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潤滑油生產技術,尤其是涉及一種潤滑油攪拌裝置。
背景技術:
潤滑油是用在各種類型汽車、機械設備上以減少摩擦,保護機械及加工件的液體或半固體潤滑劑,主要起潤滑、冷卻、防銹、清潔、密封和緩沖等作用。潤滑油一般由基礎油和添加劑兩部分組成。基礎油是潤滑油的主要成分,決定著潤滑油的基本性質,添加劑則可彌補和改善基礎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賦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潤滑油的重要組成部分。潤滑油基礎油主要分礦物基礎油、合成基礎油以及生物基礎油三大類。礦物基礎油應用廣泛,用量很大,但有些應用場合則必須使用合成基礎油和生物油基礎油調配的產品,因而使這兩種基礎油得到迅速發展。添加劑是近代高級潤滑油的精髓,正確選用合理加入,可改善其物理化學性質,對潤滑油賦予新的特殊性能,或加強其原來具有的某種性能,滿足更高的要求。根據潤滑油要求的質量和性能,對添加劑精心選擇,仔細平衡,進行合理調配,是保證潤滑油質量的關鍵。在向潤滑油的基礎油中添加添加劑之后,需要攪拌基礎油與添加劑,以使兩者混合均勻,使其在工作時性能更優越,更穩定。
目前,現有的潤滑油攪拌裝置混合方式大多采用將基礎油和添加劑各自輸入攪拌桶中,通過攪拌軸和攪拌槳葉進行攪拌混合,但是這種混合方式存在混合效率低和混合效果差的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潤滑油攪拌裝置,其在基礎油和添加劑進行充分混合前進行預混合,以解決現有技術中潤滑油攪拌裝置存在的上述問題。
為達此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潤滑油攪拌裝置,其包括攪拌桶、攪拌軸和攪拌電機,所述攪拌軸豎直設置于所述攪拌桶內,所述攪拌電機通過聯軸器連接攪拌軸,所述攪拌桶的頂部設置有進液管,底部設置出液管,所述進液管接入預混合裝置,所述預混合裝置的前段連接預混前輸液總管,所述預混前輸液總管上連接有若干個輸液支管,其中,所述預混合裝置包括儲液容器、若干個預混支管和預混合容器,所述儲液容器的進液端與預混前輸液總管相連通,出液端與所述預混合容器之間連接若干個預混支管,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與所述儲液容器和預混合容器均互相連通,所述若干個輸液支管內通入基礎油或添加劑,所述預混合容器的出液端連接進液管。
特別地,所述攪拌桶的頂部設置有便于維修的人孔。
特別地,所述攪拌桶內設置有加熱裝置。
特別地,所述攪拌軸上設置有攪拌槳,所述攪拌槳上間隔設置有若干個槳葉。
特別地,所述儲液容器、若干個預混支管和預混合容器采用一體式結構,所述儲液容器和預混合容器之間設置有筒體,所述筒體內設置有互相獨立的若干個預混支管。
特別地,所述儲液容器、若干個預混支管和預混合容器采用分體式結構,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的兩端均固定于連接法蘭上,所述連接法蘭通過密封件和連接螺栓連接于所述儲液容器和預混合容器上。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與現有技術相比所述潤滑油攪拌裝置在進液管上增設有預混合裝置,在潤滑油輸送過程中通過若干個預混支管進行預混合,即兼具潤滑油輸送和預混合的功能,使進入潤滑油攪拌桶前將基礎油和添加劑進行預混合。進而縮短后期的攪拌混合時間和提高其混合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1提供的潤滑油攪拌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1提供的潤滑油攪拌裝置的預混合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一種潤滑油攪拌裝置包括攪拌桶1、攪拌軸2和攪拌電機3,所述攪拌軸2豎直設置于所述攪拌桶1內,所述攪拌電機3通過聯軸器4連接攪拌軸2,所述攪拌桶2的頂部設置有進液管5,底部設置出液管6,所述攪拌桶1的頂部設置有便于維修的人孔7,所述攪拌桶1內設置有用于對潤滑油加熱的加熱裝置8。所述攪拌軸2上設置有攪拌槳9,所述攪拌槳9上間隔設置有若干個槳葉10。
所述進液管5接入預混合裝置11,所述預混合裝置11的前段連接預混前輸液總管12,所述預混前輸液總管12上連接有若干個輸液支管13,所述若干個輸液支管13內通入基礎油或添加劑,所述預混合裝置11包括儲液容器14、若干個預混支管15和預混合容器16,所述儲液容器14的進液端與預混前輸液總管12相連通,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13連接所述儲液容器14的出液端和預混合容器16的進液端,且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13與所述儲液容器14和預混合容器15均互相連通,所述預混合容器15的出液端連接進液管5。
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15與所述儲液容器14和預混合容器16采用分體式結構,即所述若干個預混支管15的兩端均固定于連接法蘭17上,所述連接法蘭17通過密封件和連接螺栓連接于所述儲液容器14和預混合容器16上。
工作時,基礎油或添加劑通過預混前輸液總管12進入預混合裝置11,在基礎油和添加劑的輸送過程中經預混合裝置11進行預先混合后進入攪拌桶1內,通過攪拌軸2對攪拌桶1內的混合油進行充分攪拌混合即可。
以上實施例只是闡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特性,本發明不受上述事例限制,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有各種變化和改變,這些變化和改變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