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化工檢測領域,具體是一種安全智能的化工檢測用攪拌設備。
背景技術:
攪拌器是一種使液體、氣體介質強迫對流并均勻混合的器件,它在實驗室和化工生產中廣泛應用,目前,為了適應各種種類的介質,滿足各種不同的化學特性,出現了很多種類的攪拌器。攪拌過程中要控制攪拌器與介質摩擦發熱,避免攪拌摩擦發熱讓攪拌介質發生化學變化,目前的攪拌器均不具備檢測和遠程操控功能,工作人員在遇緊急事故的時候需跑到攪拌設備底部進行緊急制動,無法保證了工作人員的安全,并且會對一些化學性質不穩定的介質,產生性能改變,不利于化學藥劑表現出正常的效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安全智能的化工檢測用攪拌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安全智能的化工檢測用攪拌設備,包括攪拌桶身、桶蓋和PLC控制器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桶身上端設置有桶蓋;所述桶蓋上端通過連接件固定有攪拌機;所述PLC控制器殼位于所述攪拌桶身外側中間;所述PLC控制器殼內部設置有PLC控制器,所述PLC控制器殼上設置有功能按鈕,所述PLC控制器殼下端設置有三個開孔,所述開孔連接控制線;所述控制線連接所述攪拌機和監測中轉器;所述攪拌桶身內部底端面上設置有電磁裝置和溫度傳感器;所述攪拌桶身下端焊接所述監測中轉器,所述攪拌桶身下端周圍焊接有支架,所述攪拌桶身通過支撐件固定在所述攪拌桶身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攪拌機下端連接攪拌軸;所述攪拌軸 下端連接攪拌裝置;所述桶蓋上端設置有開口;所述連接件開口與所述桶蓋開口相匹配。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攪拌桶身、所述攪拌桶蓋和所述支架的材料為耐腐蝕、耐高溫的鋼性材料。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PLC控制器連接嵌入式中央處理器和模數轉換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PLC控制器上安裝有無線接收模塊、模數轉換模塊和溫度傳感模塊;所述無線接收模塊與所述模數轉換器單向電性連接,所述模數轉換器與所述嵌入式中央處理器單向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通過PLC控制器處理接收來的數據,并通過PLC控制器中無線接收模塊通過4G網絡與控制中心無線網絡連接,實現遠程控制和檢測,在遇緊急事故的時候,工作人員可在遠程進行制動,無需跑到攪拌設備底部進行緊急制動,保證了工作人員的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側視圖。
圖中:1-攪拌機、2-連接件、3-桶蓋、4-攪拌桶身、5-PLC控制器殼、6-PLC控制器、7-加溫按鈕、8-加溫控制線、9-溫度傳感器、10-監測中轉器、11-支架、12-啟動按鈕、13-停止按鈕、14-啟動控制線、15-停止控制線、16-電磁裝置、17-支撐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安全智能的化工檢測用攪拌設備,包括攪拌桶身4、桶蓋3和PLC控制器殼5;所述攪拌桶身4上端設置有桶蓋3;所述桶蓋3上端通過連接件2固定有攪拌機1;所述PLC控制器殼 5位于所述攪拌桶身4外側中間;所述PLC控制器殼5內部設置有PLC控制器6,所述PLC控制器殼5上設置有停止按鈕13、啟動按鈕12、加溫按鈕7,所述PLC控制器殼5下端設置有三個開孔,所述開孔連接停止控制線15、啟動控制線14、加溫8;所述控制線連接所述攪拌機1和監測中轉器10;所述攪拌桶身4內部底端面上設置有電磁裝置16和溫度傳感器9;所述攪拌桶身4下端焊接所述監測中轉器10,所述攪拌桶身4下端周圍焊接有支架11,所述攪拌桶身4通過支撐件17固定在所述攪拌桶身4上;所述攪拌機1下端連接攪拌軸;所述攪拌軸下端連接攪拌裝置;所述桶蓋3上端設置有開口;所述連接件2開口與所述桶蓋3開口相匹配;所述攪拌桶身4、所述攪拌桶蓋3和所述支架11的材料為耐腐蝕、耐高溫的鋼性材料;所述PLC控制器6連接嵌入式中央處理器和模數轉換器;所述PLC控制器6上安裝有無線接收模塊、模數轉換模塊和溫度傳感模塊;所述無線接收模塊與所述模數轉換器單向電性連接,所述模數轉換器與所述嵌入式中央處理器單向電性連接。
電磁裝置位于攪拌筒內部的底部端面上,無線接收模塊與模數轉換器單向電性連接,模數轉換器與嵌入式中央處理器單向電性連接,溫度傳感器安裝在攪拌筒內部的底部端面上,且無線接收模塊、模數轉換模塊和溫度傳感器安裝在PLC控制器,通過PLC控制器處理接收來的數據,并通過PLC控制器中無線接收模塊通過4G網絡與控制中心無線網絡連接,實現遠程控制和檢測,在遇緊急事故的時候,工作人員可在遠程進行制動。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