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鱗片石墨選礦新工藝的制作方法本發明屬于礦物分離技術。目前鱗片石墨選礦工藝,都采用多段磨礦(3~6次),多段選別(4~7次),誤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大鱗片,提高回收率,因而造成流程復雜,設備繁多,投資大,成本高,特別是對大鱗片破碎十分嚴重。參見《非金屬礦》1984No2、P1-6。本發明即是針對上述缺點,研究出鱗片石墨選礦的新工藝,該研究揭示了大鱗片破碎的規律,從而采用了極其有效且簡化的流程,比傳統的流程縮短1/3~1/2,特別是大鱗片產出率增長20%,回收率與精礦品位也同時獲得提高。因此可使產量增加15~20%,成本節約20~30%。本發明完全突破了長期以來國內外局限于選礦藥劑方面的研究,而是從石墨鱗片破碎機制及其浮選行為的研究入手,對現有的石墨選礦大鱗片破損嚴重,回收率過低的原因有重大發現。而且找出它們之間的規律,肯定石墨鱗片被破碎,幾乎完全是由于脈石粒子對它的剪切和擠壓造成的。其中脈石與石墨鱗片破碎的比速度及磨礦條件有一定的關系。當磨礦濃度和給料品位達到一定值時,鱗片石墨的破碎可以控制到最輕微的程度。即是僅用一次粗磨粗選,一次再磨,兩次精選的工藝流程,控制磨礦濃度50%,再磨給料品位40%,這樣則能有效地保護大鱗片石墨,同時可以提高回收率和精礦的品位。本發明由于縮短了流程,相應的可以擴大處理能力,使大鱗片的回收率得以提高,特別是+40目產品可提高4~5倍,同時,設備減少,廠房節省,對新建選廠可相應減少投資30~50%。傳統工藝流程的產品粒度與品位分布如下</tables>注混目精礦品位為89%;回收率為74.5%。本發明工藝流程的產品粒度與品位分布如下</tables>注混目精礦品位93.4%;回收率92%。指標對比</tables>權利要求1.用于鱗片石墨選礦工藝流程,其特征是只用一次粗磨粗選,一次再磨二次精選,同時,控制磨礦的濃度和再磨給料的品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磨礦濃度50%。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再磨給料的品位40%。專利摘要“鱗片石墨選礦新工藝”與傳統的石墨選礦工藝的區別,在于對鱗片破碎規律的認識和采取保護的方式截然不同。本發明通過揭示大鱗片破碎的規律,研究出極其簡化的工藝流程,使大鱗片產出率增長20%,回收率與精礦品位同時獲得提高,產量可增加15~20%,成本可節約20~30%。既增產,又節約,效益非常可觀。文檔編號B02C23/08GK87103902SQ87103902公開日1988年12月14日申請日期1987年5月27日發明者曾憲濱,米國民申請人:武漢工業大學導出引文BiBTeX,EndNote,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