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皮革污水的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皮革污水的處理方法,屬于污水處理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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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術:
在皮革污水處理和水質凈化中,混凝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單元,它是通過混凝劑改變水中顆粒物的狀態,使水中的懸浮性成份和膠體成份脫離,在一定的條件下形成可被沉淀或氣浮分離的絮體,然后通過沉淀或氣浮,使這部分絮體分開。在混凝處理中,對于不同類型的污水所使用的混凝劑是處理的關鍵,因此還有有很多研究人員在積極研究開發新的復合型混凝劑或者絮凝劑,而現有處理皮革污水的各種混凝劑主要還是使用鐵鹽或鋁鹽,并沒有針對皮革污水做很好的區分;同時在污水處理中復配工藝也是一個重要單元,在復配工藝上上存在著復配時間和用量的一些問題,比如在處理皮革污水過程中,就存在混凝劑與皮革污水反應慢和混凝劑未與水中的懸浮物發生反應等問題,導致混凝劑中的金屬元素殘留在水中,產生了二次污染,同時混凝劑的反應不完全,還造成了混凝劑的浪費,更增加了污水處理的費用。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利用本發明的方法與混凝劑處理皮革污水,具有污水處理效果好,混凝劑反應充分、水中殘留物質少、藥劑使用量小等優點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一種皮革污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在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通過噴藥管道加入混凝劑,該方法是在噴藥管道上連接至少1個附加管道,通過附加管道在混凝劑內加入用于提高混凝劑效率的復合元素(或稱為復合物質),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以后進入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的污水中;所述的混凝劑為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所述的復合元素為氯化鈣、氯化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磷酸、硫酸、鹽酸、活化硅酸、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
上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是,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的時間小于7秒,然后再進入污水管道或出口處的污水中。
上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是,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的時間為2~6秒,然后再進入污水管道或出口處的污水中。
上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是,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100份。
前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是,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20份。
前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是,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10份。
與現有技術比較,利用本發明的方法與混凝劑處理皮革污水,具有污水處理效果好,混凝劑反應充分、水中殘留物質少、藥劑使用量小等優點。
申請人:在長期實踐與試驗中發現,混凝劑與各種成分的復合元素混合以后,即產生一種更高聚合度的無機高分子,復合元素是指各種能夠提高混凝劑效果的藥劑,但在反應過程中,無機高分子形態僅能夠穩定在很短的時間內,隨時間延長,會使高聚合度的無機高分子逐步恢復到原有混凝形態,因此將復合元素投入混凝劑中混合至投入污水中反應的時間,需要在幾秒鐘內完成。根據上述情況,申請人采用將合適配比的混凝劑與復合元素分開投放,在混凝劑與復合元素混合后形成高聚合度的無機高分子形態時與污水接觸達到最佳混凝的效果。采用這樣的方法可以減少混凝劑1/3的用量,又使得混凝劑與污水中的懸浮物和膠質反應更完全,混凝劑運用更徹底,降低了混凝劑殘留在水中,避免了對水質的二次污染。同時本申請人還根據該方法對所對應的各類污水進行反復實驗,找到了處理皮革污水所最適合的混凝劑和復合元素,及最合適的配比關系,這樣在解決了環境污染問題的同時減少了處理成本,而且對處理后的皮革污水還可二次利用,更進一步的節省了資金和水能源,保護了環境,具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附圖1為本發明的實施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的實施例,因不同種類的混凝劑如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混合時可在短時間內發生反應,形成無機高分子形態,因此本發明所采用的混凝劑與復合元素(或稱復合物質)可為同類物質,但在具體使用中不可在加藥管道2與附加管道3同時使用相同的物質作為混凝劑和復合元素。
如圖1所示,在流動的皮革污水的排污管道1上設置一個加藥管道2,在加藥管道2的側面連接一個附加管道3,通過加藥管道2加入混凝劑,所加入的混凝劑為聚合硫酸鐵也可為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并通過附加管3加入復合元素,所加入的復合元素為氯化鈣也可為氯化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磷酸、硫酸、鹽酸、活化硅酸、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按質量份通過加藥管道2每加入1000份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對應的通過附加管道2加入2份氯化鈣、氯化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磷酸、硫酸、鹽酸、活化硅酸、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所加入的混凝劑與復合元素在加藥管道2底部7秒內混合,形成無機高分子形態,并迅速與流動的皮革污水相接觸,使得藥劑迅速均勻的擴散到皮革污水中,充分水解后,即可完成對皮革污水的處理,對處理后的皮革污水進行檢驗,其出水PH值、COD值均可達國家標準,并且處理后的皮革污水還可二次利用,節省了資金和水能源,具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本發明的要點是將合適配比的混凝劑與復合元素混合后,在一定的時間內,快速投放到皮革污水中并完成皮革污水處理過程中的化學反應。并不僅限于通過加藥管道和附加管道投放混凝劑與復合元素,只要能夠滿足上述要求,也可采用其它的投藥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皮革污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在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通過噴藥管道加入混凝劑,其特征在于在噴藥管道上連接至少1個附加管道,通過附加管道在混凝劑內加入用于提高混凝劑效率的復合元素,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以后進入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的污水中;所述的混凝劑為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所述的復合元素為氯化鈣、氯化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活化硅酸、磷酸、硫酸、鹽酸、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的時間小于7秒,然后再進入污水管道或出口處的污水中。
3.根據權利要求
2所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的時間為2~6秒,然后再進入污水管道或出口處的污水中。
4.根據權利要求
1、2或3所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100份。
5.根據權利要求
4所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20份。
6.根據權利要求
5所述的皮革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按質量份每加入混凝劑1000份,對應加入復合元素為0.5~10份。
專利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皮革污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在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通過噴藥管道加入混凝劑,該方法是在噴藥管道上連接至少1個附加管道,通過附加管道在混凝劑內加入用于提高混凝劑效率的復合元素,復合元素與混凝劑混合以后進入污水管道內或出口處的污水中;所述的混凝劑為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所述的復合元素為氯化鈣、氯化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活化硅酸、磷酸、鹽酸、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二烯丙基二甲基氯化銨或丙烯酸胺共聚物。利用本發明的方法與混凝劑處理皮革污水,具有污水處理效果好,混凝劑反應充分、水中殘留物質少、藥劑使用量小等優點,可廣泛推廣使用。
文檔編號C02F103/24GK1994914SQ200610201492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30日
發明者呂建榮 申請人:呂建榮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