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旋轉的噴水裝置。
背景技術:
噴灑裝置是一種應用范圍十分廣泛的灑水用裝置,現有的噴灑裝置在使用時往往限于與噴頭相連接的水管,導致噴灑時無法靈活的隨時調整噴灑角度,并且在噴灑時還需要人為的調整噴灑角度以及噴灑位置,較為費時費力,并且噴灑裝置的噴頭在長期使用后出現損壞需要更換時,噴頭的拆卸較為麻煩。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可旋轉的噴水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可旋轉的噴水裝置。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可旋轉的噴水裝置,所述的可旋轉的噴水裝置包括一活動支架和兩個拆卸噴頭和兩個卡板,所述的拆卸噴頭安裝在所述的活動支架上,所述的卡板安裝在所述的活動支架兩端,所述的活動支架上設置有一t形結構的滑槽,所述的滑槽內部安裝有兩個所述的拆卸噴頭,所述的拆卸噴頭包括一上蓋與一下蓋,所述的上蓋頂部連接有一噴頭,所述的上蓋下方設置有一連接管,所述的下蓋中央設置有一插槽,所述的滑槽兩端均安裝有t形塊,所述的t形塊一側設置有兩個插孔,所述的t形塊一側安裝有一所述的卡板,所述的卡板一側連接有一導線。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拆卸噴頭能夠在所述的滑槽內部旋轉滑動,從而實現360°無死角噴灑,所述的下蓋頂部為螺紋狀,且所述的拆卸噴頭通過其底部的下蓋與所述的滑槽呈活動連接。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清洗裝置在組裝過后整體結構更加穩定,所述的卡板一側設置有兩個卡塊,且所述的卡塊規格大小與所述的插孔規格大小相匹配。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t形塊與所述的滑槽安裝后更加穩定,所述的t形塊以及所述的滑槽均為t形結構,且所述的滑槽直徑大小與所述的t形塊凸起部位直徑大小相匹配。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拆卸噴頭在運作時有足夠的電力來源,所述的拆卸噴頭通過所述的導線與所述清洗裝置之間呈電性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連接緊湊,裝置兩端均安裝有卡板,使得裝置整體結構連接牢靠,更加穩定。通過在裝置內部安裝與滑槽之間呈活動連接的兩個拆卸噴頭,使得噴頭在噴灑時能夠通過拆卸噴頭的旋轉來調節噴灑位置,而且能夠360°無死角的噴灑,噴灑范圍更廣,使用更加靈活。通過在拆卸噴頭內部設置相匹配的插孔與卡塊,不僅使得拆卸噴頭安裝過后更加穩定,而且還便于拆卸。裝置具有使用靈活方便,便于安裝、拆卸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爆炸圖。
圖3為本發明的a處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的b處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卡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清洗裝置,2、卡板,3、拆卸噴頭,4、活動支架,5、導線,6、t形塊,7、上蓋,8、噴頭,9、下蓋,10、滑槽,11、插孔,12、卡塊,13、連接管,14、插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所示,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可旋轉的噴水裝置1,可旋轉的噴水裝置1包括一活動支架4和兩個拆卸噴頭3和兩個卡板2,拆卸噴頭3安裝在活動支架4上,卡板2安裝在活動支架4兩端,活動支架4上設置有一t形結構的滑槽10,滑槽10內部安裝有兩個拆卸噴頭3,拆卸噴頭3包括一上蓋7與一下蓋9,上蓋7頂部連接有一噴頭8,上蓋7下方設置有一連接管13,下蓋9中央設置有一插槽14,滑槽10兩端均安裝有t形塊6,t形塊6一側設置有兩個插孔11,t形塊6一側安裝有一卡板2,卡板2一側連接有一導線5。
下蓋9頂部為螺紋狀,且拆卸噴頭3通過其底部的下蓋9與滑槽10呈活動連接,使得拆卸噴頭3能夠在滑槽10內部旋轉滑動,從而實現360°無死角噴灑。
卡板2一側設置有兩個卡塊12,且卡塊12規格大小與插孔11規格大小相匹配,使得清洗裝置1在組裝過后整體結構更加穩定。
t形塊6以及滑槽10均為t形結構,且滑槽10直徑大小與t形塊6凸起部位直徑大小相匹配,使t形塊6與滑槽10安裝后更加穩定。
拆卸噴頭3通過導線5與所述清洗裝置1之間呈電性連接,保證拆卸噴頭3在運作時有足夠的電力來源。
本發明在使用時,首先,通過連接管13以及插槽14。將拆卸噴頭3的上蓋7與下蓋9組裝,并將組裝完成的拆卸噴頭3固定安裝在滑槽10內部,其次,通過卡塊12與插孔11將卡板2與卡塊12將卡板2與t形塊6固定安裝,并通過t形塊的凸起部位將組裝完成后的卡板2與t形塊6固定安裝在滑槽10兩端,最終,啟動裝置,通過拆卸噴頭3底部的螺紋狀下蓋9在滑槽10內部旋轉滑動,實現噴頭8的360°旋轉移動噴灑。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