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
目前,有關炭領域的深度開發研究已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例如從燒制木炭、竹炭等煙氣排放中回收的酢液,經過加工可以制造出用于農業、化工、醫藥衛生、環保等領域的系列產品。但是,由于受現有回收裝置在結構上存在缺陷的影響,嚴重制約了酢液的進一步推廣應用。在本實用新型作出之前,現有回收裝置不但結構復雜、造價高,特別是回收的酢液濃度低,且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有效成份達不到深度開發的要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新型的能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該裝置不但結構簡單、回收方便、造價低,而且用其回收的酢液具有濃度高、有害物質少、符合深度開發要求的特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其結構要點是這種回收裝置由煙囪罩、回收主管、出液管、固定支架組成;煙囪罩上部與回收主管相接,回收主管呈傾斜狀,回收主管經出煙口與外界相通;煙囪罩底部內凹形成集液槽,集液槽經出液管及其出液口與外界相通。
本實用新型在具體實施時,回收主管與平面的夾角為20-50度,長度在10米以上。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結構的產品相比,其積極效果是結構簡單、回收方便、造價低,并能很好地達到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目的。且回收的酢液具有濃度高、有害物質少、符合深度開發要求的特點。
以下結合附圖
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參見附圖。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其結構由煙囪罩2、回收主管1、出液管6、固定支架組成;煙囪罩2上部與回收主管1相接,回收主管1呈傾斜狀,它經出煙口7與外界相通;煙囪罩2底部內凹形成集液槽3,集液槽3經出液管6及其出液口5與外界相通。具體實施時,應注意回收主管1與平面的夾角控制在20-50度之間,長度在10米以上。本實施例的回收主管1與平面的夾角30度,長度為30米。
下面簡要說明本回收裝置的安裝及工作過程首先通過固定支架,并使進煙口4對準需要回收的煙囪口,將整個裝置固定牢固即可。
工作時,煙氣從煙囪口通過進煙口4進入煙囪罩2,回旋后繼續上升,再經回收主管1從出煙口7排出。與此同時,由于回收主管1的長度較長,受回收主管1的管內、外溫差的影響,使煙氣中的酢液冷凝在回收主管1的內壁上。冷凝后的酢液則順著回收主管1內壁、煙囪罩2內壁流入集液槽3內,最后經出液管6從出液口5流出,收集的酢液經過濾后即為成品。
權利要求1.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其特征是其結構由煙囪罩(2)、回收主管(1)、出液管(6)、固定支架組成;煙囪罩(2)上部與回收主管(1)相接,回收主管(1)呈傾斜狀,回收主管(1)經出煙口(7)與外界相通;煙囪罩(2)底部內凹形成集液槽(3),集液槽(3)經出液管(6)及其出液口(5)與外界相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其特征是回收主管(1)與平面的夾角為20-50度,長度在10米以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裝置。其結構由煙囪罩、回收主管、出液管、固定支架組成;煙囪罩上部與回收主管相接,回收主管呈傾斜狀,回收主管經出煙口與外界相通;煙囪罩底部內凹形成集液槽,集液槽經出液管及其出液口與外界相通。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結構的產品相比,其積極效果是:結構簡單、回收方便、造價低,并能很好地達到從煙氣中回收酢液的目的,且回收的酢液具有濃度高、有害物質少、符合深度開發要求的特點。
文檔編號B01D5/00GK2468554SQ0121105
公開日2002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優先權日2001年3月12日
發明者吾太木, 吳泉生 申請人:衢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