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能夠有效處理工業尾氣中氮氧化物的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硝酸尾氣中氮氧化物的氮氧化物(nox)主要由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組成,nox的處理主要是以氨做還原劑在催化劑的作用下將尾氣中的nox選擇性還原為n2和h2o,達到脫除nox的目的。
由于硝酸尾氣排放量大,壓力大,不能達到使尾氣與氨在還原劑的作用下充分接觸,而降低轉化效率,因此目前需要一種能滿足要求能夠使尾氣與氨在還原劑的作用下充分接觸達到有效處理尾氣中氮氧化物的目的。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致力于提供一種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使其對氮氧化物的吸收轉化效率較高。
本發明提供的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其包括:筒形的罐體,及上下間隔地且固定設置在罐體內的兩吸收層,吸收層包括位于中間的催化劑層,及催化劑層上、下兩側依次設置的瓷球填料層、絲網及氣體分布器;上、下兩端開口且穿過兩吸收層的導管;設置在罐體側壁上的氣體進口,氣體進口設置在兩吸收層的間隔區間;設置在罐體頂部的氣體出口,氣體出口處設有絲網除沫器;設置在罐體底部的洗滌液出口,以設置在罐體頂部的洗滌液進口。
優選地,對于每個吸收層,其下側的設置的氣體分布器的周緣各通過多個筋板固定在罐體內壁上。
優選地,導管與兩吸收層固定連接。
優選地,對于每個吸收層,其下側的設置的氣體分布器的中部固定在一固定板上,固定板通過多個連接件固定在罐體內壁上。
優選地,催化劑層內設有溫度計。
優選地,溫度計通過兩v形設置的兩筋板固定在罐體外壁上,溫度計還通過一長形筋板固定在罐體內壁上。
優選地,罐體靠近每層吸收層的上方處開設有一人孔,罐體上在每個催化劑層底部還開設有一手孔。
本發明針對不能使尾氣與氨在還原劑的作用下充分接觸,而降低轉化效率的局限,采用在處理裝置中設計兩層催化劑層的方法,降低尾氣壓力、使尾氣中的氮氧化物在催化劑的作用下充分與氨接觸,有效達到處理尾氣中氮氧化物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優選實施例的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優選實施例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a-a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正對地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請結合參閱圖1至圖3。
本發明的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其包括:筒形的罐體1,及上下間隔地且固定設置在罐體1內的兩吸收層(未標記)。其中,位于上方的吸收層包括位于中間的催化劑層31,及催化劑層31上、下兩側依次設置的瓷球填料層31、絲網32及氣體分布器33。位于下方的吸收層包括位于中間的催化劑層41,及催化劑層41上、下兩側依次設置的瓷球填料層41、絲網42及氣體分布器43。
本發明的氮氧化物尾氣處理裝置還包括:上、下兩端開口且穿過兩吸收層的導管2;設置在罐體1側壁上的氣體進口3,氣體進口3設置在兩吸收層的間隔區間;設置在罐體1頂部的氣體出口3,氣體出口3處設有絲網除沫器30;設置在罐體1底部中心處的洗滌液出口9,以設置在罐體1頂部的洗滌液進口8。
其中,對于上方的吸收層,其下側的設置的氣體分布器33的周緣各通過多個筋板34固定在罐體1內壁上,氣體分布器33的中部固定在一固定板35上,固定板35通過多個連接件36固定在罐體1內壁上。對于下方的吸收層,其下側的設置的氣體分布器(未標記)的周緣各通過多個筋板44固定在罐體1內壁上,其中部固定在一固定板45上。對于每個吸收層,其下側的設置的氣體分布器的,固定板45通過多個連接件46固定在罐體1內壁上。
其中,導管2與兩吸收層固定連接。具體地,導管2與固定板35、45固定連接。
催化劑層31、41內還設有溫度計5。溫度計5通過兩v形設置的兩筋板51固定在罐體1外壁上,溫度計5還通過一長形筋板50固定在罐體1內壁上。
罐體1靠近每層吸收層的上方處開設有一人孔6,罐體1上在催化劑層31、41底部還開設有一手孔7。
本發明中其他未詳述部分均屬于現有技術,故在此不再贅述。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