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袋復合除塵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電袋復合除塵器。
【背景技術】
[0002]電除塵器具有除塵效率高、空氣動力特性好等優點,但對煤質特性有一定選擇,易產生反電暈、二次揚塵的現象,除塵效率下降,加重引風機葉輪的磨損,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經長期運行,大多數電除塵器的性能參數已達不到設計要求;袋式除塵器效率高,性能穩定,適應力強,適用范圍廣,但初始含塵量高,系統阻力較大,容易造成布袋堵塞、板結,導致壽命縮短,維護及運行成本上升,風機的電耗較高,運行維護比較操心。而電袋復合除塵器是基于靜電除塵和布袋除塵兩種成熟的除塵理論而提出的一種新型除塵技術。因此,目前現役電廠電除塵器改造和新(擴)建都大部份選擇電袋復合除塵器。而濾袋作為電袋復合除塵器的核心部件,在傳統的安裝環境下,濾袋的布置密度一致,這樣就導致煙氣出口位置的濾袋因為前面濾袋對含塵煙氣的阻擋,過濾效不能得到完全利用;而與電除塵區相鄰濾袋區因為受到高溫煙氣的直接影響,容易發生腐蝕及糊袋現象,直接影響到濾袋的使用壽命,并增加了除塵器的運行成本。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杜絕電除塵區相鄰濾袋的腐蝕及糊袋現象,來延長濾袋使用壽命,降低除塵器運行成本的電袋復合除塵器。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電袋復合除塵器,包括電除塵區和袋除塵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袋除塵區為3個或3個以上,不同袋除塵區中濾袋的布置密度從煙氣入口至煙氣出口呈遞增趨勢,且相鄰區濾袋的布置密度增加20?40%。
[0005]本實用新型通過調節不同袋除塵區中濾袋的布置密度,可以讓煙氣更好更合理的布滿整個布袋除塵區,得到一個好的氣流分布效果,避免了袋除塵一區濾袋受高溫含塵煙氣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腐蝕及糊袋現象;又使后區濾袋的過濾效能得到完全利用,最終達到增加濾袋的使用壽命及過濾效能,延長了濾袋更換周期,降低除塵器的運行成本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
[0007]圖中,I是煙氣入口 ;2是電除塵區;3是袋除塵一區;4是袋除塵二區;5是袋除塵一區;6是濾袋。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根據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09]從圖1可知,本實用新型包括電除塵區2和袋除塵區,袋除塵區為3個,袋除塵區中濾袋6的布置密度從煙氣入口至煙氣出口呈遞增趨勢,且相鄰區濾袋的布置密度增加20?40%。本實用新型的袋除塵區的個數與濾袋布置密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0010]工作方式:當高溫含塵煙氣在經過煙氣入口 I進入到電除塵區2時,高溫含塵煙氣會快速通過電除塵區2,由于本實用新型濾袋6的布置密度呈遞增趨勢,袋除塵一區3最稀疏,煙氣通過方向濾袋6的間距最大;高溫含塵煙氣在作用于袋除塵一區(3)之余,大部份煙氣會通過袋除塵一區3濾袋6之間稀疏的間距,更好作用于袋除塵二區4,而袋除塵二區4的密度也能有效的截留一部分煙氣,并讓一部份煙氣快速布滿袋除塵三區5,這樣,通過調節濾袋6的布置密度比,讓煙氣更好更合理的布滿整個布袋除塵區,得到一個好的氣流分布效果,避免了袋除塵一區(3)濾袋(6)受高溫含塵煙氣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腐蝕及糊袋現象;又使后區濾袋的過濾效能得到完全利用,最終達到增加濾袋的使用壽命及過濾效能,延長了濾袋更換周期,降低除塵器的運行成本的目的。
[0011]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電袋復合除塵器,包括電除塵區和袋除塵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袋除塵區為3個或3個以上,不同袋除塵區中濾袋的布置密度從煙氣入口至煙氣出口呈遞增趨勢,且相鄰區濾袋的布置密度增加20?4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袋復合除塵器,包括電除塵區和袋除塵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袋除塵區為3個或3個以上,不同袋除塵區中濾袋的布置密度從煙氣入口至煙氣出口呈遞增趨勢,且相鄰區濾袋的布置密度增加20~40%。本實用新型通過調節不同袋除塵區中濾袋的布置密度,可以讓煙氣更好更合理的布滿整個布袋除塵區,得到一個好的氣流分布效果,避免了袋除塵一區濾袋受高溫含塵煙氣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腐蝕及糊袋現象;又使后區濾袋的過濾效能得到完全利用,最終達到增加濾袋的使用壽命及過濾效能,延長了濾袋更換周期,降低除塵器的運行成本的目的。
【IPC分類】B01D50-00
【公開號】CN204469483
【申請號】CN201520083240
【發明人】劉晶, 周元金, 彭獻忠
【申請人】湖南湘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