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焦化行業vocs廢氣處理,具體涉及一種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1、如中國專利《一種焦化行業化產區域vocs處理系統》(公告號cn?216630292?u)所披露,焦化行業不同工位段所產vocs廢氣的組分各有不同,為方便處理,一般先將各工位段的vocs廢氣混合,然后再依次進行油洗、堿洗、酸洗等工序,其中油洗、堿洗、酸洗等工序一般通過噴淋塔來實現。在現有技術中,vocs廢氣吸收設備一般在建設初期就已經規劃好其處理性能,然而在焦化行業中,不同時期、不同工位段的產氣量存在差異,這導致混合后的廢氣的各組分會產生變化,所以不同時期對油洗、堿洗、酸洗等不同吸收設備的吸收性能要求實際上是不同的,現有技術為了滿足所有工況的需求,一般會預留部分冗余性能,這導致有些設備的實際運行效能是遠大于所需效能的,進而導致了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適應不同廢氣處理性能需求、避免資源浪費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及方法。
2、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包括:
3、沿豎直方向層疊設置的多個腔室,所述腔室內設有沿豎直方向設置的隔離管,所述隔離管將所述腔室分隔為管內空間和管外空間,所述管外空間中設置吸收墊層和噴淋裝置;
4、相鄰兩層所述腔室之間設有通流孔,所述通流孔的上側設有第一氣流切換機構,所述第一氣流切換機構被裝配為能夠控制所述通流孔與上層的所述腔室的管內空間或管外空間連通,所述通流孔的下側設有第二氣流切換機構,所述第二氣流切換機構被裝配為能夠控制所述通流孔與下層的所述腔室的管內空間或管外空間連通;
5、各所述腔室的最下層設有進風室,所述進風室設有主進風口,各所述腔室的最上層設有排風室,所述排風室設有主排風口。
6、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腔室內設有限位套筒,所述限位套筒通過輻板與所述腔室的側壁固接,所述隔離管插置于所述限位套筒內,且所述隔離管沿豎直方向活動設置;
7、所述第一氣流切換機構包括與所述隔離管下端固接的套管,以及與所述通流孔上端固接的延伸管,所述套管的管徑大于所述隔離管的管徑,所述延伸管的上端封口設置,所述延伸管的側壁上設有第一鏤空部,所述隔離管的管壁上設有第二鏤空部,所述延伸管插置于所述套管內;
8、所述隔離管的豎直活動行程內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所述隔離管位于所述第一高度時,所述第一鏤空部位于所述套管內,所述延伸管的上端與所述套管上端之間設有縫隙,且所述第二鏤空部被所述限位套筒封堵;所述隔離管位于所述第二高度時,所述第二鏤空部顯露于所述限位套筒的下方,所述延伸管插置于所述隔離管內,且所述第一鏤空部與所述第二鏤空部對齊并連通。
9、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氣流切換機構包括與所述隔離管上端固接的插管,所述插管的外徑與所述延伸管的內徑一致,所述插管被裝配為當所述隔離管位于所述第一高度時,所述插管與所述延伸管的下端插合,且當所述隔離管位于所述第二高度時,所述插管與所述延伸管的下端分離。
10、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隔離管上下運動的驅動機構。
11、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所述隔離管的外壁上設置的耳板,所述耳板上設有水平腰型孔,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所述腔室內設置的曲軸,所述曲軸包括主軸和偏心軸,所述主軸的兩端與所述腔室的側壁轉動連接,所述偏心軸插置于所述水平腰型孔內,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所述腔室的外壁上設置的用于驅動所述主軸轉動的驅動元件。
12、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各所述腔室由多個可拆卸的倉體連接而成,所述倉體的下端敞口設置,所述倉體的上端設有頂壁,所述頂壁構成相鄰兩個所述腔室的共用壁,所述通流孔設置在所述頂壁上。
13、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頂壁為上窄下寬的錐面狀結構,所述頂壁的邊緣設有集液槽,所述集液槽的側壁上設有排液口。
14、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倉體內設有格柵,所述吸收墊層鋪設在所述格柵上,所述噴淋裝置位于所述吸收墊層的上方,所述驅動機構安裝在所述噴淋裝置與所述頂壁之間。
15、在本發明的一可選實施例中,所述倉體的側壁上設有檢修窗口。
16、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方法,采用所述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對焦化行業vocs廢氣進行吸收。
17、本發明的技術效果在于:本發明在每個腔室內還設置了一個用于氣體旁通的隔離管,當廢氣中某種組分含量較少時,針對該組分的噴淋塔的部分腔室可以選擇性關閉,從而降低吸收液的消耗以及系統能耗,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1.一種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100)內設有限位套筒(14),所述限位套筒(14)通過輻板與所述腔室(100)的側壁固接,所述隔離管(11)插置于所述限位套筒(14)內,且所述隔離管(11)沿豎直方向活動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氣流切換機構包括與所述隔離管(11)上端固接的插管(113),所述插管(113)的外徑與所述延伸管(161)的內徑一致,所述插管(113)被裝配為當所述隔離管(11)位于所述第一高度時,所述插管(113)與所述延伸管(161)的下端插合,且當所述隔離管(11)位于所述第二高度時,所述插管(113)與所述延伸管(161)的下端分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隔離管(11)上下運動的驅動機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所述隔離管(11)的外壁上設置的耳板(53),所述耳板(53)上設有水平腰型孔(54),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所述腔室(100)內設置的曲軸,所述曲軸包括主軸(51)和偏心軸(52),所述主軸(51)的兩端與所述腔室(100)的側壁轉動連接,所述偏心軸(52)插置于所述水平腰型孔(54)內,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所述腔室(100)的外壁上設置的用于驅動所述主軸(51)轉動的驅動元件(5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腔室(100)由多個可拆卸的倉體(10)連接而成,所述倉體(10)的下端敞口設置,所述倉體(10)的上端設有頂壁(16),所述頂壁(16)構成相鄰兩個所述腔室(100)的共用壁,所述通流孔(101)設置在所述頂壁(16)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壁(16)為上窄下寬的錐面狀結構,所述頂壁(16)的邊緣設有集液槽(163),所述集液槽(163)的側壁上設有排液口(164)。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倉體(10)內設有格柵(15),所述吸收墊層(12)鋪設在所述格柵(15)上,所述噴淋裝置(13)位于所述吸收墊層(12)的上方,所述驅動機構安裝在所述噴淋裝置(13)與所述頂壁(16)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倉體(10)的側壁上設有檢修窗口(40)。
10.一種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焦化行業vocs廢氣吸收處理系統對焦化行業vocs廢氣進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