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分選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破碎給料裝置及分選機。
背景技術:
1、在一些對于小粒度物料(例如,礦石)的分選場景中,需要對物料進行破碎,例如通過球磨機等裝置破碎物料,再對小粒度的物料進行分選。對于小粒度的物料分選,可以采用噴吹的分選方式,能夠高效準確的對物料實現分選。而由于常有大粒度的物料混雜在小粒度物料當中,導致分選結果不準確,不可靠,尤其在通過噴吹方式分選時,由于大粒度的物料重量大,噴吹效果難以保障。另一方面,分選機構是對處于空中的物料進行分選,由于振動給料器或傳送帶對于物料的輸送具有一定的水平速度,導致物料可能飛離分選機構過遠,導致無法進行準確分選,例如距離噴吹分選機構過遠的物料因為風力不足導致分選錯誤等情況。
技術實現思路
1、為克服相關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破碎給料裝置,包括:入料機構,設置于所述破碎給料裝置的上部,形成有入料口,所述入料口周側向外延伸形成有中間高于周側的第一破碎面,其中,所述第一破碎面為中空的曲面,一端與所述入料口連接,另一端向下方延伸;破碎錐,用于與所述入料機構配合以破碎物料,所述破碎錐頂面形成有中間高于周側的第二破碎面,所述第二破碎面形成為曲面,與所述第一破碎面相對設置,所述第二破碎面的底端與所述第一破碎面的底端之間形成過料間隙用于物料落下以實現給料;驅動機構,設置于所述破碎給料裝置的下部,用于驅動所述破碎錐進行圓錐擺運動,以使得所述第二破碎面與所述第一破碎面破碎物料。
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破碎錐的對稱軸線與所述圓錐擺運動的軸線之間的夾角大于或等于1度,且,小于或等于5度。
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大位置狀態,間距小于或等于70mm;和/或,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小位置狀態,間距大于或等于20mm。
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破碎面在所述破碎錐的對稱軸線與所述圓錐擺運動的軸線所在平面包括兩段相交曲線,分別位于所述對稱軸線兩側,所述相交曲線整體為最緩曲線或靠近所述第二破碎面的底端的部分為最緩曲線。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大位置狀態一側的所述相交曲線的底端切線呈豎直方向。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破碎面的底端設置有沿豎直方向的第一擋圈,用于引導物料沿豎直方向下落;和/或,所述破碎錐的所述第二破碎面的底端設置有沿豎直方向的第二擋圈,用于引導物料沿豎直方向下落。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定子軸,固定設置,所述定子軸的軸線與所述圓錐擺運動的軸線重合;轉子軸,套設于所述定子軸外側,與所述定子軸轉動配合,所述轉子軸為偏心軸;其中,所述轉子軸與所述破碎錐配合連接,用于通過所述轉子軸的轉動驅動所述破碎錐的圓錐擺運動。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破碎錐包括中空的導桿,所述導桿頂部與所述第二破碎面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導桿下部套設于所述轉子軸外側,與所述轉子軸轉動配合。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導桿內形成有向下凸出的弧狀的支撐面;所述定子軸頂部設置有向下內凹的弧狀的承載面,用于滑動承載所述支撐面。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破碎給料裝置還包括:限制器,固定設置,一端與所述破碎錐頂部連接,用于限制所述破碎錐轉動。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破碎錐頂部形成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向上突出于所述第二破碎面設置,所述容納腔的頂面呈錐形;所述限制器至少部分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入料機構設置有多條分料擋板,用于將物料分在各相鄰的兩條分料擋板之間落料。
13、第二方面,本公開還提供了一種分選機,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用于接收物料并使所述物料經過所述過料間隙落下;檢測裝置,設置于所述過料間隙下方,沿周向分布,用于檢測從所述過料間隙落下的物料的類別;分選裝置,設置于所述檢測裝置下方,基于所述物料的類別對物料進行分選。
14、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開。
15、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通過破碎給料裝置的破碎錐圓錐擺運動與入料機構配合,對物料中較大粒度的物料進行破碎,使得物料整體粒度可靠,避免后續分選錯誤;并且,通過過料間隙落料,能夠有效降低物料落下時的水平方向速度,保障了物料下落位置以及與后續分選機構之間的水平距離,進一步保障了分選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1.一種破碎給料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破碎錐的對稱軸線與所述圓錐擺運動的軸線之間的夾角大于或等于1度,且,小于或等于5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大位置狀態,間距小于或等于70mm;和/或,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小位置狀態,間距大于或等于2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第二破碎面在所述破碎錐的對稱軸線與所述圓錐擺運動的軸線所在平面包括兩段相交曲線,分別位于所述對稱軸線兩側,所述相交曲線整體為最緩曲線或靠近所述第二破碎面的底端的部分為最緩曲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過料間隙處于最大位置狀態一側的所述相交曲線的底端切線呈豎直方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破碎面的底端設置有沿豎直方向的第一擋圈,用于引導物料沿豎直方向下落;和/或,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破碎錐包括中空的導桿,所述導桿頂部與所述第二破碎面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導桿下部套設于所述轉子軸外側,與所述轉子軸轉動配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導桿內形成有向下凸出的弧狀的支撐面;所述定子軸頂部設置有向下內凹的弧狀的承載面,用于滑動承載所述支撐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破碎給料裝置還包括:限制器,固定設置,一端與所述破碎錐頂部連接,用于限制所述破碎錐轉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破碎錐頂部形成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向上突出于所述第二破碎面設置,所述容納腔的頂面呈錐形;所述限制器至少部分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破碎給料裝置,其中,所述入料機構設置有多條分料擋板,用于將物料分在各相鄰的兩條分料擋板之間落料。
13.一種分選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