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環保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的提速,粉塵和惡臭的排放量勢必會增大,為保護環境,積極響應國家節能減排政策,針對除塵除臭一體化設備進行了廣泛開發和研究。
[0003]垃圾在垃圾轉運站壓縮預處理的時候會產生大量的粉塵和臭味,對室內的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有很大影響。針對原有抽風除塵除臭設備塔結構不盡合理、除塵除臭效率不太高、輔助設備設計不盡合理等不足,公知技術對垃圾中站站抽風除塵除臭塔進行結構優化研究。改進后的設備應用于垃圾中轉站,可使原有設備排放氣體中的粉塵濃度、排放速率、臭氣濃度均下降50%,極大改善作業環境,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0004]現有技術中一般的除塵、除臭系統多為水噴淋除塵,但是,現有的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存在如下缺陷:1、工作液混合不夠均勻,2、結構單一,尤其是噴霧系統的霧化效果很差,導致除塵效率低,藥液吸收惡臭的效率也非常低,不但大大影響了處理效果,也增加了水和藥劑的噴淋量,提高了運行成本。
[0005]因此,開發一種新的霧化除塵除臭裝置,不但具有迫切的研究價值,也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工業應用潛力,這正是本實用新型得以完成的動力所在和基礎。
【實用新型內容】
[0006]為了克服上述所指出的現有技術的缺陷,發明人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在付出了大量創造性勞動后,從而完成了本實用新型。
[0007]具體而言,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以解決目前的技術問題。
[0008]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0009]—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包括工作液供應單元、霧化噴射單元和壓縮空氣單元,所述工作液供應單元包括藥液罐、混勻罐和混勻器,所述混勻器利用支架安裝于所述混勻罐的上部,所述混勻器包括混勻筒、轉軸、葉片和電機,所述轉軸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內部,且與所述混勻筒同軸線設置,所述轉軸的頂端動力連接有所述電機,所述葉片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底端,且與所述轉軸末端固接,所述葉片的內部為中空的腔體,且所述腔體與所述混勻筒內部連通,所述葉片上開設有通孔,所述藥液罐利用管道連接至所述混勻筒的上部側壁,所述霧化噴射單元包括霧化噴頭,所述霧化噴頭與所述混勻罐相連,所述霧化噴頭具有殼體,所述殼體內沿軸向形成液流通道,所述液流通道沿液流方向依序分為收縮段、氣液混合壓縮段、擴散段和噴射段,所述收縮段的口徑小于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所述擴散段為口徑逐漸增大的喇叭口狀,所述噴射段為孔徑縮小的噴口,所述殼體沿徑向形成有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出口設置于所述收縮段與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的結合位置處,所述壓縮空氣單元包括空氣壓縮機,所述空氣壓縮機連接至所述氣流通道。
[0010]作為一種改進,所述轉軸的表面設置有若干攪拌齒片。
[0011]作為一種改進,所述攪拌齒片交錯排布于所述轉軸的表面。
[0012]作為一種改進,所述攪拌齒片焊接于所述轉軸的表面。
[0013]本實用新型通過霧化噴射單元用壓縮空氣將工作液充分霧化,均勻分布在空間中,在微小的霧化液滴表面形成了極大的表面能,該表面能可以吸附空氣中的氨、硫化氫、有機胺、煙味等異味分子,并使異味分子的結構發生變化,變得不穩定,此時,溶液中的有效分子可以項異味分子提供電子,與異味分子發生反應,同時,吸附在液滴表面的異味分子也能與空氣中的氧氣發生反應,經過工作液的作用,異味分子將被吸附、分解,從而達到異味凈化的目的。
[0014]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5]本實用新型采用混勻器包括混勻筒、轉軸、葉片和電機,所述轉軸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內部,且與所述混勻筒同軸線設置,所述轉軸的頂端動力連接有所述電機,所述葉片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底端,且與所述轉軸末端固接,所述葉片的內部為中空的腔體,且所述腔體與所述混勻筒內部連通,所述藥液罐利用管道連接至所述混勻筒的上部側壁。基于這種結構,本實用新型能夠將藥液充分分散在混勻罐已經預存的水中,大大提高了后期霧化除臭的效果和質量。
[0016]本實用新型的霧化噴頭具有殼體,所述殼體內沿軸向形成液流通道,所述液流通道沿液流方向依序分為收縮段、氣液混合壓縮段、擴散段和噴射段,所述收縮段的口徑小于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所述擴散段為口徑逐漸增大的喇叭口狀,所述噴射段為孔徑縮小的噴口,所述殼體沿徑向形成有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出口設置于所述收縮段與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的結合位置處。發明人在長期的實踐中發現,當采用該結構時,霧化效果最佳,能夠大大提升霧化除塵除臭裝置的除塵、除臭效率。
[0017]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能夠大大提高霧化的效果和藥液的均勻性,從而提尚除塵、除臭的質量。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其中,在圖1中,各個數字標號分別指代如下的具體含義、元件和/或部件。
[0020]圖中:1、藥液罐,2、混勻罐,3、混勻器,4、支架,5、混勻筒,6、轉軸,7、葉片,8、電機,9、腔體,10、霧化噴頭,11、殼體,12、收縮段,13、氣液混合壓縮段,14、擴散段,15、噴射段,16、氣流通道,17、空氣壓縮機,18、攪拌齒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具體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但這些例舉性實施方式的用途和目的僅用來例舉本實用新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實際保護范圍構成任何形式的任何限定,更非將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局限于此。
[0022]如圖1所示,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包括工作液供應單元、霧化噴射單元和壓縮空氣單元,所述工作液供應單元包括藥液罐1、混勻罐2和混勻器3,所述混勻器3利用支架4安裝于所述混勻罐2的上部,所述混勻器3包括混勻筒5、轉軸6、葉片7和電機8,所述轉軸6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5的內部,且與所述混勻筒5同軸線設置,所述轉軸6的頂端動力連接有所述電機8,所述葉片7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5的底端,且與所述轉軸6末端固接,所述葉片7的內部為中空的腔體9,且所述腔體9與所述混勻筒5內部連通,所述葉片7上開設有通孔,所述藥液罐I利用管道連接至所述混勻筒5的上部側壁,所述霧化噴射單元包括霧化噴頭10,所述霧化噴頭10與所述混勻罐2相連,所述霧化噴頭10具有殼體11,所述殼體11內沿軸向形成液流通道,所述液流通道沿液流方向依序分為收縮段12、氣液混合壓縮段13、擴散段14和噴射段15,所述收縮段12的口徑小于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13,所述擴散段14為口徑逐漸增大的喇叭口狀,所述噴射段15為孔徑縮小的噴口,所述殼體11沿徑向形成有氣流通道16,所述氣流通道16的出口設置于所述收縮段12與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13的結合位置處,所述壓縮空氣單元包括空氣壓縮機17,所述空氣壓縮機17連接至所述氣流通道16。
[0023]本實施例中,所述轉軸6的表面設置有若干攪拌齒片18。
[0024]本實施例中,所述攪拌齒片18交錯排布于所述轉軸6的表面。
[0025]本實施例中,所述攪拌齒片18焊接于所述轉軸6的表面。
[0026]應當理解,這些實施例的用途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非意欲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此外,也應理解,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作各種改動、修改和/或變型,所有的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包括工作液供應單元、霧化噴射單元和壓縮空氣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液供應單元包括藥液罐、混勻罐和混勻器,所述混勻器利用支架安裝于所述混勻罐的上部,所述混勻器包括混勻筒、轉軸、葉片和電機,所述轉軸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內部,且與所述混勻筒同軸線設置,所述轉軸的頂端動力連接有所述電機,所述葉片轉動安裝于所述混勻筒的底端,且與所述轉軸末端固接,所述葉片的內部為中空的腔體,且所述腔體與所述混勻筒內部連通,所述葉片上開設有通孔,所述藥液罐利用管道連接至所述混勻筒的上部側壁,所述霧化噴射單元包括霧化噴頭,所述霧化噴頭與所述混勻罐相連,所述霧化噴頭具有殼體,所述殼體內沿軸向形成液流通道,所述液流通道沿液流方向依序分為收縮段、氣液混合壓縮段、擴散段和噴射段,所述收縮段的口徑小于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所述擴散段為口徑逐漸增大的喇叭口狀,所述噴射段為孔徑縮小的噴口,所述殼體沿徑向形成有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出口設置于所述收縮段與所述氣液混合壓縮段的結合位置處,所述壓縮空氣單元包括空氣壓縮機,所述空氣壓縮機連接至所述氣流通道。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的表面設置有若干攪拌齒片。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齒片交錯排布于所述轉軸的表面。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齒片焊接于所述轉軸的表面。
【專利摘要】一種霧化除塵除臭裝置,包括工作液供應單元、霧化噴射單元和壓縮空氣單元,工作液供應單元包括藥液罐、混勻罐和混勻器,霧化噴射單元包括霧化噴頭,霧化噴頭與混勻罐相連,霧化噴頭具有殼體,殼體內沿軸向形成液流通道,液流通道沿液流方向依序分為收縮段、氣液混合壓縮段、擴散段和噴射段,收縮段的口徑小于氣液混合壓縮段,擴散段為口徑逐漸增大的喇叭口狀,噴射段為孔徑縮小的噴口,殼體沿徑向形成有氣流通道,氣流通道的出口設置于收縮段與氣液混合壓縮段的結合位置處,壓縮空氣單元包括空氣壓縮機,空氣壓縮機連接至氣流通道。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能夠大大提高霧化的效果和藥液的均勻性,從而提高除塵、除臭的質量。
【IPC分類】A61L9/14, B01D47/06, A61L9/01
【公開號】CN204911087
【申請號】CN201520600971
【發明人】王長志, 馬洪國, 聶娟
【申請人】濰坊恒陽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