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鉛筆料顆粒機。
背景技術:
鉛筆料顆粒機是一種能將鉛筆加工后的廢料-鉛筆屑直接制粒的一種成型技術的顆粒機。無需通過預處理和再加工,將其固化成型為高密度的顆粒燃料。該顆粒燃料是代替燃煤的一種理想燃料。即節約能源,又能減少粉塵排放。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傳統的鉛筆行業的廢料處理——都是采用集中裝袋、打包,然后填埋或焚燒等處理方式。在裝袋、打包、運輸的環節中會產生大量的揚塵。而且傳統的處理方式費用高、處理效率低、環境污染嚴重。不利于企業及行業的發展。
由于鉛筆料廢料中含有一定比例的石蠟和石墨,普通生物質顆粒成型機無法固化成型。因為石蠟的熔點低,壓制時物料與模具的高速摩擦會產生高溫,造成鉛筆廢料無法固化成型。
而且傳統的壓輥軸承都是采用潤滑油脂進行潤滑,不但客戶使用成本高,對軸承起不到任何的降溫作用,軸承使用壽命短。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鉛筆料顆粒機,具有兩條冷卻油路,能夠在顆粒機壓制鉛筆廢料時,降低鉛筆廢料與模具高速摩擦產生的高溫,使鉛筆廢料更容易固化成型。
實現上述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鉛筆料顆粒機,包括電機、減速箱、箱體、制粒室、進料口、傳動盤、行星架、壓輥軸、壓輥殼、托輪、第一軸承、第二軸承和第三軸承,其中:
所述減速箱內設置有減速機;
所述電機通過聯軸器與所述減速機相連;
所述減速箱的底部開設有進油口;
所述箱體設置在所述減速箱的上方;
所述進料口設置在所述箱體的頂端;
所述制粒室設置在所述箱體內,且位于所述進料口的下方;
所述傳動盤設置在所述箱體的底部;
所述壓輥軸和行星架一左一右地設置在所述箱體內;
所述行星架上設置有偏心套;
所述壓輥殼套接在所述壓輥軸上;
所述第一軸承套接在所述壓輥軸的底部,且位于所述壓輥殼和壓輥軸之間;
所述第二軸承套接在所述壓輥軸的頂部,且位于所述壓輥殼和壓輥軸之間;
所述箱體的一側開設有托輪安裝口,所述箱體的另一側開設有出油口;
所述托輪設置在所述托輪安裝口內;
所述第三軸承設置在所述托輪內。
上述的一種鉛筆料顆粒機,其中,所述鉛筆料顆粒機內部包括兩條冷卻油路,分別為第一冷卻油路和第二冷卻油路,其中:
所述第一冷卻油路是由所述減速機的油泵抽油直接進入所述傳動盤,油液通過所述傳動盤的油道進入所述壓輥軸的油道,從而對所述第一軸承及第二軸承進行潤滑及冷卻降溫,再通過偏心套的油道對所述行星架的滾道進行潤滑,最后油液返回油箱的一個反復循環的過程;
所述第二冷卻油路是由所述減速機的油泵抽油直接進入所述托輪,油液再經由托輪的油道對所述托輪內部的第三軸承進行潤滑及冷卻,最后油液返回油箱的一個反復循環的過程。
本發明的鉛筆料顆粒機,具有兩條冷卻油路,能夠在顆粒機壓制鉛筆廢料時,降低鉛筆廢料與模具高速摩擦產生的高溫,使鉛筆廢料更容易固化成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鉛筆料顆粒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其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一種鉛筆料顆粒機,包括電機11、減速箱12、箱體13、制粒室14、進料口15、傳動盤16、行星架17、壓輥軸18、壓輥殼19、托輪21、第一軸承22、第二軸承23和第三軸承24。
減速箱12內設置有減速機121;電機11通過聯軸器25與減速機121相連;減速箱12的底部開設有進油口;箱體13設置在減速箱12的上方;進料口15設置在箱體13的頂端;制粒室14設置在箱體13內,且位于進料口15的下方;傳動盤16設置在箱體13的底部;壓輥軸18和行星架17一左一右地設置在箱體13內;行星架17上設置有偏心套;壓輥殼19套接在壓輥軸18上;第一軸承22套接在壓輥軸18的底部,且位于壓輥殼19和壓輥軸18之間;第二軸承23套接在壓輥軸18的頂部,且位于壓輥殼19和壓輥軸18之間;箱體13的一側開設有托輪安裝口,箱體13的另一側開設有出油口;托輪21設置在托輪安裝口內;第三軸承24設置在托輪21內。
顆粒機內部包括兩條冷卻油路,分別為第一冷卻油路40和第二冷卻油路50,其中:
第一冷卻油路40是由減速機121的油泵抽油直接進入傳動盤16,油液通過傳動盤16的油道進入壓輥軸18的油道,從而對第一軸承22及第二軸承23進行潤滑及冷卻降溫,再通過偏心套的油道對行星架17的滾道進行潤滑,最后油液返回油箱的一個反復循環的過程;
第二冷卻油路50是由減速機121的油泵抽油直接進入托輪21,油液再經由托輪21的油道對托輪21內部的第三軸承24進行潤滑及冷卻,最后油液返回油箱的一個反復循環的過程。
本發明的鉛筆料顆粒機,軸承都是采用流動的稀油進行潤滑,稀油對軸承起到降溫作用,可以延長軸承的使用壽命。
綜上所述,本發明的鉛筆料顆粒機,具有兩條冷卻油路,能夠在顆粒機壓制鉛筆廢料時,降低鉛筆廢料與模具高速摩擦產生的高溫,使鉛筆廢料更容易固化成型。
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以上的實施例僅是用來說明本發明,而并非用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只要在本發明的實質精神范圍內,對以上所述實施例的變化、變型都將落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