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分離裝置,特別涉及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
背景技術:
油水自動分離裝置是將油水分離的一種機器,包括生活污水吃力、船舶理污水吃力和工業污水處理等,因為環保的要求,所以排到江河湖海里的污水是必須經過處理的。污水的處理必須嚴格要求,保證不能污染環境。現有的油水分離裝置,分離過程價位簡單,難以高效全面的進行污水處理,還是會造成一定的污染,同時現有的油水分離裝置,操作過程不能做到自動化處理,以及全面有序的分離工作,無法高效和便捷的進行油水分離。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通過安裝控制器以及分離箱,有效的解決了現有的油水自動分離裝置無法高效全面和自動分離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包括箱體、進水口、控制器、過濾篩、排渣閥、分離箱、油層區、水層區、沉淀層區、浮油收集器、排油閥、液位感應器、排水管、電機、排污閥、觀測門和滑輪,所述箱體的一側設有所述進水口,且所述箱體的上端設有所述控制器,所述箱體的內部設有所述過濾篩,所述過濾篩與所述進水口連接,且所述過濾篩的底端連接所述排渣閥,所述箱體的下端設有所述分離箱,所述分離箱上端設有所述油層區,所述油層區的下端設有水層區,所述水層區的底端連接所述沉淀層區。所述油層區的上端設有所述浮油收集器,所述浮油收集器與所述排油閥連接,所述箱體的內部設有所述液位感應器。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水層區的一側連接所述排水管,且所述排水管的下端設有所述電機。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箱體上設有所述觀測門,所述觀測門的下端設有所述排污閥,且所述排污閥與所述沉淀層區連接,所述箱體的底端設有所述滑輪。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浮油收集器、所述液位感應器1所述電機均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通過安裝液位感應器和控制器,有效的檢測油水沉淀情況,有利于控制器控制分離,方便快捷,安裝浮油收集器更加更方便油液的收集分離,安裝排水管和排污閥有效的進行分工工作,本發明分離效果好,自動分離,方便快捷,便于使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內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箱體;2、進水口;3、控制器;4、過濾篩;5、排渣閥;6、分離箱;7、油層區;8、水層區;9、沉淀層區;10、浮油收集器;11、排油閥;12、液位感應器;13、排水管;14、電機;15、排污閥;16、觀測門;17、滑輪。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3所示,本發明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包括箱體1、進水口2、控制器3、過濾篩4、排渣閥5、分離箱6、油層區7、水層區8、沉淀層區9、浮油收集器10、排油閥11、液位感應器12、排水管13、電機14、排污閥15、觀測門16和滑輪17,箱體1的一側設有所述進水口2,且箱體1的上端設有控制器3,箱體1的內部設有過濾篩4,過濾篩4與進水口2連接,且過濾篩4的底端連接排渣閥5,箱體1的下端設有分離箱6,分離箱6上端設有油層區7,油層區7的下端設有水層區8,水層區8的底端連接沉淀層區9,油層區7的上端設有浮油收集器10,浮油收集器10與排油閥11連接,箱體1的內部設有液位感應器12。水層區8的一側連接排水管13,且排水管13的下端設有電機14,便于水的排出。箱體1上設有觀測門16,觀測門16的下端設有排污閥15,且排污閥15與沉淀層區9連接,箱體1的底端設有滑輪17,排污閥15用于排除固態的殘渣,滑輪17便于移動。浮油收集器10、液位感應器12和電機14均與控制器3電性連接,便于自動控制分離。
具體的,本發明使用時,首先通過進水口2排進油水,通過過濾篩4排除固體的殘渣,使用排渣閥5排除殘渣,油水進入分離箱6,經過靜置沉淀,液位感應器12感應相應位置的密度,靜置沉淀結束,控制器3控制浮油收集器10啟動收集油液,可經排油閥11排出,同時控制器3控制電機14啟動排出水,排液結束液位感應器12感應,控制器3接受信號停止排放油液和水,最后可通過排污閥15排出固態污狀雜質。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油水自動分離裝置,通過安裝液位感應器和控制器,有效的檢測油水沉淀情況,有利于控制器控制分離,方便快捷,安裝浮油收集器更加更方便油液的收集分離,安裝排水管和排污閥有效的進行分工工作,本發明分離效果好,自動分離,方便快捷,便于使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