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污水調節罐包括污水入口、第一清液出口和第二清液出口,污水調節罐還包括排污出口和用于從排污出口排出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的排污輸送裝置。根據本實用新型,可以在線排出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
【專利說明】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煤化工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沉積在含硫污水調節罐底部的煤粉焦油等物質只能在含硫污水汽提裝置停止運行后人工入罐清理,無法在線處理。另一方面,含硫污水調節罐的污水入口和清液出口為中間進料柱方式,并且由于清液出口設置過低,煤粉、焦油類物質沉積在污水調節罐底部達到一定厚度時,經常性的被夾帶進入污水汽提裝置的汽提塔內,污水中夾帶的焦油等油滴影響汽提塔內的氣液兩相平衡,造成操作波動,影響汽提塔的處理能力,而煤粉等物質則導致汽提裝置中的過濾器和換熱器堵塞。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以在線排出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污水調節罐,污水調節罐包括污水入口、第一清液出口和第二清液出口,污水調節罐還包括排污出口和用于將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輸送至排污出口而排出的排污輸送裝置。
[0005]進一步地,排污輸送裝置位于污水調節罐的底部。
[0006]進一步地,排污輸送裝置包括位于污水調節罐底部的螺旋送料機,螺旋送料機的出口與排污出口連通。
[0007]進一步地,污水調節罐上設有用于控制排污出口的打開或者關閉的排污控制閥。
[0008]進一步地,第一清液出口的位置高于污水入口。
[0009]進一步地,第一清液出口比污水入口的位置高200mm至500mm。
[0010]進一步地,污水調節罐還包括進料管道,進料管道的底部設置有開口。
[0011]進一步地,污水調節罐還包括隔斷板,隔斷板設置在進料管道并位于污水入口和第二清液出口之間,第二清液出口與進料管道連通。
[0012]進一步地,污水入口的位置高于第二清液出口。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煤直接液化系統,包括含硫污水調節te,含硫污水調節te為如述的污水調節te。
[0014]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由于污水調節罐和煤直接液化系統具有排污出口和排污輸送裝置,可將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輸送至排污出口而排出,從而實現在線排出,降低沉積物的清理難度及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6]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污水調節罐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8]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污水調節罐I包括污水入口 14、第一清液出口 15、第二清液出口 16、排污出口 11、位于污水調節罐I的底部的排污輸送裝置12和排污控制閥13。
[0019]本實施例中,排污輸送裝置12包括螺旋送料機。螺旋送料機的出口與排污出口 11連通,用于排出污水調節罐I底部的沉積物,從而避免了操作人員進入污水調節罐I內清理沉積物,提高了勞動效率。排污控制閥13用于控制排污出口 11的打開或者關閉,需要排出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時,打開排污出口 U。
[0020]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污水入口 14的位置高于第二清液出口 16的位置。
[0021]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清液出口 15的位置高于污水入口 14。優選地,第一清液出口15比污水入口 14的位置高200mm至500mm。通過上述設置,在污水調節罐I中具有一個流動速度較低的沉淀區,用于沉積和存儲煤粉、焦油類等物質,可防止因煤粉和焦油等物質被夾帶入污水汽提系統導致過濾器和換熱器堵塞。
[0022]根據實際情況,當含硫污水中的煤粉等含固物料較少時,通過第二清液出口 16排出含硫污水。
[0023]當含硫污水中的煤粉等含固物料達到一定程度,比如含硫污水的含固量控制在20-30%時,通過第一清液出口 15排出含硫污水中的清液。當污水調節罐底部的沉積物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啟動螺旋送料器,將污水調節罐I底部的沉積物從排污出口 11排出,并將排出的沉積物輸送至外送容器中。
[0024]本實施例中,污水調節罐還包括進料管道。在進料管道的底部沿圓周方向設置有四個開口 18。優選地,開口包括圓孔。當然,在未給出的實施例中,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更多個圓孔。
[0025]本實施例的污水調節罐用于煤化工領域時,根據煤制油化工污水中含焦油、煤粉等固體沉積物的特點,本實施例的污水調節罐設置兩個出料口,即第一清液出口 15、第二清液出口 16。根據進入污水調節罐的煤制油化工污水中攜帶固體物質的多少可以選擇不同的出口出料,當固體沉降物較少時可以通過第二清液出口 16排出含硫污水,當固體沉積物較多時采用第一清液出口 15并開啟螺旋給料機排出沉積的固體沉降物。
[0026]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污水調節罐還包括設置在進料管道的隔斷板17。污水調節罐的污水入口 14、第一清液出口 15和第二清液出口 16采用同管道布置,在污水入口 14和第二清液出口 16的管道中間設置隔斷板17可以防止混料。并且第二清液出口 16與進料管道連通。
[0027]一種煤直接液化系統,包括上述的污水調節罐,污水調節罐用于對含硫污水進行初步處理。
[0028]從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實現了以下技術效果:由于污水調節罐I具有排污出口和排污輸送裝置12,可將污水調節罐I底部的沉積物輸送至排污出口而排出,降低沉積物的清理難度及成本;并且由于污水調節罐I上設有位置高于污水入口14的第一清液出口 15,可防止過濾器的堵塞。
[002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污水調節罐,所述污水調節罐(I)包括污水入口(14)、第一清液出口(15)和第二清液出口(16),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調節罐(I)還包括排污出口(11)和用于將所述污水調節罐(I)底部的沉積物輸送至所述排污出口( 11)而排出的排污輸送裝置(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輸送裝置(12)位于所述污水調節罐(I)的底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輸送裝置(12)包括位于所述污水調節罐(I)底部的螺旋送料機,所述螺旋送料機的出口與所述排污出口(11)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調節罐(I)上設有用于控制所述排污出口( 11)的打開或者關閉的排污控制閥(13 )。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液出口(15)的位置高于所述污水入口(1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液出口(15)比所述污水入口( 14)的位置高200mm至500mm。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調節罐還包括進料管道,所述進料管道的底部設置有開口( 18)。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調節罐還包括隔斷板(17),所述隔斷板(17)設置在所述進料管道并位于所述污水入口( 14)和所述第二清液出口(16)之間,所述第二清液出口(16)與所述進料管道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污水調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入口(14)的位置高于所述第二清液出口(16)。
10.一種煤直接液化系統,包括含硫污水調節te,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硫污水調節te為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調節罐。
【文檔編號】C02F1/52GK203440148SQ201320538206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明者】張延斌, 章序文, 任福偉 申請人: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爾多斯煤制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