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煙氣蒸發器,特別是ー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
背景技術:
煙氣蒸發器是以高溫煙氣作為加熱源,采用管束作為加熱裝置,高溫煙氣流過管內時釋放熱量,加熱鍋內的水,產生飽和蒸汽,從而實現對外供汽目的。在生產飽和蒸汽的過程中,煙氣往往由煤、油等燃料產生,不可避免的會帶有煙灰。如果直接排放煙灰的話,就會對環境產生影響。因此,除去煙灰需要有排灰結構和除塵裝置。現有煙氣蒸發器(如圖I 所示)管箱的或人孔或排灰ロ常設于ー側,且底部平坦,不利于排灰。傳統的煙氣蒸發器,經常須停車后人工清理。這樣降低了生產效率,影響了工人健康,還會污染環境。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解決現有煙氣蒸發器換熱管不易更換清洗及設備檢修清洗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ー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ー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其特征在干包括管箱,所述的管箱包括進煙室和出煙室,所述的進煙室下方設有進煙排灰ロ,所述的出煙室下方設有出煙排灰ロ,所述的進煙排灰口和出煙排灰ロ均為漏斗式排灰□。所述的管箱還包括箱體、方圓變徑管、管箱法蘭、分程隔板,所述的箱體和管箱法蘭通過所述的方圓變徑管連接,所述的分程隔板豎直設于管箱內部的中間,所述的進煙室和出煙室由所述的分程隔板隔絕且關于分程隔板左右對稱,所述的進煙室頂部(或進煙室外側)設有進煙ロ,所述的出煙室頂部(或出煙室外側)設有出煙ロ。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管程段的進煙室和出煙室空間大,擴大了流動截面積而使得氣流速度大大降低,可以利用重力作用使煙氣塵粒從氣流中自然沉降;進煙排灰口和出煙排灰ロ均為漏斗式排灰ロ,易于排灰。
以下結合附圖
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ー步說明。圖I是現有煙氣蒸發器管箱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最優實施例的主視圖;圖3是圖2的沿其A-A線的剖視放大圖;圖中1、進煙室,2、出煙室,3、進煙排灰ロ,4、出煙排灰ロ,5、箱體,6、方圓變徑管,
7、管箱法蘭,8、分程隔板,9、進煙ロ,10、出煙ロ。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如圖2、圖3所示是本實用新型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最優實施例其包括管箱,所述的管箱包括進煙室I和出煙室2,所述的進煙室I下方設有進煙排灰ロ 3,所述的出煙室2下方設有出煙排灰ロ 4,所述的進煙排灰ロ 3和出煙排灰ロ 4均為漏斗式排灰ロ。所述的管箱還包括箱體5、方圓變徑管6、管箱法蘭7、分程隔板8,所述的箱體5和管箱法蘭7通過所述的方圓變徑管6連接,所述的分程隔板8豎直設于管箱內部的中間,所述的進煙室I和出煙室2由所述的分程隔板8隔絕且關于分程隔板8左右對稱,所述的進煙室I頂部(或進煙室I外側)設有進煙ロ 9,所述的出煙室2頂部(或出煙室2外側)設有出煙ロ 10。 由于在管程段,進煙室8和出煙室9空間大,擴大了流動截面積而使得氣流速度大大降低,可以利用重力作用使煙氣塵粒從氣流中自然沉降;進煙排灰ロ 11和出煙排灰ロ 13均為漏斗式排灰ロ,易于排灰。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祥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1.ー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管箱,所述的管箱包括進煙室(I)和出煙室(2),所述的進煙室(I)下方設有進煙排灰ロ(3),所述的出煙室(2)下方設有出煙排灰ロ(4),所述的進煙排灰ロ(3)和出煙排灰ロ(4)均為漏斗式排灰ロ。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箱還包括箱體(5)、方圓變徑管¢)、管箱法蘭(7)、分程隔板(8),所述的箱體(5)和管箱法蘭(7)通過所述的方圓變徑管(6)連接,所述的分程隔板(8)豎直設于管箱內部的中間,所述的進煙室⑴和出煙室⑵由所述的分程隔板⑶隔絕且關于分程隔板⑶左右對稱,所述的進煙室(I)頂部(或進煙室(I)外側)設有進煙ロ(9),所述的出煙室(2)頂部或外側設有出煙ロ(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易于排灰的煙氣蒸發器,其包括管箱,所述的管箱包括進煙室和出煙室,所述的進煙室下方設有進煙排灰口,所述的出煙室下方設有出煙排灰口,所述的進煙排灰口和出煙排灰口均為漏斗式排灰口。由于管程段的進煙室和出煙室空間大,擴大了流動截面積而使得氣流速度大大降低,可以利用重力作用使煙氣塵粒從氣流中自然沉降;進煙排灰口和出煙排灰口均為漏斗式排灰口,易于排灰。
文檔編號B01D45/02GK202387310SQ20112045547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17日
發明者馮錦宇 申請人:馮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