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凈化劑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
【背景技術】
[0002]工業排放的氣態污染物是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其中有機廢氣是一種排放量大、污染面廣且對人體和環境都具有嚴重危害作用的氣態污染物,它廣泛來源于油漆、涂料、潤滑油等化學制品的涂層作業,其主要成分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由于其對人體和自然環境的巨大破壞作用,已經逐漸得到了政府、企業和民眾的關注。但目前的有機廢氣處理效果并不理想,針對性的凈化劑不僅種類少,其凈化效率也不高,因而影響了有機廢氣凈化技術的發展。
[0003]因此,現有技術還需要進一步發展和改進。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旨在解決目前有機處理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0005]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25?35份;
硝酸鈉15?30份;
氧化鋁10?25份;
氧基氯化鐵 5?15份;
硼砂5?15份。
[0006]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30份;
硝酸鈉20份;
氧化鋁15份;
氧基氯化鐵 10份;
硼砂10份。
[0007]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35份;
硝酸鈉30份;
氧化鋁10份;
氧基氯化鐵 15份;
硼砂15份。
[0008]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本發明廢水處理劑針對制革廢水特點所設置,能夠有效分解皮革廢水中有害物質,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制革廢水凈化效果好,達到了水處理標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確,以下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0]本發明提供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25?35份;
硝酸鈉15?30份;
氧化鋁10?25份;
氧基氯化鐵 5?15份;
硼砂5?15份。
[0011]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0012]實施例1
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30份;
硝酸鈉20份;
氧化鋁15份;
氧基氯化鐵 10份;
硼砂10份。
[0013]實施例2
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中,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 35份;
硝酸鈉30份;
氧化鋁10份;
氧基氯化鐵 15份;
硼砂15份。
[0014]本發明提供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本發明廢水處理劑針對制革廢水特點所設置,能夠有效分解皮革廢水中有害物質,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制革廢水凈化效果好,達到了水處理標準。
[0015]應當理解的是,本發明的應用不限于上述的舉例,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25?35份; 硝酸鈉15?30份; 氧化鋁10?25份; 氧基氯化鐵5?15份; 硼砂5?15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30份; 硝酸鈉20份; 氧化鋁15份; 氧基氯化鐵10份; 硼砂10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 改性娃藻土35份; 硝酸鈉30份; 氧化鋁10份; 氧基氯化鐵15份; 硼砂15份。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有機廢氣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比其由以下組分組成:改性硅藻土25~35份;硝酸鈉15~30份;氧化鋁10~25份;氧基氯化鐵5~15份;硼砂5~15份。本發明廢水處理劑針對制革廢水特點所設置,能夠有效分解皮革廢水中有害物質,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制革廢水凈化效果好,達到了水處理標準。
【IPC分類】C02F103/24, B01D53/00, C02F1/00
【公開號】CN105457439
【申請號】CN201510878619
【發明人】王長華
【申請人】佛山市中科院環境與安全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