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為一具有兩個開口面的半包圍框架結構,其包括一頂板和相互緊密連接并依次垂直設在所述頂板外圍的三塊除水擋板;所述除水擋板上設有多條煙氣通道。該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包圍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煙氣出口,使煙氣從煙氣出口排出前必先經過除霧器的任一除水擋板,從而保證煙氣排出前經過氣液分離處理,避免含有無機鹽、重金屬、灰塵等PM2.5物質的水分被煙氣帶入煙囪中,從而使煙氣得到進一步地凈化,也使煙囪的可見煙霧長度和厚度減小。
【專利說明】
一種可調式氣液分禹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環保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我國中東部持續遭遇霧霾,霧霾的形成與空氣中的PM2.5含量密不可分,國內外研究結果表明,燃煤電廠濕法脫硫系統幾乎沒有去除PM2.5顆粒物的能力,對汞和SO3氣溶膠等的脫除也十分有限,導致煙塵經常出現藍煙、石膏雨等現象,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
[0003]2011年國務院《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要求:在京津翼、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開展臭氧、細微顆粒物(PM2.5)等污染物監測。2012年2月29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要求發布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隨著國家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提高,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l3223-2011)于2012年I月I日正式實施。新排放標準對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排放控制要求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為了滿足新的排放標準以及解決目前電廠普遍存在石膏雨問題,迫切需要與之配套的系統和設備來處理PM2.5、藍煙以及石膏雨等問題。進入2014年,“超低排放”在各地陸續提出,2014年由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發文《2093號》建議,燃煤鍋爐煙氣超低排放的指標為SO2< 35mg/Nm3,N0x < 50mg/Nm3,煙塵< 10mg/Nm3。為達到超低排放指標,在濕法脫硫后要增加濕式靜電除塵除霧器,為縮短流程,濕式靜電除塵除霧器可采用上進氣下出氣的形式,但是這種結構會使下流煙氣夾帶極板極線收集的向下流動的水滴。這些水滴中含有無機鹽、重金屬、灰塵等PM2.5的物質,會影響煙氣排放的煙塵指標,同時會使排出的煙羽白霧加厚。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于不足,提供一種能對經過濕法靜電除塵后的煙氣進行氣液分離處理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
[000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為一具有兩個開口面的半包圍框架結構,其包括一頂板和相互緊密連接并依次垂直設在所述頂板外圍的三塊除水擋板;所述除水擋板上設有多條煙氣通道。該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包圍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煙氣出口,使煙氣從煙氣出口排出前必先經過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任一除水擋板,從而保證煙氣排出前經過氣液分離處理,降低煙氣含水量。
[0006]進一步,所述除水擋板包括骨架與傾斜固定于骨架上的多片相互平行的擋水片,相鄰的擋水片之間形成煙氣通道,且所述擋水片傾斜角度可調。多片擋水片通過骨架固定,形成傾斜角度一致、相互平行的擋水結構,在上進氣下出氣的濕式靜電除塵除霧裝置中,煙氣會將部分陽極板往下流的小液滴帶走,在煙氣出口處,煙氣中夾雜的小液滴與擋水片相互碰撞,通過凝并作用凝并成大液滴留在擋水片上,并沿著擋水片從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底部的排液管排出,而潔凈干燥的煙氣從煙氣出口排出。所述擋水片的傾斜角度可通過連接件(如螺栓)調整,從而根據煙氣治理系統的阻力要求、指標要求以及煙氣出口煙氣飛水量靈活調整擋水片的傾斜角度,保證更好的氣液分離效果。
[0007]進一步,所述擋水片與水平面夾角為50?70°。通常在該范圍內調整擋水片的傾斜角度,該范圍內的傾斜角度可增大煙氣中的小液滴與擋水片碰撞的幾率,從而保證氣液分離效果。
[0008]優選地,所述擋水片與水平面夾角為60°。該傾斜角度的氣液分離效果最佳。
[0009]進一步,所述頂板與各除水擋板、相鄰除水擋板之間通過螺栓固接。
[0010]進一步,所述擋水片與骨架之間通過螺栓固接。
[0011]進一步,所述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可通過防腐處理,使其防腐蝕性能提升,從而提高其使用壽命。
[0012]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可方便地安裝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煙氣出口內部,并包圍煙氣出口,使經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后的煙氣在除霧器中得到充分的氣液分離處理,再通過煙氣出口排出,避免含有無機鹽、重金屬、灰塵等PM2.5物質的水分被煙氣帶入煙囪中,從而使煙氣得到進一步地凈化,也使煙囪的可見煙霧長度和厚度減小。此外,由于所述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可方便地在原有濕式靜電除塵裝置上加裝,因此便于企事業單位在現有裝置上進行改造,節省成本。
[0013]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實施,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除水擋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3為圖2的B向示意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安裝結構示意圖
[0018]圖5為圖4的A向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請參閱圖1,其為本實用新型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結構示意圖。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80為由一頂板81與相互緊密連接并依次垂直圍設在頂板81外圍的三塊除水擋板82形成的具有兩個開口面的半包圍框架結構,所述除水擋板82上設有多條煙氣通道,煙氣從煙氣通道中穿過并從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煙氣出口排出。
[0020]具體地,請同時參閱圖2和圖3,其中,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除水擋板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的B向示意圖。所述除水擋板82包括骨架821與傾斜固定于骨架821上的多片相互平行的擋水片822,相鄰的擋水片822之間形成煙氣通道。所述擋水片822的傾斜角度可通過連接件(如螺栓)調整,從而根據廢氣治理系統的阻力要求、指標要求以及煙氣出口 60的煙氣飛水量靈活調整擋水片的傾斜角度,保證更好的氣液分離效果。為了保證較佳的氣液分離效果,所述擋水片822與水平面夾角b在50?70°范圍內調整。優選地,將該夾角b調整為60°,此傾斜角度的氣液分離效果最佳。
[0021]請同時參閱圖4和圖5,其中,圖4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的安裝結構示意圖,圖5為圖4的A向示意圖。所述除霧器80固接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底部塔體92的塔壁和塔底,且其一個開口面正對煙氣出口 60。煙氣在上進氣下出氣的濕式靜電除塵除霧裝置中經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后,煙氣會將部分陽極板往下流的小液滴帶走,在煙氣出口處,由于頂板81的阻擋,只能從任一除水擋板82通過;由于除水擋板82上的擋水片822傾斜設置,煙氣中夾雜的小液滴與擋水片822發生碰撞,從而產生凝并作用凝并成大液滴留在擋水片822上,使水霧中的無機鹽、重金屬、灰塵等PM2.5物質被截留下來,不僅使煙氣更為干燥,同時減少了煙氣中的有害物質,使煙氣得到更深層的凈化。
[0022]進一步地,所述頂板81與各除水擋板82、相鄰除水擋板82之間通過螺栓固接;所述擋水片822與骨架821之間通過螺栓固接,可通過松緊螺栓調整擋水片822的傾斜角度,即調整擋水片822與水平面夾角b,以保證最佳的氣液分離效果。所述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80選擇防腐材料制成,如玻璃鋼,從而提高其使用壽命。
[0023]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可方便地安裝于濕法靜電除塵除霧裝置的煙氣出口內部,并包圍煙氣出口,使經過濕法靜電除塵后的煙氣在除霧器中得到充分的氣液分離處理,再通過煙氣出口排出,避免含有無機鹽、重金屬、灰塵等PM2.5物質的水分被煙氣帶入煙囪中,從而使煙氣得到進一步地凈化,也使煙囪的可見煙霧長度和厚度減小。此外,由于所述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可方便地在原有濕式靜電除塵裝置上加裝,因此便于企事業單位在現有裝置上進行改造,節省成本。
[0024]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優選實施方式不應視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為準。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其為一具有兩個開口面的半包圍框架結構,其包括一頂板和相互緊密連接并依次垂直設在所述頂板外圍的三塊除水擋板;所述除水擋板上設有多條煙氣通道。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水擋板包括骨架與傾斜固定于骨架上的多片相互平行的擋水片,相鄰的擋水片之間形成煙氣通道,且所述擋水片傾斜角度可調。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水片與水平面夾角為50?70°。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水片與水平面夾角為60。。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與各除水擋板、相鄰除水擋板之間通過螺栓固接。6.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可調式氣液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水片與骨架之間通過螺栓固接。
【文檔編號】B01D45/08GK205516901SQ201620111889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2月3日
【發明人】劉洪波, 李宇翔, 溫超強, 黃秀燈, 陳俊杰, 聶嘉杰, 胡滿深, 陳嘉偉
【申請人】江門市同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