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結構安全裝置,尤其涉及一種保證乙炔筒發生器安全工作的安全裝置。
背景技術:
“回火”是氣焊、氣割生產中經常碰到的不安全因素,低壓浮筒式乙炔發生器,由于易發生爆炸,造成人身、設備事故,故不提倡使用。但如果安全問題解決了,由于其結構簡單,搬運方便,,施工中還是可以使用的。要防止爆炸事故,裝配有效的回火防止器是關鍵。如圖1所示的是現有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包括簡體1、出氣管2與進氣管3, 簡體1內盛有水,進氣管3伸入水面下到簡體1底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的乙炔筒爆炸,是由于乙炔和氧氣混合,氣體倒燃而引起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回火”,爆炸性混合氣體通過出氣管2進入簡體1,如水位低或者將水壓入乙炔發生器,爆炸性混合氣體進入乙炔發生器則造成更大的災難性后果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能有效防止乙炔筒發生器發生回火爆炸;保證低壓浮筒式乙炔發生器的使用安全。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包括簡體1、出氣管2與進氣管3,簡體1內盛有水, 進氣管3伸入水面下到筒體1底部;還包括安全管4 ;安全管4外端通大氣,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且高于進氣管3的下端開口。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0 20mm處,筒體1內水面高100 200mm。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5mm處,簡體1內水面高150mm。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處下方設有檔板6。所述進氣管3下端為斜開口。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還包括控制水面位置的水位開關5,水位開關5設于簡體1上。由上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能有效防止乙炔筒發生器發生回火爆炸;保證低壓浮筒式乙炔發生器的使用安全。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0015]圖1為現有技術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如圖2所示,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包括簡體1、出氣管2與進氣管3,筒體 1內盛有水,簡體1內水面高100 200mm,進氣管3伸入水面下到簡體1底部;還包括安
全管4;安全管4外端通大氣,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且高于進氣管3的下端開口。一般情況下,筒體1內水面高100 200mm,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0 20mm處。如,筒體1內水面高150mm,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5mm處。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處下方設有檔板6。檔板6的作用是防止在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乙炔氣體由筒底上升過程中通過安全管4排到大氣中,造成其它的安全隱患。所述進氣管3下端為斜開口。利于乙炔氣體的通過,防止下端堵塞。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還包括控制水面位置的水位開關5,水位開關5設于筒體1上。用于控制筒體1內的水位高度。當發生回火時,爆炸性棍合氣體通過出氣管2進入筒體1內部,產生一定壓力,將水壓入進氣管3,倒流火焰的氣體壓力將水壓入進氣管3后,筒體1內水面下降,因安全管4 較高,其下端先露出水面,爆炸性氣體即沿安全管4流入大氣中,由于進氣管3的下端仍浸在水里,使燃燒氣體無法進入乙炔發生器,防止了爆炸性氣體進入乙炔發生器,從而防止了爆炸事故的發生,起到了保險的作用。這種保險器構造簡單,使用方便,但要注意保持適當水位,冬季使用時要采取防凍措施。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包括筒體(1)、出氣管( 與進氣管(3),筒體(1)內盛有水,進氣管(3)伸入水面下到簡體1底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全管;安全管(4)外端通大氣,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且高于進氣管(3)的下端開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0 20mm處;筒體(1)內水面高100 200m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管(4)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15mm處;筒體(1)內水面高150mm。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管(4) 內端開口處下方設有檔板(6)。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3) 下端為斜開口。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控制水面位置的水位開關(5),水位開關(5)設于筒體(1)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乙炔筒發生器安全裝置,包括筒體(1)、出氣管(2)與進氣管(3),筒體(1)內盛有水,進氣管(3)伸入水面下到筒體(1)底部;還包括安全管(4);安全管(4)外端通大氣,內端開口位于水面下方,且高于進氣管(3)的下端開口。能有效防止乙炔筒發生器發生回火爆炸;保證低壓浮筒式乙炔發生器的使用安全。
文檔編號C10H21/08GK202030718SQ20112009134
公開日2011年11月9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30日
發明者張曉英, 張起祥, 陳杰浩 申請人:湖州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