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包括池塘本體、護欄、天車、動滑輪組和軌道,所述護欄環繞所述池塘本體端口設置,所述軌道兩端分別固定在位于所述池塘本體兩側的護欄頂端,所述天車設置在所述軌道上,所述動滑輪組頂端固定在所述天車上,底端安裝有掛鉤。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通過其結構設計實現單人操作即可完成,快速方便節約費用,便于推廣。
【專利說明】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供暖配套設備制造【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
【背景技術】
[0002]脫硫池是鍋爐脫硫塔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作用就是利用脫硫池的堿性溶液,經過脫硫泵進行循環,對脫硫塔起到防腐作用和達到環保效果。它的原理就是鍋爐煙塵和脫硫池內的堿性溶液,同時進入脫硫塔經過凈化噴淋設施處理后,干凈的煙氣從排煙囪排出而大量的塵粒隨著堿性溶液流進脫硫池內。經過沉淀,上清的水再與石灰或氫氧化鈉配置成的堿性溶液(PH值為9-13)通過脫硫泵,循環利用,同時也起到酸堿中和,防腐的作用。久而久之,脫硫池內就會有大量的塵粒沉淀。導致水質不但渾濁、不干凈、PH值也不在標準范圍內。所以,必須進行脫硫池的定期清理。但是脫硫池的人工清理過程需要22個工作日之久,還必須配備5-6人。這樣一個不小的清理工作,再加上沉積物的運輸等。總計需要花費近巻萬余元。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出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通過其結構設計實現單人操作即可完成,快速方便節約費用,便于推廣。
[0004]為了實現上述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包括池塘本體、護欄、天車、動滑輪組和軌道,
[0006]所述護欄環繞所述池塘本體端口設置,所述軌道兩端分別固定在位于所述池塘本體兩側的護欄頂端,
[0007]所述天車設置在所述軌道上,所述動滑輪組頂端固定在所述天車上,底端安裝有掛鉤。
[0008]進一步地,所述軌道端部固定在與其相對應位置的所述護欄水平向長度的中間位置。
[0009]進一步地,所述動滑輪組包括定輪、動輪和拉繩,
[0010]所述定輪固定在所述天車上,所述拉繩連接所述定輪和所述動輪,所述拉繩一端固定在所述定輪上,在所述拉繩的另一端固定有拉手。
[0011]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通過其結構設計實現單人操作即可完成,快速方便節約費用,便于推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的主視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0015]如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包括池塘本體4、護欄5、天車11、動滑輪組I和軌道2,
[0016]護欄5環繞池塘本體4端口設置,軌道2兩端分別固定在位于池塘本體4兩側的護欄5頂端,
[0017]天車11設置在軌道2上,動滑輪組I頂端固定在天車11上,底端安裝有掛鉤8。
[0018]軌道2端部固定在與其相對應位置的護欄5水平向長度的中間位置。
[0019]動滑輪組I包括定輪、動輪和拉繩10,
[0020]定輪固定在天車11上,拉繩10連接定輪和動輪,拉繩10—端固定在定輪上,在拉繩10的另一端固定有拉手9。
[0021]當池塘本體4內沉淀12需要清理時,將淤泥泵3用鐵鏈7固定在掛鉤8上,操作者抓住拉手9移動天車11和動滑輪,使天車11移動到要清理的位置,并將淤泥泵3逐漸放入池塘本體4中,打開淤泥泵3進行清理沉淀12。一個部分清理完畢后可拉動動拉手9移動天車11和動滑輪,再清理池塘其他部分。全部清理完成后生氣動滑輪,拆下淤泥泵3即可。
[0022]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通過其結構設計實現單人操作即可完成,快速方便節約費用,便于推廣。
【權利要求】
1.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其特征在于,包括池塘本體、護欄、天車、動滑輪組和軌道, 所述護欄環繞所述池塘本體端口設置,所述軌道兩端分別固定在位于所述池塘本體兩側的護欄頂端, 所述天車設置在所述軌道上,所述動滑輪組頂端固定在所述天車上,底端安裝有掛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端部固定在與其相對應位置的所述護欄水平向長度的中間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便于清理的脫硫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滑輪組包括定輪、動輪和拉繩, 所述定輪固定在所述天車上,所述拉繩連接所述定輪和所述動輪,所述拉繩一端固定在所述定輪上,在所述拉繩的另一端固定有拉手。
【文檔編號】B01D47/06GK204208454SQ201420672347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2日
【發明者】胡博, 艾沙·阿不都熱合曼, 李積忠 申請人:新疆華春毛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