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及新型復合型凈水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到水處理的凈水劑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及復合型凈水劑。
【背景技術】
[0002]我國很多河流冬天的江河水溫只有O?1°C,水庫水下層水溫2?4°C。這個時期原水濁度也很低,江河水為5?30NTU,而水庫水也只有5?10NTU。原水水溫低,水的動力粘度系數提高,減弱了水中膠體的顆粒運動,降低了他們之間相互碰撞的機率;水中膠體的溶劑化作用增強,顆粒周圍的水化膜加厚,妨礙顆粒凝聚;同時,通過混凝所形成的絮體較輕,不易下沉,難以通過沉淀從水中分離出去。
[0003]隨著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提高,低溫低濁江河水和水庫水的處理難度又有所增加,常規的水處理工藝如果不加以改造很難滿足新的水質標準要求,這就是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技術對策來解決新問題。低溫的不利因素,影響了水處理的各個處理環節。對于工程設計,應對投藥、混凝、沉淀和過濾等處理環節進行具體分析。水處理工藝主要包括混凝和分離兩大過程。混凝的作用是促使原水中的膠體雜質形成絮體,而分離是將混凝形成的絮體通過沉淀或者氣浮的方式從水中分離出去.剩余的少部分微小絮體及其它雜質,再經過過濾而分離出去的處理過程。微絮凝接觸過濾工藝就是將混凝和分離過程都在濾池中完成的綜合處理方式。
[0004]混凝作用混凝是水質凈化處理的制藥、混合、反應各環節的總稱,它包括凝聚和絮凝兩個階段。
[0005]凝聚實質是使膠體膠穩而具有凝聚的性能,膠體顆粒的大小,一般介于Ιπιμ?0.1my之間,凝聚作用的動力只能是布朗運動,水流的攪動并不會加快膠體顆粒的碰撞速度。當顆粒尺寸增大到Iμ以上時.水流的速度梯度才能夠起作用。凝聚作用力只是水分子的熱運動。
[0006]絮凝是脫穩的膠體結成大棵粒絮狀體粒徑約(I?2mm)的過程。顆粒碰撞的動力是水流攪動形成的梯度。絮凝過程存在著絮體的結合和破碎的問題。隨著絮體粒徑的加大。所受到的剪切力增加,當絮體粒徑增加到一定尺寸時。會由于剪切力的增大而破碎。反應池的設計應盡量地減少絮體的破碎率,采用合理的速度梯度。
[0007]目前的專利技術大都偏重于增強凈水劑的效果,比如專利號為CN200510020301、CN200810235293、CN200910066022、CN200910099410等,大都是基于通過對某些載體進行改性,進而提高凈水劑的效果。而對于低溫低濁度的原水采用什么樣的凈水劑,目前的專利涉足的較少。但由于冬天江河水和水庫水的低溫低濁度嚴重影響人民的飲水安全,所以現在市場非常需要一種不僅可以兼顧絮凝沉淀,而且具有處理低溫低濁度的復合型凈水劑。
【發明內容】
[0008]有鑒于此,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的處理方法,本發明在處理方法中使用特別配制的凈水劑組合物,不僅可以在起到耗藥量少、凈水效果好,而且具備用于低溫低濁度的凈水功能。
[0009]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0010]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技術步驟:
[0011](I)原水從江河或水庫用泵送至凈水廠的配水井進行有效配水,然后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在此階段,加入復合凈水劑除去低溫低濁度的雜質,以保證有效的去除效果;復合凈水劑加入廢水中后,混合均勻靜置35?45min,復合凈水劑投加量為20?30mg/L水;
[0012](2)沉淀處理后的原水進入過濾階段,進一步降低濁度和污染物;
[0013](3)之后的原水可以進行臭氧活性炭的深度處理階段,以期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的106項出水水質指標;
[0014](4)各個階段產生的污泥集中進行污泥脫水后就可以外運至填埋。
[0015]上述技術方案中,本發明的復合凈水劑可用于低溫低濁度的水處理,控制投量為20 ?30mg/L。
[0016]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新型復合凈水劑,以重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
[0017]黃泥粉:10?20,高錳酸鉀:0.5?1,鋁灰:5?10,
[0018]沸石粉:5?10,次氯酸鈉:1?5,氯化鋁:5?8,
[0019]氧化鎂:10?15,碳素鈉:10?12,氧化鈣:5?15,
[0020]聚合氯化鋁鐵:1?3,活化硅酸:1?5。
[0021]所述的復合凈水劑制備工藝為:按配比,將各組分混合后,攪拌分散均勻后即可得成品。
[002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23]本發明的凈水處理工序中加入了特別配制的復合凈水劑,該復合凈水劑的顯著特點是不僅可以達到普通或改性凈水劑的絮凝效果,而且對于低溫低濁度等不利情況下可以增強壓縮雙電層、提高吸附架橋和增加堿度的作用,這些對于低溫低濁度的水質凈化都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減輕后續過濾的負荷,從而更加保障了飲用水的水質安全。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0025]實施例1
[0026]一種原水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技術步驟:
[0027](I)原水從江河或水庫用泵送至凈水廠的配水井進行有效配水,然后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在此階段,加入復合凈水劑除去低溫低濁度的雜質,以保證有效的去除效果;復合凈水劑加入廢水中后,混合均勻靜置35?45min,復合型凈水劑投加量為20?30mg/L 水;
[0028](2)沉淀處理后的原水進入過濾階段,進一步降低濁度和污染物;
[0029](3)之后的原水可以進行臭氧活性炭的深度處理階段,以期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的106項出水水質指標;
[0030](4)各個階段產生的污泥集中進行污泥脫水后就可以外運至填埋。
[0031]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新型復合型凈水劑,以重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
[0032]黃泥粉:10,高錳酸鉀:0.5,鋁灰:5,
[0033]沸石粉:5,次氯酸鈉:1,氯化鋁:5,
[0034]氧化鎂:10,碳素鈉10,氧化鈣:5,
[0035]聚合氯化鋁鐵:I,活化硅酸:I。
[0036]上述技術方案中,本發明的復合型凈水劑可用于低溫低濁度的水處理,控制投量為 20 ?30mg/L。
[0037]取上述經復合凈水劑反應后的集水槽出水進行濁度的測定,得到如下結果:濁度去除率大于70%。
[0038]實施例2
[0039]本實施例的處理方法同實施例1,本實施例所用到的新型復合型凈水劑,以重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
[0040]黃泥粉:15,尚猛酸鐘:0.8,銷灰:8,
[0041]沸石粉:8,次氯酸鈉:3,氯化鋁:7,
[0042]氧化鎂:13,碳素鈉:11,氧化鈣:10,
[0043]聚合氯化鋁鐵:2,活化硅酸:3。
[0044]上述技術方案中,本發明的復合型凈水劑可用于低溫低濁度的水處理,控制投量為 20 ?30mg/L。
[0045]取上述經復合凈水劑反應后的集水槽出水進行濁度的測定,得到如下結果:濁度去除率大于80%。
[0046]實施例3
[0047]本實施例的處理方法同實施例1,本實施例所用到的新型復合型凈水劑,以重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
[0048]黃泥粉:20,高錳酸鉀:1,鋁灰:10,
[0049]沸石粉:10,次氯酸鈉:5,氯化鋁:8,
[0050]氧化鎂:15,碳素鈉:12,氧化鈣:15,
[0051]聚合氯化鋁鐵:3,活化硅酸:5。
[0052]上述技術方案中,本發明的復合型凈水劑可用于低溫低濁度的水處理,控制投量為 20 ?30mg/L。
[0053]取上述經復合凈水劑反應后的集水槽出水進行濁度的測定,得到如下結果:濁度去除率大于70%。
[0054]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復合型凈水劑制備工藝為:按配比,將各組分混合后,攪拌分散均勻后即可得成品。
[0055]用于制備上述實施例中復合型凈水劑的原料皆為常見的市售產品。
【主權項】
1.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技術步驟: (1)原水從江河或水庫用泵送至凈水廠的配水井進行有效配水,然后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在此階段,加入復合凈水劑除去低溫低濁度的雜質,以保證有效的去除效果;復合凈水劑加入廢水中后,混合均勻靜置35?45min,復合凈水劑投加量為20?30mg/L原水; (2)沉淀處理后的原水進入過濾階段,進一步降低濁度和污染物; (3)之后的原水可以進行臭氧活性炭的深度處理階段,以期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的106項出水水質指標; (4)各個階段產生的污泥集中進行污泥脫水后就可以外運至填埋。2.一種新型復合型凈水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 黃泥粉:10?20,高錳酸鉀:0.5?1,鋁灰:5?10, 沸石粉:5?10,次氯酸鈉:1?5,氯化鋁:5?8, 氧化鎂:10?15,碳酸鈉:10?12,氧化1?:5?15, 聚合氯化鋁鐵:1?3,活化硅酸:1?5。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低溫低濁度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及新型復合凈水劑。本發明包括如下步驟:(1)原水從江河或水庫用泵送至凈水廠的配水井進行有效配水,然后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在此階段,加入復合凈水劑除去低溫低濁度的雜質,以保證有效的去除效果;復合凈水劑加入廢水中后,混合均勻靜置35~45min,復合凈水劑投加量為20~30mg/L水;(2)沉淀處理后的原水進入過濾階段,進一步降低濁度和污染物;(3)之后的原水可以進行臭氧活性炭的深度處理階段,以期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的106項出水水質指標;(4)各個階段產生的污泥集中進行污泥脫水后就可以外運至填埋。
【IPC分類】C02F9/04, C02F1/28, C02F1/52
【公開號】CN104891627
【申請號】CN201510357640
【發明人】葉芳
【申請人】葉芳
【公開日】2015年9月9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