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冷卻造粒塔,特別是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冷卻造粒塔在實際制作、生產過程中有以下缺點:1、物料與冷風順流操作,熱交換流程時間較短,塔體高度增加,提高了投資成本。2、產品成型較差。在高壓力、高離心力的作用下,料液分裂成極細的液滴,冷卻后有大量的粉狀、破碎狀,很少制成球狀的顆粒。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發明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塔體高度矮,物料成型好的冷卻造粒塔。
[0004]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這樣的: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包括主塔、固定于主塔頂端的霧化器、冷風進風系統,所述的進風系統包括串接的鼓風機、冷凝器及渦殼,所述的渦殼設置在主塔的底端。
[0005]優選地,所述的霧化器為離心霧化器。
[0006]優選地,所述的蝸殼是180°蝸卷。
[0007]綜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0008]1、由于采用本發明所述的進風蝸殼,使產品與塔內冷風呈現逆流操作的關系,大大降低了兩者的熱交換時間,從而降低了冷卻造粒塔的高度。
[0009]2、由于本發明采用離心霧化器,處理量大,顆粒圓整度較好,而且調節方便,可通過調節變頻器、網盤的孔徑等來改變產品粒徑。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詳細的說明。
[0012]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3]如圖1所示,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包括主塔205、固定于主塔205頂端的霧化器207、冷風進風系統2,所述的進風系統2包括串接的鼓風機201、冷凝器202及渦殼204,所述的渦殼204設置在主塔205的底端,采用180°蝸卷。
[0014]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所述的霧化器207為離心霧化器。霧化器207采用離心式網盤結構。主要包括霧化盤、外錐筒、主法蘭、電機、滾動軸承以及主軸等組成。網盤上下有兩個端蓋,分別為網盤下蓋和網盤上蓋,上下蓋板相對的一側有環形的凹槽,正好卡住網盤,起到固定的作用,蓋板分別于網盤及主軸固定,上蓋板與主軸之間采用螺紋連接,下蓋板中間留有光孔,通過反絲螺母將蓋板固定在主軸上。網盤采用上述連接,可以方便的進行拆卸,而且在正常運行時,由于反絲螺母的存在,使得網盤越轉越緊,牢牢的固定在主軸上;主軸通過一對滾動軸承定位,軸承座位于主法蘭的下方,與主法蘭焊接在一起,軸承兩端為軸承端蓋用來固定軸承。下端蓋設有羊毛氈等密封裝置,防止軸承內的潤滑油脂滑入網盤中,污染產品;主軸與電機之間用聯軸器相連接,聯軸器的傳動效率達到98% —99 %,采用這種直連的方式,可以使能耗降低,而且故障率大大減少;電機座通過螺栓分別與電機及主法蘭相連。外錐筒通過錐體法蘭連接在主法蘭上。網盤通過激光打孔,確保通孔面的圓柱度在0.01以內,而且孔四周不能有毛刺,否則會嚴重影響產品球形度。客戶可以通過更換不同孔徑的網盤,變頻調節不同的轉速,從而滿足客戶對產品不同粒徑的需求。
[0015]本發明所提出的離心冷卻造粒塔結構簡單合理、霧化器拆卸方便、自動控制方便,產品圓整度較好。例如一組常見的控制參數(塔徑4800mm):
[0016]進風:15°C
[0017]出風:35°C
[0018]霧化器頻率:22Hz
[0019]進料量:500kg/h
[0020]霧化盤孔徑:L 2mm
[0021]上述參數生產出來的顆粒直徑在30-40目之間。
【主權項】
1.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包括主塔(205)、固定于主塔(205)頂端的霧化器(207)、冷風進風系統(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風系統(2)包括串接的鼓風機(201)、冷凝器(202)及渦殼(204),所述的渦殼(204)設置在主塔(205)的底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霧化器(207)為離心霧化器,所述的蝸殼(204)是270°蝸卷。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熔融物的冷卻造粒塔,包括主塔、固定于主塔頂端的霧化器、冷風進風系統,所述的進風系統包括串接的鼓風機、冷凝器及渦殼,所述的渦殼設置在主塔的底端。所述的霧化器為離心霧化器。由于采用本發明所述的進風蝸殼,使產品與塔內冷風呈現逆流操作的關系,大大降低了兩者的熱交換時間,從而降低了冷卻造粒塔的高度。由于本發明采用離心霧化器,處理量大,顆粒圓整度較好,而且調節方便,可通過調節變頻器、網盤的孔徑等來改變產品粒徑。
【IPC分類】B01J2/04
【公開號】CN105214558
【申請號】CN201510600659
【發明人】常小燕
【申請人】重慶澤青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