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分離設備領域,特別提供了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固液分離設備,不徹底,能耗大,需要對結構進行改進。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種能夠有效回收固形物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
[0004]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包括罐體(1),內筒(2),擋圈(3),液體出口(4);
內筒(2)通過固定安裝在罐體(I)內部的上部中心位置,上端高于罐體(I)的上表面,下端伸進罐體(I)的內部,擋圈(3)的外緣焊接在罐體(I)內部的靠上部的位置,液體出口
[4]布置在罐體(I)的靠上部位置,液體出口(4)的下緣對齊或低于擋圈(3)的平面部分的上表面;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整體的結構,擋圈(3)的頂部為鋸齒狀結構。
[000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分體的結構,由2到10個弧段部分連接而成。
[000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體(I)為整體或分體結構。
[0007]本發明的優點:
本發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結構簡單、成本低,安裝、使用方便;用礦山原料篩分設備解決固液分離。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實施例1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包括罐體(1),內筒(2),擋圈(3),液體出口(4);
內筒(2)通過固定安裝在罐體(I)內部的上部中心位置,上端高于罐體(I)的上表面,下端伸進罐體(I)的內部,擋圈(3)的外緣焊接在罐體(I)內部的靠上部的位置,液體出口
(4)布置在罐體(I)的靠上部位置,液體出口(4)的下緣對齊或低于擋圈(3)的平面部分的上表面;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整體的結構,擋圈(3)的頂部為鋸齒狀結構。
[00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分體的結構,由2到10個弧段部分連接而成。
[0011]本發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結構簡單、成本低,安裝、使用方便;用礦山原料篩分設備解決固液分離。
[0012]實施例2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包括罐體(1),內筒(2),擋圈(3),液體出口(4);
內筒(2)通過固定安裝在罐體(I)內部的上部中心位置,上端高于罐體(I)的上表面,下端伸進罐體(I)的內部,擋圈(3)的外緣焊接在罐體(I)內部的靠上部的位置,液體出口
(4)布置在罐體(I)的靠上部位置,液體出口(4)的下緣對齊或低于擋圈(3)的平面部分的上表面;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整體的結構,擋圈(3)的頂部為鋸齒狀結構。
[001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分體的結構,由2到10個弧段部分連接而成。
[001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體(I)為整體或分體結構。
[0015]本發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結構簡單、成本低,安裝、使用方便;用礦山原料篩分設備解決固液分離。
【主權項】
1.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包括罐體(1),內筒(2),擋圈(3),液體出口(4);內筒(2)通過固定安裝在罐體(I)內部的上部中心位置,上端高于罐體(I)的上表面,下端伸進罐體(I)的內部,擋圈(3)的外緣焊接在罐體(I)內部的靠上部的位置,液體出口(4)布置在罐體(I)的靠上部位置,液體出口(4)的下緣對齊或低于擋圈(3)的平面部分的上表面;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整體的結構,擋圈(3)的頂部為鋸齒狀結構。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分體的結構,由2到10個弧段部分連接而成。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體(I)為整體或分體結構。
【專利摘要】一種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包括罐體(1),內筒(2),擋圈(3),液體出口(4);內筒(2)通過固定安裝在罐體(1)內部的上部中心位置,上端高于罐體(1)的上表面,下端伸進罐體(1)的內部,擋圈(3)的外緣焊接在罐體(1)內部的靠上部的位置,所述的擋圈(3)的具體結構為整體的結構,擋圈(3)的頂部為鋸齒狀結構。本發明的優點:本發明所述的礦山原料篩分設備,結構簡單、成本低,安裝、使用方便;用礦山原料篩分設備解決固液分離。
【IPC分類】B01D35-30
【公開號】CN104645698
【申請號】CN201310572555
【發明人】孫瑩
【申請人】孫瑩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