞動強度,又由于該裝置采用了兩個電動扳手,因此可以同時把緊對角線上(或是同一直線上的)的兩個連桿螺釘,有助于同一根連桿上的螺釘預緊力均勻分布,具有良好的工藝性,提高了組裝柴油機的質量和效率。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加以說明。
圖1是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的裝配圖。
由
圖1可知,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由兩套對稱的組件A和一個支承架2構成。組件A可分成兩部分。電動扳手3和呈直角狀的反力臂套4為一體,反力臂套4的水平端與電動扳手3下部起固定連接作用的外六角形柱體配裝在一起。兩個扳手套9和支承架2組成一體。支承架2的尺寸根據兩個把緊螺釘的中心距離來確定。支承架2上開了兩個與反力臂套4的垂直端相對應的,并可擺動地插裝所述反力臂套4垂直端的通槽。為了減少把緊連桿螺釘10時扳手套9轉動的摩擦力,在扳手套9的上端裝有其下端為凸緣狀的軸承8,支承架2的兩端分別貼靠在其內圓柱面與扳手套9的外圓柱面滑動接觸的軸承8的外圓柱面和凸緣端面上。緊定螺釘5用于反力臂套4與電動扳手3之間的緊固,以防止反力臂套4的脫落。緊定螺釘7用于防止滑動軸承8移動及脫落,也兼注油作用。鎖緊螺母6為兩個螺母相互靠緊,以防止扳手套9脫落。支承架2上設有提手1,以便于攜帶。使用該裝置時,先將支承架2連同兩個扳手套9放在連桿大端蓋11上,套住連桿螺釘10的頭部,對好六方,然后將電動扳手3尾部的傳遞轉動部分放入扳手套9的相應連接部位,并使反力臂套4的垂直端插裝在支承架2的通槽內,以便通過支承架2將把緊連桿螺釘10時產生的反力臂克服在連桿螺釘10上。之后,兩人同時開動電動扳手3,同步進行連桿螺釘的把緊。
權利要求1.一種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它包括兩個電動扳手3和兩個用于套住電動扳手3傳遞轉動部分及連桿螺釘10頭部的扳手套9,其特征在于(1)在所述的每個電動扳手3下部的固定連接部位上配裝有一個至少具有一個凸出端的反力臂套4;(2)在所述的兩個扳手套9之間配裝有一個支承架2,支承架2上開有兩個可擺動地插裝所述反力臂套4凸出端的凹槽。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說扳手套9的上端裝有其下端為凸緣狀的軸承8,所說支承架2的兩端分別貼靠在其內圓柱面與扳手套9外圓柱面滑動接觸的軸承8的外圓柱面和凸緣端面上。
3.一種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反力臂套4呈直角狀。
4.一種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支承架2上所開的兩個凹槽為通槽。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布了一種柴油機連桿螺釘緊固與拆卸裝置。該裝置由兩套對稱的組件和一個支承架構成,組件中的電動扳手上配裝的呈直角狀的反力臂套,其垂直端可擺動地插裝在支承架上與所述垂直端相對應的通槽中,支承架的兩端則分別貼靠在其內圓柱面與扳手套外圓柱面動配合接觸的軸承的外圓柱面和凸緣端面上。該裝置結構簡單,重量減輕,工藝性好,并提高了勞動效率,適于在各種大中型柴油機上應用。
文檔編號F02B3/06GK2130640SQ9221639
公開日1993年4月28日 申請日期1992年7月1日 優先權日1992年7月1日
發明者張俊巍 申請人:鐵道部大連機車車輛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