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再生加氫催化劑性能改善、恢復用的液體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加氫催化劑的再生方法。
背景技術:
在加氫反應條件下,加氫催化劑(包括加氫精制催化劑,加氫處理催化劑,加氫裂 化催化劑等)因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積炭而導致失活是一種普遍的現象。由于工業加氫催化 劑通常需要使用2個以上周期,因此需要對失活的加氫處理催化劑進行再生處理,以恢復 催化劑的大部分活性,從而達到可以重復使用的目的。CN1125474C公開了一種加氫催化劑再生方法,該方法是將失去活性的加氫催化劑 預熱后,依次通過300°C _350°C的低溫段加熱1 7小時,400°C 500°C的中溫段加熱1 7小時和550°C 600°C的高溫段加熱1 10小時,再經自然冷卻后得到再生催化劑。US6239054B1公開了一種采用螯合劑處理失活催化劑以提高活性的方法,該方法 包括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銨(EDTA)浸漬工業再生后的失活催化劑,之后在60°C下密閉容器 中老化4天,最后進行干燥和焙燒。在該方法中,螯合劑在焙燒過程中被從催化劑中除去。US6635596報道了一種添加劑基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包括將使用過的添加劑基 催化劑在不超過500°C的溫度下與含氧氣體接觸,所述的再生方法包括低溫步驟(100 370°C)和高溫步驟(300°C 500°C)。所述的添加劑選自含有至少兩個氧原子和2 10個 碳原子的化合物或其衍生物、或者含有至少一個共價鍵氮原子和至少一個羰基的化合物。US7087546B2報道了一種添加劑基催化劑的再生和活性恢復方法,該方法包括將 使用過的舊催化劑在不超過500°C的溫度下與含氧氣體接觸,之后再與有機添加物接觸而 將有機添加物引入催化劑內,如果必要則在50%的添加劑存留于催化劑中的情況下進行干 燥。其中提到在必要的情況下,再生劑的碳含量控制在3%以下,通常干燥溫度在200°C以 下較為有利。所述有機添加物選自含有至少兩個氧原子和2 10個碳原子的化合物或其 醚類、或者含有至少一個共價鍵氮原子和至少一個羰基的化合物。中國專利CN1921942A報道了一種恢復失效加氫處理催化劑活性的方法,包括將 積碳的失效加氫處理催化劑進行燒碳處理,得到碳含量降低至0. 5-2. 5總量%的中間催化 齊U,將該中間催化劑與含氮的螯合劑溶液進行接觸和老化處理,其中老化處理時間超過10 小時,最后經干燥處理得到再生的催化劑,其中所引入螯合劑量的50%以上保留在干燥后 的催化劑中。含鎳和/或鈷、鉬和/或鎢加氫金屬組分的催化劑是常見的加氫催化劑。為提高活 性和穩定性,通常這類催化劑在使用前須經預硫化,將加氫金屬組分轉化為硫化物。因此, 催化劑再生過程中,在燒焦的同時伴隨有硫化物的氧化反應。其典型反應如下
WS2 + -O2 — WO3 + 2S02 權利要求
1.一種再生加氫催化劑性能改善、恢復用的液體組合物,含有含磷化合物和選自非含 磷的有機化合物和水,以P2O5計,含磷化合物的含量為1. 4 240克/1升水,有機化合物的 含量為0. 01 350毫摩爾/1升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P2O5計,所述液體組合物中含磷化合物 的含量為3. 3 145克/1升水,非含磷的有機化合物的含量為0. 03 220毫摩爾/1升水。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磷化合物選自五氧化二磷、 磷酸、磷酸銨、磷酸氫二銨、磷酸二氫銨、磷酸三甲酯、磷酸三乙酯、三苯基膦中的一種或幾 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磷化合物為磷酸和磷酸銨鹽。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添加劑選自有機醇、有機 酸、有機胺或有機銨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醇選自乙二醇、丙三醇、聚乙 二醇(分子量為200-1500)、二乙二醇、丁二醇中的一種或幾種、有機酸選自乙酸、馬來酸、 草酸、氨基三乙酸、1,2_環己烷二胺四乙酸、檸檬酸、酒石酸、蘋果酸中的一種或幾種、有機 胺選自乙二胺、二亞乙基三胺、環己二胺四乙酸、氨基乙酸、次氮基三乙酸、EDTA中的一種或 幾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中含有氨,氨含量為1 250克/1升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中氨含量為10 200克/1 升水。
全文摘要
一種再生加氫催化劑性能改善、恢復用的液體組合物,含有含磷化合物和選自非含磷的有機化合物和水,以P2O5計,含磷化合物的含量為1.4~240克/1升水,有機化合物的含量為0.01~350毫摩爾/1升水。與現有技術相比,經燒炭再生后的加氫催化劑用本發明提供的液體組合物浸漬并干燥后,催化劑性能明顯得到改善和提高。
文檔編號C10G49/02GK102029200SQ200910177169
公開日2011年4月27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09年9月28日
發明者劉學芬, 劉清河, 李明豐, 王奎, 聶紅, 趙新強, 龍湘云 申請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