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效真空濃縮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真空濃縮器,具體涉及一種能快速實現單雙級變換的雙效真空濃縮器。
【背景技術】
[0002]靈芝藥用在我國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被歷代醫藥家視為滋補強壯、扶正固本的神奇珍品。目前,已知靈芝屬(Ganoderma)真菌約100余種,分布最廣的為赤芝(G.lu-cidum),其次為紫芝(G.japonicum),還有樹舌(G.applana-tum)、松杉靈芝(G.tsugae)和簿樹芝(G.capense)等均供藥用。經過大量臨床研究,靈芝對神經衰弱、高脂血癥、冠心病心絞痛、心律失常、克山病、高原不適癥、肝炎、出血熱、消化不良、氣管炎等各有不同程度的療效。
[0003]藥理研究證明,靈芝和樹舌(野生平蓋靈芝)有多方面的生物活性。主含氨基酸、多肽、蛋白質、真菌溶菌酶(fungal lysozyme),以及糖類(還原糖和多糖)、麥角留醇、三蔽類、香豆精甙、揮發油、硬脂酸、苯甲酸、生物堿、維生素B2及C等;孢子還含甘露醇、海藻糖(trehalose)ο
[0004]為了讓靈芝和樹舌(野生平蓋靈芝)更好地發揮它的藥效,通常需要對靈芝進行粉碎加工,制成靈芝粉,再對靈芝粉進行深加工和提取,制成各種口服藥劑等。而雙效濃縮器是提取靈芝主要成分的常用設備。一般的雙效濃縮器采用外加熱自然循環與真空負壓方式,蒸發速度快,濃縮比重大。液料在全密封中無泡沫濃縮,用本設備濃縮出來的藥液,具有無污染,藥味濃。然而現在的雙效濃縮器只能實現雙效濃縮,由于管路設計上的限制,無法實現將雙效濃縮改變為兩臺并聯的單效濃縮。
【實用新型內容】
[0005]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雙效真空濃縮器,該雙效真空濃縮器不僅可以實現雙效真空濃縮,通過改變三通閥的啟閉狀態,還可將其改變為兩臺相互并聯的單效真空濃縮器,其管路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單雙效轉換操作方便。
[0006]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雙效真空濃縮器,其主要包括第一加熱器、第一蒸發器、第二加熱器、第二蒸發器、分水器、冷凝器和收集罐。
[0007]所述第一加熱器和第二加熱器的底部連接有進料管,所述進料管上安裝有第一控制閥和第二控制閥。
[0008]所述第一加熱器的上部與第一蒸發器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一噴氣管道,所述第一蒸發器的底部經第一回流管道連接至第一加熱器的底部。
[0009]所述第一蒸發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與三通閥的進汽口相連接,所述三通閥的第一排汽口經第一蒸汽管連接至第二加熱器,所述三通閥的第二排汽口經第二蒸汽管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一接口。
[0010]所述第二加熱器的上部與第二蒸發器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二噴氣管道,所述第二蒸發器的底部經第二回流管道連接至第二加熱器的底部。
[0011]所述第二加熱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設置有第三控制閥,并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二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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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所述四通接頭的第三接口經第三蒸汽管和第四控制閥與分水器相連接。
[0013]所述四通接頭的第四接口經第四蒸汽管連接至冷凝器,所述收集罐安裝在冷凝器的下部。
[0014]為了節約能源,減少蒸發器上的熱量散發,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外壁上設置有保溫隔層。
[0015]為了便于觀測蒸發器內的液位情況,防止因蒸發器內液位過高(漫過噴氣管道的出氣口),而導致蒸發器內產生泡沫,從而影響蒸發效果。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上還設置有液位計。通過觀察液位計的液位變化,當液位達到警戒位置時,及時調節,防止蒸發器內產生泡沫。
[0016]由于單靠透過觀測孔的自然光或室內燈光來為蒸發器內部提供光源,其光照強度不夠,無法清楚觀測到蒸發器內部的情況,為了便于從蒸發器的觀測孔上觀測其內部的情況,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上部設置有防霧燈。
[001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8]—是該雙效真空濃縮器不僅可以實現雙效真空濃縮,通過改變三通閥的啟閉狀態,還可將其改變為兩臺相互并聯的單效真空濃縮器,其管路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單雙效轉換操作方便。
[0019]二是在第一、二蒸發器的外壁上設置有保溫隔層,減少蒸發器上的熱量散發,節約能源。
[0020]三是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上還設置有液位計。通過觀察液位計的液位變化,當液位達到警戒位置時,及時調節,防止蒸發器內產生泡沫。
[0021]四是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上部設置有防霧燈,為蒸發器內部提供充足的照明,便于觀測其內部情況。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雙效真空濃縮器的結構示意圖。
[0023]標號說明:1 一第一加熱器2—第一蒸發器3—第二加熱器4一第二蒸發器5 —分水器6 —冷凝器7 —收集罐8 —進料管9 一第一控制閥10—第二控制閥11 一第一噴氣管道12 —第一回流管道13 —三通閥14 一第一蒸汽管15—第二蒸汽管16—四通接頭17 —第二噴氣管道18 —第二回流管道19 一第三控制閥20—第三蒸汽管21—第四控制閥22—第四蒸汽管23—保溫隔層24 —液位計25—觀測孔26—防霧燈。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內容和構造特點能更容易地被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理解,下面結合附圖和技術要點對本申請進一步的說明。
[002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雙效真空濃縮器包括第一加熱器1、第一蒸發器2、第二加熱器3、第二蒸發器4、分水器5、冷凝器6和收集罐7。
[0026]所述第一加熱器1和第二加熱器2的底部連接有進料管8,所述進料管上安裝有第一控制閥9和第二控制閥10。
[0027]所述第一加熱器1的上部與第一蒸發器2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一噴氣管道11,所述第一蒸發器2的底部經第一回流管道12連接至第一加熱器1的底部。
[0028]所述第一蒸發器2的上端蒸汽出口與三通閥13的進汽口相連接,所述三通閥13的第一排汽口經第一蒸汽管14連接至第二加熱器3,所述三通閥13的第二排汽口經第二蒸汽管15連接至四通接頭16的第一接口。
[0029]所述第二加熱器4的上部與第二蒸發器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二噴氣管道17,所述第二蒸發器4的底部經第二回流管道18連接至第二加熱器4的底部。
[0030]所述第二加熱器4的上端蒸汽出口設置有第三控制閥19,并連接至四通接頭16的第二接口。
[0031 ]所述四通接頭16的第三接口經第三蒸汽管20和第四控制閥21與分水器5相連接。
[0032]所述四通接頭16的第四接口經第四蒸汽管22連接至冷凝器6,所述收集罐7安裝在冷凝器6的下部。
[0033]為了節約能源,減少蒸發器上的熱量散發,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外壁上設置有保溫隔層23。
[0034]為了便于觀測蒸發器內的液位情況,防止因蒸發器內液位過高(漫過噴氣管道的出氣口),而導致蒸發器內產生泡沫,從而影響蒸發效果。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上還設置有液位計24。通過觀察液位計的液位變化,當液位達到警戒位置時,及時調節,防止蒸發器內產生泡沫。
[0035]由于單靠透過觀測孔25的自然光或室內燈光來為蒸發器內部提供光源,其光照強度不夠,無法清楚觀測到蒸發器內部的情況,為了便于從蒸發器的觀測孔上觀測其內部的情況,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上部設置有防霧燈26。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雙效真空濃縮器,其主要包括第一加熱器、第一蒸發器、第二加熱器、第二蒸發器、分水器、冷凝器和收集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加熱器和第二加熱器的底部連接有進料管,所述進料管上安裝有第一控制閥和第二控制閥; 所述第一加熱器的上部與第一蒸發器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一噴氣管道,所述第一蒸發器的底部經第一回流管道連接至第一加熱器的底部; 所述第一蒸發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與三通閥的進汽口相連接,所述三通閥的第一排汽口經第一蒸汽管連接至第二加熱器,所述三通閥的第二排汽口經第二蒸汽管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一接口; 所述第二加熱器的上部與第二蒸發器的中部之間連接有第二噴氣管道,所述第二蒸發器的底部經第二回流管道連接至第二加熱器的底部; 所述第二加熱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設置有第三控制閥,并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二接口; 所述四通接頭的第三接口經第三蒸汽管和第四控制閥與分水器相連接; 所述四通接頭的第四接口經第四蒸汽管連接至冷凝器,所述收集罐安裝在冷凝器的下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效真空濃縮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外壁上設置有保溫隔層。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效真空濃縮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上還設置有液位計。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效真空濃縮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蒸發器和第二蒸發器的上部設置有防霧燈。
【專利摘要】一種雙效真空濃縮器,它包括第一、二加熱器、第一、二蒸發器、分水器、冷凝器和收集罐。第一、二加熱器的底部連接有進料管,進料管上安裝有第一控制閥和第二控制閥,第一蒸發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與三通閥的進汽口相連接,三通閥的第一排汽口經第一蒸汽管連接至第二加熱器,三通閥的第二排汽口經第二蒸汽管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一接口;第二加熱器的上端蒸汽出口設置有第三控制閥,并連接至四通接頭的第二接口;四通接頭的第三接口經第三蒸汽管和第四控制閥與分水器相連接;四通接頭的第四接口經第四蒸汽管連接至冷凝器,收集罐安裝在冷凝器的下部。該雙效真空濃縮器不僅可以實現雙效真空濃縮,通過改變三通閥的啟閉狀態,還可將其改變為兩臺相互并聯的單效真空濃縮器。
【IPC分類】B01D1/26, B01D1/30
【公開號】CN205127430
【申請號】CN201520973977
【發明人】張維元
【申請人】福建省菌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