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噴嘴外因涂料殘留而影響噴涂效果的問題。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所述中空管道,包括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
【專利說明】
一種噴嘴清洗設備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噴涂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噴嘴清洗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工業生產中常常使用噴涂設備為產品噴涂保護膜或者粘合劑。
[0003]例如,在液晶顯示器制造行業,常常利用噴涂設備在玻璃基板上噴涂紫外線(Ultrav1let ray glue,UV)固化膠,又稱UV膠,以固定玻璃基板上的光電組件部分。
[0004]在噴涂過程中,噴涂設備噴涂出的涂料(比如,油漆或者膠水)可能會沿噴涂設備的噴嘴向外滲透,并殘留在噴嘴外沿。以使用噴涂設備進行涂膠作業為例,從噴涂設備中流出的膠水一般會先附著在噴嘴的下端面,并進一步的通過噴嘴將膠水涂到待涂膠的區域,噴嘴的下端面面積越大,附著在該噴嘴下端面的膠水也就越多,進而通過噴嘴噴涂到待涂膠區域的膠水點面積也就越大。當噴嘴外沿殘留膠水時,殘留的膠水將會使噴嘴下端面的面積變大,進而造成該噴嘴噴涂出的膠水點的面積也變大,從而影響該噴涂設備的噴涂效果O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噴頭清洗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噴嘴外因涂料殘留而影響噴涂效果的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0007]—種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所述中空管道,包括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
[0008]可選的,所述中空管道,還包括用于排放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
[0009]可選的,所述噴嘴清洗設備還包括用于封閉所述噴嘴的封閉結構;所述封閉結構,設置在所述凹槽中;所述封閉結構在所述凹槽中所處的位置滿足:當噴嘴進入所述凹槽時,所述封閉結構能夠堵住所述噴嘴。
[0010]可選的,所述封閉結構,為與所述噴嘴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的墊子。
[0011]可選的,所述墊子的材料包括:橡膠。
[0012]可選的,所述凹槽的內表面為上大下小的椎體形。
[0013]可選的,所述中空管道,包含中空的管道連接結構和兩條中空管;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所述管道連接結構中部具有開口,所述中空管道通過所述開口,與所述凹槽相連通;所述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為所述兩條中空管中的至少一條中空管的特定端口 ;所述特定端口,為與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相連接的一端相對的端口。
[0014]可選的,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
[0015]可選的,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采用卡扣連接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
[0016]可選的,所述噴嘴,為涂膠設備的噴嘴。
[0017]本實用新型能夠達到的有益效果是:
[0018]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以及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從而,當需要清洗噴嘴時,可以將噴嘴放置于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內,并通過中空管道向凹槽內通入清洗液,以達到對噴嘴進行清洗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19]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申請,并不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第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0021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中空管道的具體結構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另一種中空管道的具體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的剖面圖;
[0024]圖5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錐體形噴嘴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0025]圖6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的錐體形凹槽結構示意圖;
[0026]圖7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第二種噴嘴清洗設備以及噴嘴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0027]圖8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第二種噴嘴清洗設備的具體結構示意圖;
[0028]圖9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第三種噴嘴清洗設備以及噴嘴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具體實施例及相應的附圖對本申請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0030]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申請各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
[0031]實施例1
[003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噴嘴外因膠水殘留而影響涂膠效果的問題。
[0033]所述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第一種具體外觀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述,其中,I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2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中空管道。
[0034]需要說明的是,所述中空管道2可以為如圖1中所示的一字型的管道,或者所述中空管道也還可以為如圖2所示的L型的管道,其中,101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102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中空管道。對于所述中空管道2的結構,本申請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只要所述中空管道2包含用于承接清洗液的端口,以使得清洗液可以通過該端口進入所述凹槽I中即可。
[0035]為了便于理解,下面以圖3為例,詳細介紹一種中空管道2的具體結構,其中,所述中空管道2,包含中空的管道連接結構201、第一中空管202和第二中空管203,所述凹槽I以及所述中空管道2設置在由圖中虛線框所圍成的區域內。
[0036]所述第一中空管202與第二中空管203分別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201的兩端。
[0037]為了避免清洗液的泄露,可以選擇密封性較好的連接方式來連接中空管與管道連接結構,在本申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中空管202與第二中空管203可以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分別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201的兩端。
[0038]或者,所述第一中空管202和第二中空管203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與所述管道連接結構201連接,例如:卡扣連接方式。因而對于中空管與管道連接結構的連接方式本申請實施例不做限定。
[0039]所述管道連接結構201中部具有開口204,以使得所述中空管道2可以通過所述開口,與所述凹槽I相連通。
[0040]所述中空管道2,包括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
[0041]如圖3所示,所述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為所述第一中空管202的特定端口,且所述特定端口為第一中空管202與所述管道連接結構201相連接的一端相對的端口。如圖3所示,所述中空管202的左側端口205為用于承接清洗液的特定端口。
[0042]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使凹槽I中的清洗液可以發生流動,以便通過凹槽I內清洗液與待清洗的噴嘴之間的相對運動而產生的相互作用力,從而更好的對凹槽I內待清洗的噴嘴進行清洗,所述中空管道還包括用于排放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如圖3所示,所述第二中空管203的右側端口 206為用于排放清洗液的端口。
[0043]下面以圖4為例,對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噴頭清洗裝置的內部結構進行詳細介紹,圖4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噴頭清洗裝置的沿著圖3中a-a方向的剖面圖,其中,301為所述噴涂清洗裝置的凹槽,302為所述噴頭清洗裝置的中空管道,304為所述中空管道302的左側端口,305為所述中空管道的右側端口。則可以從中空管道302的左側端口304通入清洗液,清洗液將沿圖中虛線箭頭的方向流經凹槽301,并從中空管道302的右側端口 305流出,從而使凹槽301內的清洗液發生流動。
[0044]所述清洗液包含用于溶解所述噴涂設備所噴涂的涂料的溶劑。比如,當所述噴涂設備用于噴涂膠水時,所述清洗液可以包含用于解除膠水固化的溶劑;還比如,當所述噴涂設備用于噴涂油漆時,所述清洗液可以包含用于溶解油漆的溶劑。
[0045]需要說明的是,在現有技術中,噴嘴的形狀一般是錐體形的,例如,如圖5所示,為一個典型的錐體形噴嘴,基于噴嘴的這種形狀,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中,用于容納噴嘴的凹槽可以設計為與噴嘴形狀類似的錐體形。例如,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的內表面,可以設計為如圖6所示的錐體形,其中,al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a2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中空管道。
[0046]還需要說明的是,本申請實施例中,對所述凹槽的形狀不做限定,所述凹槽的內表面還可以設計為其他形狀,例如:長方體形凹槽或者正方體形凹槽。
[0047]需要說明的是,在使用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對噴嘴清洗完成后,為了去除噴嘴上殘留的清洗液以及解除固化的膠水殘渣,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如圖3所示,可以通過噴嘴清洗裝置中空管道的左側端口通入干燥空氣,經過凹槽,并從中空管道的右側端口通出,以達到干燥噴嘴和噴嘴清洗裝置的目的。同時,通過通入干燥空氣,可以吹除噴嘴以及中空管道中殘留的膠水殘渣,方便對噴嘴以及噴嘴清洗設備的清潔。
[0048]由于本實施例1所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以及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從而,當需要清洗噴嘴時,可以將噴嘴放置于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內,并通過中空管道向凹槽內通入清洗液,以達到對噴嘴進行清洗的目的。
[0049]實施例2
[0050]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噴嘴外因膠水殘留而影響涂膠效果的問題。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第二種具體結構示意圖如圖7所示,其中,401為所述噴涂設備的噴嘴,402為作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封閉結構的橡膠墊,403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404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中空管道;所述橡膠墊402用于避免在噴嘴清洗設備在清洗噴嘴時,噴嘴中的涂料從噴嘴中流出,或者清洗液流進噴嘴內;所述中空管道404的結構以及功能與實施例1中的中空管道2相同,關于中空管道404的具體結構以及功能,請參見實施例1中的相關描述,此處不再贅述。
[0051]所述封閉結構設置在所述凹槽中,且所述封閉結構在所述凹槽中所處的位置滿足:當噴嘴進入所述凹槽時,所述封閉結構能夠完全堵住所述噴嘴。
[0052]所述封閉結構為與所述噴嘴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的墊子。
[0053]為了可以保證作為封閉結構的墊子可以完全堵住所述噴嘴,本申請實施例中,作為封閉結構的墊子的面積不小于所述噴嘴的橫截面積。
[0054]所述墊子的材料可以包括橡膠,此外,所述墊子還可以由其他不會與所述清洗液發生化學反應的材料制成,對此不做限定。
[0055]例如,如圖7所示,當沿圖中虛線箭頭所指方向將所述噴嘴401放入凹槽403時,所述噴嘴401與所述凹槽403的底部相接觸,因而可以將所述橡膠墊402設置在所述凹槽403的底部。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噴嘴401進入凹槽403,并到達所述凹槽403的底部時,噴嘴401將與所述橡膠墊402的上表面接觸,進而通過所述橡膠墊402堵住所述噴嘴,防止噴嘴401中的涂料流出。在這種情況下,所述封閉結構在所述凹槽中所處的位置可以參見圖8,圖8中作為封閉結構的橡膠墊402處于凹槽403的底部。
[0056]由于本申請實施例2所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以及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從而,當需要清洗噴嘴時,可以將噴嘴放置于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內,并通過中空管道向凹槽內通入清洗液,以達到對噴嘴進行清洗的目的。
[0057]實施例3
[0058]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噴嘴清洗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噴嘴外因膠水殘留而影響涂膠效果的問題。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第三種具體結構示意圖如圖9所示,其中,501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502為作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封閉結構的橡膠墊,503為彈簧裝置,504為所述噴嘴清洗設備的中空管道;所述中空管道504的結構以及功能與實施例1中的中空管道2相同,關于中空管道504的具體結構以及功能,請參見實施例1中的相關描述,此處不再贅述。
[0059]如圖9所示,在所述橡膠墊502的下表面設置彈簧裝置503,可以使所述橡膠墊502在噴嘴下插的過程中可以隨著噴嘴的移動而移動;并且,當噴嘴抽離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時,所述彈性伸縮裝置可以將所述橡膠墊彈回原始位。在這種情況下,圖9中所述橡膠墊502所處的位置,為所述橡膠墊的原始位置。
[0060]由于本實施例3所提供的噴嘴清洗設備包括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以及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從而,當需要清洗噴嘴時,可以將噴嘴放置于噴嘴清洗設備的凹槽內,并通過中空管道向凹槽內通入清洗液,以達到對噴嘴進行清洗的目的。
[0061]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申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理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容納噴嘴和清洗液的凹槽; 與所述凹槽相連通的中空管道; 所述中空管道,包括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管道,還包括用于排放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清洗設備還包括用于封閉所述噴嘴的封閉結構; 所述封閉結構,設置在所述凹槽中; 所述封閉結構在所述凹槽中所處的位置滿足:當噴嘴進入所述凹槽時,所述封閉結構能夠完全堵住所述噴嘴。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結構,為與所述噴嘴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的墊子。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墊子的材料包括:橡膠。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內表面,為上大下小的錐體形。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管道,包含中空的管道連接結構和兩條中空管; 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 所述管道連接結構中部具有開口,所述中空管道通過所述開口,與所述凹槽相連通; 所述用于承接清洗液的至少一個端口,為所述兩條中空管中的至少一條中空管的特定端口; 所述特定端口,為與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相連接的一端相對的端口。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條中空管,分別采用卡扣連接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管道連接結構的兩端。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為涂膠設備的噴嘴。
【文檔編號】B05B15/02GK205659843SQ201620533949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6月3日
【發明人】沈艷強, 陳祥麟, 嵇永康
【申請人】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