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070](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70%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12.5%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2%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所述第二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漿料中85%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πι ;
[0071](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2.6%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55%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0072](4)將第四漿料與生產水按照質量比1:0.4混合后,加入為第四漿料中干煤質量的I %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進行細磨,將55%的細磨后物料作為漿料B,45%的細磨后物料作為第五楽料,所述楽料B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93%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25 μ m且小于或等于50 μ m ;
[0073](5)將第五料漿進行超細磨,在超細磨過程中加入為第五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將超細磨后的漿料作為漿料C,漿料C中煤顆粒粒徑(0.3mm,且93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5 μ m且小于或等于15 μ m ;
[0074](6)將漿料A、漿料B和漿料C按質量比7:1.5:1.5混合得到混合漿料,加入為混合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1 %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經捏混、剪切(lOOr/min)處理后,即可得到濃度為58%的水煤漿產品,所述水煤漿的粘度<1200mpa.s(100S ')。
[0075]實施例2
[0076]在本實施例中,由新疆伊犁地區的長焰煤制備水煤漿,在該煤中分析水為12.7%,全水為21.9%,灰分為10.4%,粒徑小于50mm ;水煤漿的制備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0077](I)將原料破碎至粒徑彡13_,而后與生產水按質量比5:5混合后在溫度為50°C下進行粗磨,得到第一漿料,所述第一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第一漿料中35%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或等于75 μπι ;
[0078](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75%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10%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2.5%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所述第二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漿料中86%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πι ;
[0079](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3.4%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65%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0080](4)將第四漿料與生產水按照質量比1:0.8混合后,加入為第四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進行細磨,將65%的細磨后物料作為漿料B,35%的細磨后物料作為第五漿料,漿料B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95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25 μ m且小于或等于50 μ m ;
[0081](5)將第五料漿進行超細磨,在超細磨過程中加入為第五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1 %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將超細磨后的漿料作為漿料C,所述漿料C中煤顆粒粒徑(0.3mm,且90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5 μ m且小于或等于15 μ m ;
[0082](6)將漿料A、漿料B和漿料C按質量比7.5:1.5:1混合得到混合漿料,加入為混合漿料中干煤質量的I %的添加劑腐植酸鹽,經捏混、剪切(120r/min)處理后,即可得到濃度為62%水煤漿產品,所述水煤漿的粘度<1200mpa.s(100S ')。
[0083]實施例3
[0084]在本實施例中,由內蒙古鄂爾多斯神府地區的弱粘煤制備水煤漿,在該煤中分析水為5.7 %,全水為13.6 %,灰分為6.9 %,粒徑小于50mm ;水煤漿的制備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0085](I)將原料破碎至粒徑< 13mm,而后與生產水按質量比6:4混合后在溫度為25°C下進行粗磨,得到第一漿料,所述第一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第一漿料中37%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或等于75 μπι ;
[0086](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80%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9%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1.5%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第二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漿料中90%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 m ;
[0087](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4.5 %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63%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0088](4)將第四漿料與生產水按照質量比1:0.7混合后,加入為第四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1 %的添加劑萘磺酸甲醛縮合物,進行細磨,將70 %的細磨后物料作為漿料B,30 %的細磨后物料作為第五漿料,所述漿料B煤顆粒粒徑< 0.5mm,且中96%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25 μ m且小于或等于50 μ m ;
[0089](5)將第五料漿進行超細磨,在超細磨過程中加入為第五漿料中干煤質量的1%的添加劑萘磺酸甲醛縮合物,將超細磨后的漿料作為漿料C,所述漿料C中煤顆粒粒徑(0.3mm,且96%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5 μ m且小于或等于15 μ m ;
[0090](6)將漿料A、漿料B和漿料C按質量比7.6:1.4:1混合得到混合漿料,加入為混合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萘磺酸甲醛縮合物,經捏混、剪切(80r/min)處理后,即可得到濃度為70%的水煤漿產品,所述水煤漿的粘度<1200mpa.s(100S ')。
[0091]實施例4
[0092]在本實施例中由褐煤制備水煤漿,采用的褐煤與實施例1相同,水煤漿的制備方法如下:
[0093](I)將原料破碎至粒徑彡13mm,而后與生產水按質量比3:7混合后在溫度為10°C下進行粗磨,得到第一漿料,第一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第一漿料中25%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或等于75 μπι;
[0094](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90%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5%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0%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所述第二楽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楽料中85%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πι;
[0095](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I %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35%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0096](4)將第四漿料與生產水按照質量比1:1混合后,加入為第四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進行細磨,將90%的細磨后物料作為漿料B,10%的細磨后物料作為第五楽料,所述楽料B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90%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25 μ m且小于或等于50 μ m ;
[0097](5)將第五料漿進行超細磨,在超細磨過程中加入為第五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將超細磨后的漿料作為漿料C,漿料C中煤顆粒粒徑(0.3mm,且93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5 μ m且小于或等于15 μ m ;
[0098](6)將漿料A、漿料B和漿料C按質量比7:2:1混合得到混合漿料,加入為混合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1%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經捏混、剪切(90r/min)處理后,即可得到濃度為75%的水煤漿產品,所述水煤漿的粘度<1200mpa.s(100S ')。
[0099]實施例5
[0100]在本實施例中由褐煤制備水煤漿,采用的褐煤與實施例1相同,水煤漿的制備方法如下:
[0101](I)將原料破碎至粒徑< 13mm,而后與生產水按質量比3:7混合后在溫度為10°C下進行粗磨,得到第一漿料,第一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第一漿料中30%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或等于75 μπι;
[0102](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70%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25 %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5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所述第二楽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楽料中85%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πι;
[0103](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5%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65%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0104](4)將第四漿料與生產水按照質量比1.5:1混合后,加入為第四漿料中干煤質量的I %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進行細磨,將80%的細磨后物料作為漿料B,20%的細磨后物料作為第五楽料,所述楽料B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95%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25 μ m且小于或等于50 μ m ;
[0105](5)將第五料漿進行超細磨,在超細磨過程中加入為第五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5%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將超細磨后的漿料作為漿料C,漿料C中煤顆粒粒徑(0.3mm,且93 %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5 μ m且小于或等于15 μ m ;
[0106](6)將漿料A、漿料B和漿料C按質量比8:1:1混合得到混合漿料,加入為混合漿料中干煤質量的0.1%的添加劑木質素磺酸鹽,經捏混、剪切(50r/min)處理后,即可得到濃度為55%的水煤漿產品,所述水煤漿的粘度<1200mpa.s(100S ')。
[0107]實施例6
[0108]在本實施例中由褐煤制備水煤漿,采用的褐煤與實施例1相同,水煤漿的制備方法如下:
[0109](I)將原料破碎至粒徑< 13mm,而后與生產水按質量比5:5混合后在溫度為10°C下進行粗磨,得到第一漿料,第一漿料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第一漿料中28%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或等于75 μπι;
[0110](2)將第一漿料進行脫水提質,固體含量控制在80%的物料作為漿料Α,固體含量控制在15%的物料作為第二漿料,所述漿料A中煤顆粒粒徑< 2.4mm,且漿料A中93%的煤顆粒的粒徑大于或等于75 μm,所述第二楽料中煤顆粒粒徑< 0.5mm,且第二楽料中82%的煤顆粒的粒徑小于75 μπι;
[0111](3)將第二漿料濃縮脫水,固體含量控制在5%的物料作為第三漿料,所述第三漿料作為生產水循環使用,固體含量控制在65%的物料作為第四漿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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