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的生產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通過烴進料料流如石腦油的鏈烷烴脫氫和烯烴裂化而生產輕質烯烴的方法,特別是以高丙烯乙烯摩爾比生產。芳族化合物與輕質烯烴組合回收。
相關技術描述乙烯和丙烯是用于現今生產的兩種最普通的塑料聚乙烯和聚丙烯的生產的重要產品。乙烯和丙烯的另外用途包括生產商業上重要的單體,即氯乙烯、氧化乙烯、乙苯和醇。乙烯和丙烯傳統上通過烴原料如天然氣、石油液體和含碳材料(如煤、再循環塑 料和有機材料)的蒸汽裂化或熱解而生產。 乙烯裝置涉及非常復雜的反應和氣體回收系統的組合。將原料裝入在蒸汽存在下在有效條件下的熱裂化區以生產熱解反應器流出物氣體混合物。然后將混合物穩定化并通過低溫和常規分餾步驟的順序分離成提純組分。乙烯和丙烯由蒸汽裂化得到,且其它方法可使用用于C4和較重烯烴的復分解或歧化的已知方法與在沸石類催化劑的存在下的裂化步驟組合而改進,例如如US 5,026,935和US 5,026,936所述。來自精煉廠和蒸汽裂化裝置的包含C4混合物的烴原料中的烯烴裂化描述于US 6,858,133 ;US7, 087,155 ;和US7,375,257 中。鏈烷烴脫氫代表輕質烯烴的一條可選擇路線且描述于US 3,978,150中及別處。更近期,對于用于輕質烯烴生產的可選擇的非石油基進料的需要已導致使用含氧物如醇,更特別地,甲醇、乙醇,和較高級醇或它們的衍生物。甲醇在例如US 5,914,433所述的甲醇制烯烴(MTO)轉化方法中特別有用。來自這種方法的輕質烯烴的收率可使用烯烴裂化在烯烴裂化反應器中轉化MTO的一些或所有C4+產物而改善,如US 7,268,265所述。用于輕質烯烴生產的其它方法涉及石腦油和其它烴餾分的高度苛刻的催化裂化。具有商業重要性的催化石腦油裂化方法描述于US 6, 867, 341中。盡管用于工業上產生輕質烯烴的方法的多樣性,對于乙烯和丙烯的需求超過了這些常規方法的能力。此外,預期對于輕質烯烴的進一步需求增長。因此需要可以經濟地提高來自現有直餾和經加工烴料流來源的輕質烯烴收率的新方法。發明概述本發明與發現不僅以高收率提供輕質烯烴,而且提供芳族烴(例如C6-C8芳族化合物,即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方法相關,所述芳族烴本身是有價值的,例如作為用于廣泛應用的聚合物(例如聚苯乙烯、聚酯及其它)的前體。重要的是,本發明方法具有產生具有與常規技術如催化石腦油裂化相比高丙烯乙烯摩爾比的輕質烯烴產物的能力。鑒于顯示相對于乙烯,對丙烯的需求增加的當代動向,這尤其是理想的。本文所述方法的另一優點是靈活調整具有變化特征的原料適應具有所需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的比例的產品分布,由此使對于給定進料組成的總產品價值和各個產品價值最優化。本發明的實施方案涉及將烴原料的直鏈或支化鏈(例如鏈烷烴)以及環狀(例如環烷)烴轉化成價值增加的產物料流的方法。該方法涉及使用在單獨反應器或在單一容器內的脫氫和烯烴裂化區以產生取決于原料組成和具體加工方案的變化比例的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該方法尤其適用于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烷烴和環烷烴的石腦油原料。在優選實施方案中,脫氫區中所用的催化劑包含氧化鋯以將這類烴有效地轉化成相應的烯烴和芳族化合物。有利地,將寬范圍的石腦油質量通過脫氫和隨后的烯烴裂化有效地轉化成至少部分由烴原料組成支配的比例的高價值最終產物。例如具有相對高環烷烴含量的富石腦油原料除輕質烯烴丙烯和乙烯外,還可提供顯著的的芳族產物收率。容許調整產品分布適于具體烴原料如石腦油的這一加工靈活性與根據例如US 4,119,526 ;US 4,409,095 ;和US 4,440,626所述的上游催化重整的任選使用有關。優選類型的催化重整涉及根據例如US3, 647,680 ;US 3,652,231,US 3,692,496 ;和 US 4,832,921 所述連續催化劑再生(CCR)連同移動催化劑床體系。因此,本發明實施方案涉及組合了催化重整與脫氫和烯烴裂化的方法,以及如果針對具體原料僅使用后兩個轉化區的方法。在每種情況下,用于脫氫的氧化鋯催化劑是優選的。本發明方法容許以高收率由多種烴原料,特別是包含作為直餾或經加工餾分的石腦油沸程烴的那些烴原料生產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烯烴裂化流出物和分離產物(例如輕質烯烴產物和芳族產物)的產物收率通常在丙烯乙烯摩爾比和其它性能方面比可選擇技術有利。與本發明有關的這些和其它實施方案,和它們的相關優點由以下詳述獲悉。附圖
簡述圖I描繪涉及使用催化脫氫和烯烴裂化區,任選具有上游催化重整,生產的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的代表性方法。圖I應當理解為代表本發明和/或涉及原理的闡述。未顯示對于本發明的理解不重要的細節,包括泵、壓縮機、加熱器和換熱器、再沸器、冷凝器、儀器和控制回路,和其它件。如具有本公開內容知識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獲悉,根據本發明各個其它實施方案的制備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的方法具有部分由具體烴原料、產物和產物質量規格決定的構造、設備和操作參數。發明詳述本發明實施方案涉及使用烴原料的脫氫與烯烴裂化組合以提供高收率的輕質 烯烴,特別是丙烯和乙烯,和芳族化合物,特別是苯、甲苯和二甲苯。代表性原料包括包含沸點為100°c (212° F)-180°C (356° F)的烴的石腦油(直餾石腦油)。包含沸點在該范圍的烴的其它原料,包括經加工的烴餾分(例如由加氫裂化或流化床催化裂化得到的)或合成石腦油也是合適的。因此,有意義的烴原料一般具有根據方法ASTM D-86測得的,通常為 75°C (167° F)-120°C (248° F),常常為 85°C (185° F)_110°C (230° F)的始沸點,或蒸餾“前端”溫度,和通常為138°C (280 ° F)-216°C (420 ° F),常常為160°C (320° F)-193°C (380° F)的蒸餾終點溫度。優選的原料如包含石腦油的那些含有C5-C11碳數范圍的環狀和無環烴,通常含有具有這些碳數的每一個的烴;例如,除具有5、6、7. ..Ul個碳原子的環烷(例如環戊烷、環
己烷、1,2-二甲基環戊烷.....1,2_ 二乙基、3-甲基-環己烷)外,具有代表性石腦油還
含有至少一些量的具有5、6、7. ..Ul個碳原子的鏈烷烴(例如戊烷、己烷、庚烷.....十一
烷),以及具有6、7、8.....11個碳原子的芳族化合物(例如苯、甲苯、二甲苯.....1,2- 二乙基、3-甲基-環己烷)。適用作烴原料,或原料組分的石腦油,包括直餾石腦油餾分一般包含總量為40-80重量%的C5-C11碳數范圍的直鏈和支化鏈烷烴。該碳數范圍的環烷烴和芳族化合物一般分別以20-50重量%和5-30重量%的總量存在于石腦油中。石腦油還可含有總量5-25%的C5-C11碳數范圍的烯烴,在由在缺氫環境下進行的方法如流化床催化裂化、熱裂化或蒸汽裂化得到的石腦油餾分的情況下特別如此。取決于相對于鏈烷烴的量存在的環烷烴和芳族化合物的量,具體石腦油可表征為“富”或“貧”。具體石腦油的組成是在決定是否應根據本發明的代表性實施方案使含有這種石腦油的烴原料經受脫氫和烯烴裂化上游的催化重整的重要考慮。特別有關的是有利地借助催化重整轉化成有價值的芳族化合物的環戊烷和烷基環戊烷的質量。重整例如在包含相對高量的環狀烴,包括總量為10-25重量%的環戍燒和燒基環戍燒的富石腦油的情況下是理想的。作為烴原料或原料組分的石腦油重整流出物一般含有一些未轉化的C5-C11碳數范圍的鏈烷烴。相對于未經受重整的石腦油,石腦油重整流出物一般含有顯著更大量的芳族 化合物,例如30-70重量%。另外,由于重整反應以及特別是鏈烷烴環化,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的蒸餾終點通常顯著提高,例如至152°C (305° F)-241°C (465° F)的代表性溫度。因此,本發明實施方案涉及包括將烴原料脫氫并使脫氫流出物經受烯烴裂化的方法。烴原料優選包含石腦油,或在一些情況下基本由(即不具有改變其基本性能的另外原料組分)石腦油組成。作為選擇,烴原料可包含,或基本由如上所述石腦油重整流出物,或可能石腦油和石腦油重整流出物(例如貧石腦油和由富石腦油重整得到的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的混合物組成。原料可包含,或基本由包括較高沸點餾分如常壓和減壓瓦斯油在內的其它組分組成。原料可與其它組分,包括在本發明方法中產生和在脫氫區上游再循環的那些組合。將烴原料,例如包含石腦油和/或如上所述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的那些脫氫,使得原料中的鏈烷烴,特別是C5-C11碳數范圍的那些在脫氫區中轉化成烯烴,并在脫氫流出物中離開該區或反應器。脫氫區或反應器中合適的脫氫條件包括450 0C (842 ° F)-700 °C (1292 ° F)的平均脫氫催化劑床溫,和50kPa (7psia) _2MPa (290psia),優選 IOOkPa (15psia)-IMPa (145psia)的絕對壓力。優選,存在于脫氫區或反應器中的脫氫催化劑包含氧化鋯,其有效用于烴原料中,特別是其石腦油和/或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組分中的中間沸程(例如C5-C11)鏈烷烴的脫氫,如上所述,轉化成相應的烯烴。不受理論束縛,氧化鋯基催化劑提供容易以近平衡轉化水平將該碳數范圍的鏈烷烴脫氫成相應碳數烯烴的低成本手段。代表性脫氫催化劑一般含有至少40 (例如50-90)重量%的量的氧化鋯。脫氫催化劑的其它可能組分包括可使氧化鋯穩定的其它金屬氧化物,包括一種或多種選自鈧、釔、鑭、鈰、錒、鈣和鎂的金屬的氧化物。如果使用的話,不同于氧化鋯的金屬氧化物的存在量一般為脫氫催化劑的至多10重量%。另外,可將合適的粘合劑和填料如氧化鋁、二氧化硅、粘土、磷酸鋁等以通常脫氫催化劑的至多50重量%的總量摻入催化劑中。脫氫催化劑通常作為流化床短(例如10-100分鐘)時間存在于脫氫反應器中,其中催化劑在再生以前用于脫氫加工中。作為選擇,可使用移動床、固定床或其它類型的催化劑床。離開脫氫反應器或區的脫氫流出物包含作為脫氫結果的烯烴。然后將至少一部分這些烯烴(例如C5-C11碳數范圍)在烯烴裂化區或反應器中裂化以提供包含乙烯、丙烯和芳族化合物的烯烴裂化流出物。裂化的烯烴的分數可相當于烯烴裂化區中的轉化率,例如C5-C11烯烴轉化成丙烯或乙烯的轉化率。在可選擇的實施方案中,不是所有脫氫流出物,包括含在其中的烯烴,進入烯烴裂化區或反應器中。在這種情況下,裂化的烯烴的分數相當于烯烴裂化轉化率乘以存在于實際進入烯烴裂化反應器中的脫氫流出物中的烯烴分數。根據如下所述一些實施方案,脫氫流出物可在脫氫流出物中的所有或一部分烯烴隨后裂化以前,與方法的其它產物如選擇性加氫反應器流出物和/或重質烴副產物的再循環部分結
口 O如果總脫氫流出物進入烯烴裂化區中,則它可位于相同反應器內的脫氫和烯烴裂化區(例如含有不同的催化劑床)。然而,在許多情況下,由于這些區各自使用的不同條件,包括反應壓力,分開的反應器是理想的。烯烴裂化區中的代表性條件包括400 0C (752 ° F) -600 °C (1112 ° F)的烯烴裂化催化劑床入口溫度和IOkPad. 5psia)-200kPa(29psia)的絕對烯烴分壓。烯烴裂化通常在催化劑固定床的存在下以5-30111^1的液時空速(LHSV)進行。LHSV與反應器停留時間的倒數密切相關,為催化劑 床上的體積液體流量除以床體積,并表示每小時加工的液體的催化劑床體積的當量數。如US7, 317,133所述,用于烯烴裂化的合適催化劑包含結晶硅酸鹽,特別是具有MEL或MFI結構類型的那些,其與無機粘合劑結合。MFI結晶硅酸鹽可如該參考文獻所述脫鋁。有利地,烯烴裂化流出物包含有價值的輕質烯烴與芳族化合物組合。丙烯和乙烯通常以占原料(例如石腦油、石腦油重整流出物或其組合)的至少40重量%的量,通常以占原料的45-65重量%的量存在于該流出物中。C1-C3烴的總量通常占原料的50-75重量%,意指高比例(例如至少85%,通常85-92% )的C1-C3烴為最高價值的丙烯和乙烯烴。此夕卜,如上所述,產生的輕質烯烴的丙烯乙烯摩爾比一般是有利的,在丙烯的價值(例如以美元/公噸表示)超過乙烯的情況下尤其如此。通常烯烴裂化流出物中的丙烯乙烯摩爾比為至少I. 5 I (例如I. 5 1-4 I),通常至少2 1(例如2 1-3.5 1),通常至少 2. 3 I (例如 2. 3 1-2. 8:1)。烯烴裂化流出物的芳族化合物含量也增強該產物的價值,在如上所述其中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用作烴原料或其組分的實施方案中特別如此。上游重整在將飽和環狀烴,特別是環戊烷和烷基環戊烷轉化成C6+芳族化合物中尤其有利,因為這些化合物通常難以以類似方式在脫氫區中轉化。石腦油重整流出物用作烴原料因此通常提供以占原料的20-40重量%的量存在的具有有價值的C6-C8芳族化合物(苯、甲苯和二甲苯)的烯烴裂化流出物。未經受重整的直餾石腦油或其它石腦油作為烴原料通常提供以原料的10-25重量%的量存在的具有C6-C8芳族化合物的烯烴裂化流出物。一般而言,無論原料是否部分或完全經受上游重整,這些芳族化合物的收率為原料的10-50,通常10-30重量%。回收烯烴裂化反應器流出物中的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至更純化的產物如輕質烯烴產物和芳族產物,可使用大量分離,包括蒸餾或分餾、閃蒸分離、溶劑吸收/汽提、薄膜分離和/或固體吸附分離而實現。通常使用這類分離的組合。根據具體實施方案,將烯烴裂化流出物分餾成蒸餾塔的低沸點和高沸點(例如頂部產物和底部產物)餾分,這些餾分分別富含輕質烯烴(丙烯和乙烯)和芳族化合物。輕質烯烴產物可不進一步提純而作為低沸點餾分取得,或可進行另外的分離以提供高純度的一種或多種含有丙烯和/或乙烯的輕質烯烴產物。芳族產物可作為高沸點餾分從分餾塔中取出,但通常理想的是將芳族產物與該高沸點餾分分離,其進一步富含芳族烴內容物。用于從不純的烴料流中回收芳族化合物的各種方法是已知的,其中代表性常規方法利用將芳族化合物選擇性吸收到物理溶劑如碳酸亞丙酯、磷酸三丁酯、甲醇或四氫噻吩二氧化物(或環丁砜)中。其它物理溶劑包括烷基-和鏈烷醇-取代的雜環烴如鏈烷醇吡啶(例如3-(吡啶-4-基)-丙-I-醇)和烷基吡咯烷酮(例如n-甲基吡咯烷酮),以及聚乙二醇的二烷基醚。將芳族產物從高沸點餾分中分離產生通常含有鏈烷烴、烯烴和可能烷基環戊烷(尤其是在不存在重整步驟下)的重質烴副產物。一些或所有重質烴副產物可例如通過使它與脫氫流出物結合而再循環至烯烴裂化區以改善方法的總轉化率和所需產物的收率。在許多情況下,洗滌重質烴副產物的非再循環部分以防止一種或多種不想要的重質烴化合物的過多積聚。在可選擇實施方案中,改為所有或一部分未送入烯烴裂化區中的重質烴副產物與進入該區中的烴原料一起返回到脫氫區中。
產物分餾器,通常為將頂部產物中的C3與更輕的烴分離的脫丙烷器,除產生低和高沸點餾分外還可產生包含在烯烴裂化反應器中沒有被轉化成所需輕質烯烴的C5-C11碳數范圍(例如含有具有這些碳數中每一個的烴)的烯烴的中間沸點餾分。該中間沸點餾分通常還包含脫氫和/或烯烴裂化區的C5-C11 二烯烴副產物。因此,輕質烯烴總產量可通過將這些二烯烴在選擇性加氫區中選擇性加氫或飽和成單烯烴,然后將至少一部分這樣產生的單烯烴在烯烴裂化區中裂化而提高。可使所有或一部分選擇性加氫流出物與如上所述脫氫流出物和/或重質烴副產物的再循環部分組合進入烯烴裂化反應器中。通常需要將中間沸點餾分的非再循環部分吹掃以防止不容易從方法中除去的中間沸點(例如C4-C8)鏈烷烴的過多積聚。由于未在上游重整和/或脫氫區中轉化,或作為烯烴裂化和/或選擇性加氫區的副產物產生,這些中間沸點鏈烷烴通常以相對小的量存在于烯烴裂化流出物中。在可選擇實施方案中,未送入選擇性加氫區中的所有或一部分中間沸點餾分與進入該區的烴原料一起返回到脫氫區中。用于在選擇性加氫區中將二烯烴轉化成單烯烴的代表性常規選擇性加氫催化劑包含分散在具有高表面積的氧化鋁載體材料上的鎳和硫,例如如US 4,695,560所述。選擇性加氫通常用選擇性加氫區進行,該區保持在相對溫和的加氫條件下,使得烴以液相存在且氫可溶于液體中。選擇性加氫區中的合適條件包括280kPa(40psia) -5500kPa (800psia)的絕對壓力,350kPa(50psia)-2100kPa(300psia)的范圍是優選的。相對中等的選擇性加氫區溫度,例如 25 °C (77° F) -350 °C (662° F),優選 50°C (122° F)_200°C (392° F)是代表性的。LHSV通常大于Ihr'優選大于5hr_i (例如5-35111^1)。選擇性加氫中的重要變量為氫與二烯烴之比,在這種情況下存在于作為側取物從分餾器(例如脫丙烷器)中取出的中間沸點餾分中的氫與二烯烴之比,如上所述。為避免顯著比例的單烯烴的不想要的飽和,一般使用小于2倍于用于二烯烴飽和的化學計量氫需求。闡述用于進行上述方法的具體實施方案的代表性工藝流程圖描繪于圖I中。根據該實施方案,使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鏈烷烴的烴原料2進入脫氫區40中以提供包含該碳數范圍的烯烴的脫氫流出物4。如上所述,烴原料2優選包含石腦油,或在一些情況下已在重整區30中經受上游重整(例如CCR重整)的石腦油重整流出物。因此,在其中使用重整區30的可選實施方案中,重整進料I優選包含石腦油。脫氫流出物4在任選與選擇性加氫流出物6和/或重質烴副產物10的再循環部分8組合以后進入烯烴裂化區50中。然后將在脫氫流出物4中以及在組合的烯烴裂化區進料12中的至少一部分C5-C11碳數范圍烯烴在烯烴裂化區50中裂化。因此,烯烴裂化流出物14包含在脫氫區40中產生和任選在重整區30中產生的裂化的輕質烯烴,即丙烯和乙烯,以及存在于烴原料2中的C6-C9芳族烴。然后使烯烴裂化流出物14進入脫丙烷器60中以提供含有基本所有丙烯和乙烯且高度富含這些烴的低沸點餾分16。高沸點餾分18,例如作為脫丙烷器60的底部料流,富含芳族化合物,中間沸點餾分20作為脫丙烷器60的側取物取出且包含未轉化的C5-C11碳數范圍的烯烴,以及該碳數范圍的副產物二烯烴。使中間沸點餾分20的第一再循環部分22進入選擇性加氫區80中,同時將第一非再循環部分24吹掃以限制不想要副產物如與中間沸點餾分20共沸的鏈烷烴積聚。任選,使中間沸點餾分20的第二非再循環部分25與進入該區中的烴原料2 —起返回到脫氫區40中。在任何情況下,中間沸點餾分20中的至少一部分二烯烴因此在選擇性加氫區80中轉 化成單烯烴,這些單烯烴然后在選擇性加氫流出物6中進入烯烴裂化區50中以增加輕質烯烴丙烯和乙烯的總收率。如上所述,選擇性加氫流出物6與脫氫流出物4和任選地烯烴裂化區50上游的重質烴副產物10的再循環部分8組合。選擇性加氫區80通常用氫氣添加料流81操作,該料流81提供超過對于中間沸點餾分20的再循環部分22中的二烯烴飽和而言化學計量量的量的氫氣。氫氣添加料流81可具有不同純度且源自各種來源。例如,氫氣添加料流81可包含至少一部分重整區凈氫氣產物31和/或脫氫區凈氫氣產物41,任選在將一種或兩種這些產物提純以提高氫氣純度以后。脫丙烷器60的高沸點餾分(例如底部產物)中的芳族化合物可在芳族化合物回收區70中分離以提供進一步富含芳族化合物的芳族產物26和貧含芳族化合物的重質烴副產物10。如上所述,芳族化合物回收區70可使用物理溶劑如四氫噻吩二氧化物或依賴對于重質烴產物10優先報告的用于將芳族化合物與非芳族(脂族)烴分離的任何常規手段。如圖I的實施方案所示,重質烴產物10的再循環部分8在進入烯烴裂化區50中以前與脫氫流出物4結合。將重質烴產物10的非再循環部分28從方法中吹掃出以限制不想要的重質烴副產物積聚。如上所述,未送入烯烴裂化區50中的重質烴副產物的分離部分27與進入該區的烴原料2 —起再循環至脫氫區40中。總之,本發明的方面涉及用于制備丙烯、乙烯和芳族化合物的方法,其包括將石腦油或石腦油重整流出物在包含氧化鋯的催化劑的存在下脫氫以提供脫氫流出物并將脫氫流出物中的烯烴裂化。鑒于本公開內容,可以看出可實現幾個優點并可獲得其他有利的結果。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本文所公開的方法對任何大量脫氫/烯烴裂化方法的適用性,在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鏈烷烴、環烷烴和芳族化合物的進料的情況下尤其如此。具有由本公開內容獲得的知識的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可不偏離本公開內容的范圍地做出以上方法的各種改變。解釋理論或觀察到的現象或結果的機制應當理解僅為說明性的且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以下實施例作為本發明的代表陳述。該實施例應當解釋為不是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因為會考慮本公開內容和所附權利要求書獲悉其它等效實施方案。實施例I
計算機化收率評估模型用于預測由圖I所繪不具有(案例I)和具有(案例2)模板石腦油原料的上游重整的工藝流程圖得到的產物收率。脫氫區基于使用氧化鋯基催化劑得到的中試裝置結果模擬。產物收率與不產生芳族烴的參比技術,即催化石腦油裂化(案例3)比較。作為各個模擬的基礎所選擇的石腦油進料速率為2,100公噸/年。產物烴收率匯總于下表I中。表I.基于2,100MTA石腦油進料的評估收率
權利要求
1.一種生產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將包含鏈烷烴的烴原料在脫氫區中脫氫以提供包含烯烴的脫氫流出物; (b)將至少一部分烯烴在烯烴裂化區中裂化以提供包含こ烯、丙烯和芳族化合物的烯烴裂化流出物。
2.根據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步驟(a)在包含氧化鋯的脫氫催化劑的存在下進行。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的方法,其中烴原料包含石腦油。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ー項的方法,其中烴原料包含石腦油重整流出物。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ー項的方法,其中烯烴裂化流出物包含丙烯こ烯摩爾比至少2 I的丙烯和こ烯。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ー項的方法,其進ー步包括 (C)分餾烯烴裂化流出物以提供包含富含丙烯和こ烯的低沸點餾分和富含芳族化合物的高沸點餾分的餾分。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進ー步包括 (d)將高沸點餾分分離成進一歩富含芳族化合物的芳族產物和重質烴副產物;和 (e)使至少一部分重質烴副產物再循環至烯烴裂化區。
8.ー種聯合脫氫/烯烴裂化方法,其包括 (a)使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鏈烷烴的烴原料進入脫氫區中以提供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烯烴的脫氫流出物; (b)使脫氫流出物進入烯烴裂化區中以將至少一部分烯烴裂化并提供包含こ烯、丙烯和芳族化合物的烯烴裂化流出物; (c)使烯烴裂化流出物進入脫丙烷器中以提供包含富含丙烯和こ烯的低沸點餾分、富含芳族化合物的高沸點餾分,和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烯烴和ニ烯烴的中間沸點餾分的餾分; (d)使至少一部分中間沸點餾分進入選擇性加氫區中以提供包含由至少一部分ニ烯烴選擇性加氫得到的單烯烴的選擇性加氫流出物; (e)使選擇性加氫流出物與脫氫流出物在步驟(b)以前結合。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低沸點餾分為丙烯こ烯摩爾比為至少2 I的輕質烯烴產物。
10.ー種生產丙烯、こ烯和芳族化合物的方法,其包括 (a)將石腦油或石腦油重整流出物在包含氧化鋯的催化劑的存在下脫氫以提供脫氫流出物;和 (b)將脫氫流出物中的烯烴裂化。
全文摘要
本申請公開了用于將烴原料的直鏈或支化鏈(例如鏈烷烴)以及環狀(例如環烷)烴轉化成價值增加的產物流的方法。該方法涉及使用脫氫和烯烴裂化以生產取決于原料組成和具體加工方案變化比例的輕質烯烴和芳族化合物。該方法尤其適用于包含C5-C11碳數范圍的鏈烷烴和環烷烴的石腦油原料。
文檔編號C10G11/04GK102803184SQ201080035431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8日 優先權日2009年6月25日
發明者D·馬宗德, B·K·戈羅維 申請人:環球油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