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包括有機物處理步驟: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進行有機物處理,所述有機物處理為采用吸收回收法、吸附回收法、冷凝回收法、焚燒法、催化焚燒法、等離子法和生物法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方法去除廢氣中的VOCs;尾氣回收步驟:將有機物處理后的廢氣返回VOCs廢氣源。實現了VOCs廢氣的零排放,克服了環保設備制造企業多年來想要解決而未能解決的VOCs廢氣零排放的技術難題,徹底消除了VOCs廢氣對環境的排放污染;整個處理過程簡單易操作、處理效率高、所需設備少,設備能耗低,很好的滿足了現代企業對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益的要求,對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具有重大意義。
【專利說明】一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
[0001 ] 本案是以申請日為2014-07-02,申請號為201410311818.5,名稱為“一種VOCs廢氣處理方法”的發明專利為母案而進行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環保治理技術領域,具體說是一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0003]眾所周知,PM2.5(細顆粒物)、霧霾天氣對人民的生活和健康的影響日益嚴重,而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使PM2.5濃度異常的主要構成因素之一,目前工業生產的VOCs的總排放量已經達到了 2000多萬噸/年的水平。在各種使用有機溶劑的場合,如噴漆、印刷、金屬除油和脫脂、粘合劑、制藥、塑料、橡膠、石油等加工生產場所,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簡稱VOCs)都在污染空氣。在人們通過各種去除揮發性溶劑(如冷凝法、吸附法、吸收法、燃燒法、生物法、膜分離法、等離子體法、光催化氧化法)污染控制技術上,盡管處理系統和方法不斷更新,去除率或回收率不斷提高(有的方法高達98%以上),但總是存在殘余VOCs的排放,更多的是不能達標排放,有的污氣處理方法甚至還會產生二次污染。隨著政府對大氣污染治理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各地、各行業的排放標準進一步提高,使現有的處理系統和方法的處理極限難以適應不斷提高的排放標準要求。
【發明內容】
[0004]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實現VOCs廢氣零排放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6]—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包括:
[0007]有機物處理步驟: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進行有機物處理,所述有機物處理為采用吸收回收法、吸附回收法、冷凝回收法、焚燒法、催化焚燒法、等離子法和生物法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方法去除廢氣中的VOCs ;
[0008]尾氣回收步驟:將有機物處理后的廢氣返回VOCs廢氣源。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0]實現了VOCs廢氣的零排放,克服了環保設備制造企業多年來想要解決而未能解決的VOCs廢氣零排放的技術難題,徹底消除了 VOCs廢氣對環境的排放污染;整個處理過程簡單易操作、處理效率高、所需設備少,設備能耗低,很好的滿足了現代企業對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益的要求,對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具有重大意義。
【附圖說明】
[0011]圖1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1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2]圖2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2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3]圖3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4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4]圖4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5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5]圖5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6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6]圖6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7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7]圖7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8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的結構流程圖。
[0018]標號說明:
[0019]1-漆霧處理裝置;2-有機物處理裝置;3-風機;4-尾氣回收管路;5-VOCs廢氣源;6_廢渣收集裝置;7-有機溶劑收集裝置;8-空氣補償裝置;9-空氣質量調節裝置;10-第二風機;11-過濾裝置;12-冷卻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21]本發明最關鍵的構思在于:通過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經過有機物處理,去除或回收VOCs廢氣中絕大多數的VOCs,然后將大幅降低VOCs含量的處理后尾氣(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該尾氣可視為新鮮空氣)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進行替換廢氣源中的高濃度廢氣,替換后的高濃度廢氣繼續進行去除VOCs處理,使其保持廢氣源區域的廢氣濃度不進一步升高,使VOCs廢氣不再向外界環境排放,從而實現VOCs廢氣的零排放,徹底消除處理后仍殘留微量的VOCs廢氣的排放對環境帶來的污染,整個處理過程簡單易操作、處理效率高、所需設備少,設備能耗低,很好的滿足了現代企業對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益的要求,對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具有重大意義。
[0022]實施例1
[0023]請參照圖1所示,本實施例1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包括用于去除VOCs的有機物處理裝置2、風機3、以及尾氣回收管路4,所述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現有的吸收回收法、吸附回收法、冷凝回收法、焚燒法、催化焚燒法、等離子法或生物法所采用的其中一種或多種裝置的組合。
[0024]所述有機物處理裝置2和尾氣回收管路4依次連接,所述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進氣端和尾氣回收管路4的出氣端分別與VOCs廢氣源5連接,所述VOCs廢氣源5、有機物處理裝置2和尾氣回收管路4組成一閉合循環回路(廢氣循環系統),所述風機3設置在所述閉合循環回路上。
[0025]所述VOCs廢氣源5,可以是任意產生VOCs廢氣的設備或場所,比如噴漆房、烘房、罐裝車間等設備,布料涂層、人造革涂層、膠粘制品涂膠、涂敷、印刷、抽絲、壓延等設備生產線及其所在的生產車間等場所。也就是說,本發明所提供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和處理方法,可以應用于任何產生VOCs廢氣的設備或場所。在處理過程中,VOCs廢氣源5所產生的廢氣在閉合循環回路中進行循環流動,而減少排放到外界環境中。VOCs廢氣源5內還可以設置污染物預處理裝置,如顆粒物沉降室、廢氣排出口過濾裝置、水簾裝置、水淋裝置等用于去除廢氣污染物的設施,以及冷卻裝置、加熱裝置等調節廢氣更便于后續處理的設施。
[0026]所述風機3可設置一臺或多臺,設置的位置只要是在閉合循環回路上即可。
[0027]請繼續參照圖1所示,本實施例1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28]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收、吸附或焚燒等方法(包括吸收回收法、吸附回收法、冷凝回收法、焚燒法、催化焚燒法、等離子法和生物法)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大量VOCs被去除,通過吸收或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及后續處理,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或溶劑儲罐,也可是溶劑提純設備;
[0029]2、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循環替換出廢氣源中的高濃度VOCS廢氣。
[0030]從上述描述可知,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實現了VOCs廢氣的零排放,解決現有廢氣治理技術難以達到不斷提高的排放標準要求,徹底消除了 VOCs廢氣對環境的排放污染;整個處理過程簡單易操作、處理效率高、所需設備少,設備能耗低,很好的滿足了現代企業對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益的要求,對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具有重大意義。
[0031]進一步的,根據VOCs廢氣源5內各位置對風速、風向等進風條件的要求,比如噴漆房要求配風室的進氣不能影響噴槍的噴氣速度及噴氣方向,以免影響噴漆表面漆膜厚度的均勻,本實施例1在尾氣回收管路4的出氣端上還可設置有布風裝置,所述布風裝置的目的,在于使尾氣接入VOCs廢氣源5時通過布風裝置分配各位置的風速及氣流方向,滿足VOCs廢氣源5內各位置對進風條件及廢氣替換的要求。
[0032]進一步的,由于氣體在整個廢氣處理系統中存在一定的負壓區或正壓區,為了對壓力、溫度等條件造成的氣體體積變化進行補償,本實施例1在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出氣端和VOCs廢氣源5之間還設置有空氣補償裝置8,所述空氣補償裝置8通過向閉合循環回路中通入或排出一定量的空氣,以緩解或消除整個廢氣處理系統中存在的因負壓或正壓造成空氣體積變化的問題,保證系統正常穩定地運行。
[0033]進一步的,由于不同的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對空氣的質量要求各不相同(比如噴漆房和烘房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有一定的要求)、有機物處理裝置的處理方法不同(比如處理方法為吸收、吸附或焚燒)以及有機溶劑的沸點不同等,為了獲得更好的廢氣處理效果,提高整個系統的運行穩定性和滿足不同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的要求,本發明還對VOCs廢氣處理系統和處理方法作了進一步的改進,以下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繼續列舉實施例說明如下:
[0034]實施例2
[0035]當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包含有吸附罐的吸附回收裝置,有機物處理方法為吸附VOCs 時:
[0036]請參照圖2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2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吸附回收法的吸附系統、脫附系統、冷凝系統及分離系統,和第二風機10的吸附罐除濕、降溫系統。
[0037]所述第二風機10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罐連接,吸附罐上開設有冷卻除濕通道,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一端與第二風機10連接,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另一端與外界相連通。
[0038]請繼續參照圖2所示,本實施例2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39]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VOCs被大量去除,通過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裝置;
[0040]在有機物處理過程中,由于吸附罐在脫附完成后的溫度較高,且存在水蒸汽,如果溫度和濕度對生產設備(VOCs廢氣源5)造成不利影響時,則需要通過第二風機10對吸附罐進行冷卻除濕,冷卻除濕后的氣體直接排向空中,不回流到VOCs廢氣源5內。
[0041 ] 2、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替換廢氣源中的高濃度廢氣,替換后的高濃度廢氣外排進行去VOCs處理,使其保持廢氣源區域的廢氣濃度不進一步升高。
[0042]實施例3
[0043]當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用于吸收或焚燒VOCs的有機物處理裝置2,有機物處理方法為吸收或焚燒VOCs時:
[0044]可采用如圖1所示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處理方法可參照實施例1所述。
[0045]該實施例3與實施例2的區別在于,不包括第二風機10。
[0046]實施例4
[0047]當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有特殊要求或有機物處理裝置2出來的空氣質量不能適應廢氣源5對空氣要求時:
[0048]請參照圖3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4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
[0049]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設置在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出氣端和VOCs廢氣源5的進氣端之間,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根據VOCs廢氣源5對空氣質量的具體要求進行選用,比如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有要求,則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包括空氣溫度調節單元和/或空氣濕度調節單元,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使進入VOCs廢氣源5的氣體滿足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要求。
[0050]請繼續參照圖3所示,本實施例4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51 ] 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收、吸附或焚燒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大量VOCs被去除,通過吸收或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設備;
[0052]2、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后,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重復利用。
[0053]實施例5
[0054]當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中含有漆霧、粉塵、油霧或氣溶膠體時,比如VOCs廢氣源5為噴漆房時:
[0055]請參照圖4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5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漆霧處理裝置1,所述漆霧處理裝置I設置在所述VOCs廢氣源5的出氣端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進氣端之間。
[0056]請參照圖4所示,本實施例5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57]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漆霧處理裝置I內進行漆霧、粉塵、油霧、氣溶膠體的去除處理,處理后得到的廢渣可通過廢渣收集裝置6進行回收;
[0058]2、處理后的廢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進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收、吸附或焚燒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VOCs被大量去除,通過吸收或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設備;
[0059]3、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替換廢氣源中的高濃度廢氣,替換后的高濃度廢氣外排進行去VOCs處理,使其保持廢氣源區域的廢氣濃度不進一步升高。
[0060]所述漆霧處理裝置I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合并在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只要讓廢氣先經過漆霧、粉塵、油霧或氣溶膠體的處理后再經過有機物處理即可。
[0061 ] 實施例6
[0062]當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溫度較高,如VOCs廢氣源5為烘房、烘箱時:
[0063]請參照圖5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6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過濾裝置11和冷卻裝置12,所述過濾裝置11和冷卻裝置12設置在所述VOCs廢氣源5的出氣端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進氣端之間。
[0064]請繼續參照圖5所示,本實施例6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65]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過濾裝置11內進行過濾,然后進入冷卻裝置11進行冷卻(對于低溫廢氣不必經過此道冷卻工序);
[0066]2、經過冷卻后的廢氣再通過風機3引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收或吸附后,廢氣中所含的VOCs被大量去除,通過吸收或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設備;
[0067]3、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重復利用。
[0068]上述實施例2或3與實施例4?6可任意組合,以適應不同情況下的VOCs廢氣處理。比如當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吸附罐,且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有特殊要求時,所述VOCs廢氣處理系統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同時包括第二風機10和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所述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同時包括對吸附罐的冷卻除濕步驟和空氣質量調節步驟。為了更清楚地說明該組合情況,以下再舉實施例7和實施例8進行詳細說明,其他更多的組合情況可參照同理。
[0069]實施例7
[0070]當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包含有吸附罐的吸附回收裝置,且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有特殊要求時:
[0071]請參照圖6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7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第二風機10和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
[0072]所述第二風機10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罐連接,吸附罐上開設有冷卻除濕通道,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一端與第二風機10連接,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另一端與外界相連通。
[0073]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設置在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出氣端和VOCs廢氣源5之間,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根據VOCs廢氣源5對空氣質量的具體要求進行選用,比如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有要求,則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包括空氣溫度調節單元和/或空氣濕度調節單元,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使進入VOCs廢氣源5的氣體滿足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要求。
[0074]請繼續參照圖6所示,本實施例7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75]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大量VOCs被去除,通過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設備;
[0076]在有機物處理過程中,由于吸附罐在脫附完成后罐內的溫度較高,需要及時冷卻,且存在水蒸汽,水蒸汽進入VOCs廢氣源5將影響其工作環境,造成不利,因此需要通過第二風機10向吸附罐的冷卻除濕通道內通入新鮮空氣,對吸附罐進行冷卻并帶走吸附罐內的水蒸汽,冷卻除濕后的氣體直接排向空中,不回流到VOCs廢氣源5內。
[0077]2、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后,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重復利用。
[0078]實施例8
[0079]當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中含有漆霧,有機物處理裝置2為包含有吸附罐的吸附回收裝置,且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有特殊要求時:
[0080]請參照圖7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本實施例5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還包括漆霧處理裝置1、第二風機10和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
[0081]所述漆霧處理裝置I設置在所述VOCs廢氣源5的出氣端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進氣端之間。
[0082]所述第二風機10與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罐連接,吸附罐上開設有冷卻除濕通道,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一端與第二風機10連接,所述冷卻除濕通道的另一端與外界相連通。
[0083]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設置在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出氣端和VOCs廢氣源5之間,所述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根據VOCs廢氣源5對空氣質量的具體要求進行選用,比如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有要求,則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可包括空氣溫度調節單元和/或空氣濕度調節單元,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使進入VOCs廢氣源5的氣體滿足VOCs廢氣源5對空氣的質量要求。
[0084]請繼續參照圖7所示,本實施例8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如下:
[0085]1、將VOCs廢氣源5產生的廢氣通過風機3引入漆霧處理裝置I內進行漆霧處理,漆霧處理后得到的廢渣可通過廢渣收集裝置6進行回收;
[0086]2、漆霧處理后的廢氣在風機3的作用下進入有機物處理裝置2內,經過有機物處理裝置2的吸附處理后,廢氣中所含的大量VOCs被去除,通過吸附方式收集到的有機溶劑可通過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進行回收,所述有機溶劑收集裝置7可以是溶劑分離槽、溶劑儲罐或溶劑提純設備;
[0087]在有機物處理過程中,由于吸附罐在脫附完成后罐內的溫度較高,需要及時冷卻,且存在水蒸汽,水蒸汽進入VOCs廢氣源5將影響其工作環境,造成不利,因此需要通過第二風機10向吸附罐的冷卻除濕通道內通入新鮮空氣,對吸附罐進行冷卻并帶走吸附罐內的水蒸汽,冷卻除濕后的氣體直接排向空中,不回流到VOCs廢氣源5內。
[0088]3、經有機物處理后的尾氣只含有微量的VOCs,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相比,該尾氣中所含的VOCs含量可忽略不計,可視為新鮮空氣,經過空氣質量調節裝置9的調節后,在風機3的作用下重新返回VOCs廢氣源5進行重復利用。
[0089]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的VOCs廢氣處理系統和處理方法,不僅實現了VOCs廢氣的零排放,徹底消除了 VOCs廢氣對環境的排放污染,滿足了現代企業對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益的要求,而且可適用于不同情況下的VOCs廢氣處理,可獲得更好的廢氣處理效果,提高整個系統的運行穩定性和滿足不同VOCs廢氣源的工作要求,具備廣泛的市場應用前景。
[0090]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漆霧處理步驟,所述漆霧處理步驟為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進行漆霧、粉塵、油霧或氣溶膠體的去除處理; 有機物處理步驟: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進行有機物處理,所述有機物處理為采用吸附回收法去除廢氣中的VOCs; 空氣補償步驟,所述空氣補償步驟為向廢氣循環系統中通入或通出一定量的空氣; 空氣質量調節步驟,所述空氣質量調節步驟為對氣體的溫度和/或濕度進行調節; 尾氣回收步驟:將有機物處理后的廢氣返回VOCs廢氣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漆霧處理步驟中得到的廢渣進行回收或送至處理站處理。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物處理步驟之前,還包括過濾步驟,所述過濾步驟為將VOCs廢氣源產生的廢氣進行過濾處理。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物處理步驟之前,還包括冷卻步驟,所述冷卻步驟為對廢氣進行冷卻。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VOCs廢氣內循環不外排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物處理步驟中得到的有機溶劑進行回收處理。
【文檔編號】B01D53/32GK105854503SQ201610329740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7月2日
【發明人】蔡祥雨
【申請人】蔡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