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直流清洗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包括:機殼,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水泵,容置在所述機殼內;直流電機,容置在所述機殼內,用以驅動水泵工作;及電池包,組配于所述機殼,用以給所述直流電機供電,所述電池包的外部設置有防護屏障。電池包外部設置有防護屏障,防止手持工作過程中電池包進水。
【專利說明】
手持式直流清洗機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清潔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手持式直流清洗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較少有手持式直流清洗機。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在設計時,需要考慮人機安全,如無防水措施,電池包進水會導致電池包損壞。
【實用新型內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具有電池包防水功能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
[0004]—種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包括:
[0005]機殼,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0006]水栗,容置在所述機殼內;
[0007]直流電機,容置在所述機殼內,用以驅動水栗工作;及
[0008]電池包,組配于所述機殼,用以給所述直流電機供電,所述電池包的外部設置有防護屏障。
[0009]上述手持式直流清洗機,電池包外部設置有防護屏障,防止手持工作過程中電池包進水。
[00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位于所述機殼內部,所述防護屏障為所述機殼。
[00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位于所述機殼的外部,所述電池包的外部設置有電池包罩。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罩將所述電池包全部包住。
[00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罩僅在所述電池包與所述出水口之間建立隔離。
[00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和電池包罩分別單獨組裝至所述機殼。
[00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機殼與所述電池包插接配合,所述機殼與所述電池包罩插接配合;或所述電池包、電池包罩分別吸附在所述機殼上。
[00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罩與所述機殼一體設置,所述電池包組裝至所述機殼。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被所述電池包罩所固定,所述電池包罩組裝至所述機殼。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機殼具有手柄部,所述手柄部的外部設置有啟動開關。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實施例一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實施例二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的示意爆炸圖。
[0021]圖中的相關元件對應編號如下:
[0022]100、手持式清洗機 110、機殼113、出水口
[0023]114、手柄部115、啟動開關120、水栗
[0024]130、直流電機140、電池包200、手持式清洗機
[0025]210、機殼213、出水口214、手柄部
[0026]215、啟動開關216、機殼導軌220、水栗
[0027]230、直流電機240、電池包242、電池包導軌
[0028]250、電池包罩252、電池包罩導軌
【具體實施方式】
[0029]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改進,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0030]下面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手持式清洗機的較佳實施方式。
[0031 ] 實施例一
[0032]請參考圖1,手持式清洗機100包括機殼110、水栗120、直流電機130、電池包140。
[0033]機殼110具有進水口(未圖示)和出水口 113。機殼110形成有手柄部114。手柄部114的外部設置有啟動開關115。按下啟動開關115,直流電機130啟動工作。
[0034]水栗120用于從水箱抽取水,并增壓后從出水口 113噴出,進而進行清潔作業。直流電機130容置在機殼內,用以驅動水栗120工作。
[0035]電池包140組配于機殼110,用以給直流電機130供電。本實施例中,電池包140容置在機殼110的內部。機殼110在電池包140外部形成防護屏障,防止手持工作過程中電池包140進水導致手持式清洗機100失效。
[0036]實施例二
[0037]請參考圖2,手持式清洗機200包括機殼210、水栗220、直流電機230、電池包240。機殼210具有出水口 213。機殼210形成有手柄部214。手柄部214的外部設置有啟動開關215。
[0038]實施例二中,電池包240設置在機殼210的外部。電池包240外部另外設置有電池包罩250。
[0039]電池包罩250將電池包240全部包住,與外部環境實現隔絕進而實現防水。也可以是,電池包罩250僅將電池包240部分包住,如電池包罩250僅在電池包240與出水口 213之間建立隔離,避免手持工作時濺射的水進入電池包240導致失效。
[0040]實施例二中,電池包240和電池包罩250分別單獨組裝至機殼210。電池包240和電池包罩250與機殼210分別為插接配合。
[0041 ] 具體地,電池包240設有電池包導軌242。機殼210上設置有機殼導軌216。電池包罩250設有電池包罩導軌252。電池包導軌242插入機殼導軌216以將電池包240組裝至機殼210。電池包罩導軌252插入機殼導軌216使電池包罩250組裝至機殼210,并包住電池包240。當然,不限于使用導軌的方式,保證電池包240、電池包罩250能夠組裝至機殼210,且能方便取下即可,如采用吸附的方式。
[0042]此外,電池包240、電池包罩250與機殼210之間的設置及組配方式還可以有其他的方式。
[0043]例如,還可以是:電池包罩250與機殼210為一體設置,電池包240組裝至機殼210后被電池包罩250防護。
[0044]還可以是:電池包240固定在電池包罩250中,然后電池包罩250組裝至機殼210。
[0045]本實用新型的手持式清洗機100和手持式清洗機200,在電池包140和電池包240的外部分別設置有防水屏障,能避免水進入電池包中,實現安全方便地手持清洗操作。
[0046]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0047]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殼,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水栗,谷置在所述機殼內; 直流電機,容置在所述機殼內,用以驅動水栗工作;及 電池包,組配于所述機殼,用以給所述直流電機供電,所述電池包的外部設置有防護屏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位于所述機殼內部,所述防護屏障為所述機殼。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位于所述機殼的外部,所述電池包的外部設置有電池包罩。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罩將所述電池包全部包住。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罩僅在所述電池包與所述出水口之間建立隔離。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和電池包罩分別單獨組裝至所述機殼。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與所述電池包插接配合,所述機殼與所述電池包罩插接配合;或所述電池包、電池包罩分別吸附在所述機殼上。8.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罩與所述機殼一體設置,所述電池包組裝至所述機殼。9.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被所述電池包罩所固定,所述電池包罩組裝至所述機殼。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直流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具有手柄部,所述手柄部的外部設置有啟動開關。
【文檔編號】B05B11/00GK205495890SQ201620021361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1日
【發明人】焦石平
【申請人】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