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以及輔助駕駛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特別是涉及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以及輔助駕駛方法。
背景技術:
在現實生活中,總會遇到下雨或者下雪天氣,那么對于開車的朋友來說,雨雪天的駕駛不僅檢驗著駕駛員的駕駛技術和經驗,還檢驗著汽車的性能。在雨雪天氣,路面濕滑,能見度降低,尤其是在低溫條件下,如果路面還結了一層薄冰,就形成了人們常說的“地穿甲”現象,汽車輪胎與路面摩擦系數減小,附著力降低,這會給汽車的行駛帶來危險,易出事故。根據國際駕駛安全機構調查顯示,雨雪天駕車的安全事故比平常高出5倍之多。究其原因,主要就是駕駛員的駕駛經驗和技術不足。目前,在雨雪天中駕駛車輛,主要還是依靠對車輛人為的進行干涉和修正來提高 安全性,但是隨著生活條件的提高,新駕駛員不斷增多,其駕駛技術和經驗都是比較欠缺的,不能很準確的處理在雨雪天駕駛時遇到的突發事件。因此,需要讓汽車本身擁有雨雪天輔助駕駛功能,以此減少駕駛員的操作強度,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駕駛安全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以及輔助駕駛方法,能夠根據降水強度自動進行汽車雨刷等功能部件的適應調節,降低了駕駛員的操作強度,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包括雨雪傳感器,用于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電子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電信號,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車身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小雨或者小雪的第一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低頻檔位運行。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中雨或者中雪的第二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中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120km/h。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大雨、暴雨或者大雪的第三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6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的第四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和應急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4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所述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雨或降雪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開啟;所述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水停止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關閉。優選地,上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中,還包括開關,用于關閉所述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方法,包括
通過雨雪傳感器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通過電子控制單元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通過車身控制模塊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本發明實施例至少存在以下技術效果I)本發明通過雨雪傳感器自動鑒別雨雪天氣,自動控制相應安全設施的開啟和關閉,通過智能輔助駕駛,減少駕駛員的操作強度,以增加雨雪天行車安全。2)本發明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組合控制,還進行發動機限速控制,因為對于一個駕駛新手來說,雨刷控制可能比較熟悉,但不熟悉空調除霜的新手有很多,能進行空調、霧燈和應急燈的組合控制的很少,能根據雨量了解安全駕駛速度的幾乎沒有。因此,本發明這種組合控制,不但減少駕駛員的操作強度,還大大提高了安全性。3)本發明大量使用汽車原有傳感器和相應零部件,減少成本需求。4)本發明沒有車輛限制,任何汽車均可以裝配。5)本發明的基礎控制邏輯簡單,維修比較方便,并且失效模式下對汽車的正常駕駛無重大影響。6)目前市場上沒有專門針對雨雪天智能輔助駕駛相關的控制系統,因此市場前景廣闊。
圖I為本發明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的結構圖;圖2為本發明雨雪天輔助駕駛方法的步驟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圖I為本發明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的結構圖,如圖I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包括雨雪傳感器110,用于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
EQKElectronic Control Unit,電子控制單元)120,用于接收所述電信號,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BCM (Body Control Model,車身控制模塊)130,用于接收所述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可見,本發明通過根據降水強度自動進行汽車雨刷等功能部件的適應調節,降低了駕駛員的操作強度,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其中,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預先設定并存儲,并且與雨雪傳感器的不同電信號相對應,所述汽車控制模式可以為a)反映當前為小雨或者小雪的第一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低頻檔位運行。b)反映當前為中雨或者中雪的第二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中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120km/h。c)反映當前為大雨、暴雨或者大雪的第三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6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d)反映當前為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的第四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和應急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4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可見,本發明輔助駕駛系統由雨雪傳感器、ECU、觸屏開關以及車輛原有的BCM控制器、相應傳感器和執行器組成,能根據雨量以及雪量的大小進行輔助性駕駛,具有接受雨量信息、各信號反饋ECU、根據控制策略完成智能操控以及反饋控制等功能。其中,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小雪、中雪、大雪等的降水強度可以按照氣象臺的國家標準設定,例如,在檢測到當前降水強度達到中雨時候,雨雪傳感器生成反映當前為中雨的電信號,該電信號與第二控制模式相匹配。
其中,通常情況下雨雪傳感器是一直開啟的,而系統的其他功能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開啟。也就是,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雨或降雪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開啟;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水停止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關閉。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還可以包括開關140,用于關閉整個的所述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開關140按下之后,雨雪傳感器也被關閉了。圖2為本發明雨雪天輔助駕駛方法的步驟流程圖,如圖2所示,雨雪天輔助駕駛方法包括步驟201,通過雨雪傳感器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步驟202,通過電子控制單元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步驟203,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通過車身控制模塊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
本發明輔助駕駛方法根據我國的雨量等級分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個等級,因此以雨量的六個等級分別給予相應的駕駛輔助,提高駕駛安全性。輔助駕駛方法的具體控制如下I、當雨雪傳感器接受到雨雪信號后,會根據雨量或者雪量轉換成相應的電信號,發送給E⑶。2、ECU接受到相應信號后,會根據控制模式將相應指令發送給BCM,根據不同的雨量或者雪量提供智能協助。具體智能協助策略見下①、當ECU通過雨雪傳感器判斷出目前是小雨或者小雪的時候,會發相應指令給BCM以低頻率控制雨刷開啟,并且同時依靠車速信號進行修正。②、當ECU通過雨雪傳感器判斷出目前是中雨或者中雪的時候,會發相應指令給 BCM以中頻率控制雨刷開啟,并且依靠車速信號進行修正。同時周期性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ECU會通過發送指令給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120km/h。③、當ECU通過雨雪傳感器判斷出目前是大雨或者暴雨或者大雪的時候,會發指令給BCM以高頻率開啟,并且打開霧燈,同時周期性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功能,ECU發指令給發動機,將最高車速限制在6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確定轉彎時以語音提醒減速轉彎。④、當ECU通過雨雪傳感器判斷出目前是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的時候,會發指令給BCM以高頻率開啟,并且打開霧燈和應急燈。同時周期性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功能,ECU會通過發送指令給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4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確定轉彎時以語音提醒減速轉彎。3、通過雨量的變化分別進行調節,雨或者雪停止以后,該功能自動關閉。4、這個輔助駕駛功能是自動開啟的,可以通過開關進行關閉。目前市場上有汽車匹配雪地模式,但是此模式只能運用在自動檔車型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且目前在所有汽車中都未有專門的對雨雪天駕駛的一種輔助型的系統控制方法。在本發明方法實施例中,使用雨雪傳感器,通過ECU收集制動信號、轉速信號、轉向信號、離合器信號、ABS信號等相關信號。經過跟蹤合成,反饋發動機ECU,進行發動機的限速降扭以及BCM控制空調除霧、應急燈、霧燈以及雨刷等功能的開啟,從而達到在不同雨量和雪量的天氣下進行不同控制類型的安全駕駛模式。由上可知,本發明實施例具有以下優勢I)本發明通過雨雪傳感器自動鑒別雨雪天氣,自動控制相應安全設施的開啟和關閉,通過智能輔助駕駛,減少駕駛員的操作強度,以增加雨雪天行車安全。2)本發明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組合控制,還進行發動機限速控制,因為對于一個駕駛新手來說,雨刷控制可能比較熟悉,但不熟悉空調除霜的新手有很多,能進行空調、霧燈和應急燈的組合控制的很少,能根據雨量了解安全駕駛速度的幾乎沒有。因此,本發明這種組合控制,不但減少駕駛員的操作強度,還大大提高了安全性。3)本發明大量使用汽車原有傳感器和相應零部件,減少成本需求。4)本發明沒有車輛限制,任何汽車均可以裝配。5)本發明的基礎控制邏輯簡單,維修比較方便,并且失效模式下對汽車的正常駕駛無重大影響。
6)目前市場上沒有專門針對雨雪天智能輔助駕駛相關的控制系統,因此市場前景廣闊。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 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雨雪傳感器,用于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 電子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電信號,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 車身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小雨或者小雪的第一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低頻檔位運行。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中雨或者中雪的第二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中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120km/h0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大雨、暴雨或者大雪的第三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6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為反映當前為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的第四控制模式,所述控制措施為控制雨刷以高頻檔位運行,按照預定時間周期打開空調進行除霜除霧,打開霧燈和應急燈;對發動機進行限速降扭,使最高車速不超過40km/h,通過離合器信號、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來確定是否轉彎,確認轉彎時進行減速轉彎的語音提醒。
6.根據權利要求I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雨或降雪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開啟;所述雨雪傳感器檢測到降水停止信號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功能自動關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開關,用于關閉所述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
8.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雨雪傳感器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 通過電子控制單元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 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通過車身控制模塊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雨雪天輔助駕駛系統以及輔助駕駛方法,其中輔助駕駛系統包括雨雪傳感器,用于檢測雨量或雪量,生成反映當前降水大小的電信號;電子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電信號,獲得與所述電信號相匹配的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發動機控制;車身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汽車控制模式,根據所述汽車控制模式的控制措施進行雨刷、空調、霧燈和/或應急燈的控制。本發明能夠根據降水強度自動進行汽車雨刷等功能部件的適應調節,降低了駕駛員的操作強度,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文檔編號F02D29/02GK102866695SQ201210359728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5日
發明者杜月紅, 楊安志, 金吉剛, 劉全有,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