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垃圾處理方法及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于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及其裝置,尤其關于一種生活、醫療垃圾的處理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垃圾通過分類可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較難分類,醫療垃圾雖不難分類但因其攜帶病菌,所以上述兩種垃圾不易回收利用。對這兩類垃圾,目前,大多采用填埋或焚燒的辦法處理。填埋需占用土地。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大量占用土地資源,得不償失。而且如果填埋場滲水處理不好,還可能污染地下水源。填埋還可能產生沼氣污染大氣,造成不利影響。垃圾焚燒會產生二噁英等有害氣體,損害人類身體健康,對動、植物也有很大損害。為了解決上述處理生活垃圾的缺陷,中國03150530. 9號專利申請提出了,先將垃圾破碎,然后采用風選,磁選方式將垃圾分成有機物、無機物和塑料三大類,然后分別回收利用。但風選只能將不同比重的物質分開,不能將物質按性質分開。而且垃圾物質中有機物含水量較高,不經脫水而進行風選,很難將其與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或輕比重物質分開。所以用該方法風選后,不一定能如其所說可以將垃圾分成有機物、無機物和塑料三大類。另外,該方法流程復雜,所需機器裝置較多,成本也較高。中國2008102^126. 9號專利申請提出了一種生活垃圾的處理方法。該方法是將手工分檢后的垃圾用磁選機進行磁選,所剩有機物送入沼氣池發酵,生產沼氣,沼氣池干物質排出后,進行離心脫水,然后送入干燥爐干燥,之后粉碎,用粉碎后的顆粒物質制磚。該方法同03150530. 9號專利申請一樣,不可能將垃圾中的物質截然分類。
發明內容
生活垃圾中有動物骨頭、魚刺、一次性筷子、餐盒、菜葉、塑料袋、餐巾紙甚至小電器、金屬物、包裝物、纖維物、電池、石子等等,十分不好分類。對于未分類的垃圾不好利用。 醫療垃圾雖不難分類,但這類垃圾中有各種各樣的病毒、細菌,故也不好作為資源利用。本發明針對這類垃圾,設計了一套處理方法及其裝置。該方法是利用破碎、脫水、 風選、浮選等手段將上述生活垃圾、醫療垃圾處理分類,以實現回收利用的目的。該裝置包括破碎裝置、脫水裝置、風選裝置、浮選裝置等。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種垃圾處理方法包括將垃圾破碎; 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 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第一次風選,將垃圾分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將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 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分別進行第二次風選,將其分為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 輕比重物質、粉塵;將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中比重物質,與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輕比重物質分別放入溶液中進行浮選,以將其中的不同物質進一步分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種垃圾處理系統包括垃圾破碎裝置,用于將垃圾破碎;垃圾脫水裝置,設置于垃圾破碎裝置之后,用于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垃圾風選裝置,設置于垃圾脫水裝置之后,用于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風選,選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并將其中的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再次進行風選;垃圾浮選裝置,設置于垃圾風選裝置之后,用于對風選分出的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進行浮選。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浮選分為兩級浮選,稱為一級浮選和二級浮選。一級浮選將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漂浮物與沉降物分開。二級浮選將一級浮選分離出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漂浮物各自再經一段時間的浸泡,從而將其分離成漂浮物、懸浮物和沉降物。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對一級浮選分離出的中比重物質沉降物,進行二級浮選。本發明的優點是,在現代社會垃圾圍城、垃圾污染、垃圾搶占土地資源的情況下, 本發明將垃圾化為烏有,解決了垃圾污染、垃圾占地的問題;本發明將最難處理的垃圾中的資源充分回收利用。解決了生活垃圾、醫療垃圾資源不好回收利用的問題。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部分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實施例及其附圖。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方法流程圖;圖2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方法流程圖;圖3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方法流程圖;圖4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方法中的浮選流程圖;圖5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結構圖;圖6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部分示意圖;圖7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傳送裝置示意圖;圖8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風選裝置示意圖9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浮選池的示意圖;圖10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的浮選流動水槽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一級和二級浮選設備為水池。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一級浮選池為流動水槽。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一級浮選流動水槽進一步包括一個水流分層器的延伸部和一個濾網。水流分層器延伸部設置在水流分層器的尾部,其形狀與水槽相同或相似, 其寬度與水槽寬度相同或相似,其高度與流動水槽的水流分層器以上的槽壁相同或相近, 濾網設置在下層水流的出水口之后。二級浮選裝置具有至少一個浮選水池和至少一個打撈裝置。打撈裝置可以是上層網篩、刮片、撈鉤、笊籬、抓斗或撈斗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活動地設置在水池液面至少5厘米以下離池底至少5厘米以上的地方,上層網篩面積約與水池液面面積相等,刮片、撈斗的長度大致與水池開口端的的寬度相等,撈勾、笊籬或抓斗活動地設置在水池上方,需要時伸入水池中撈取懸浮物或柔性物質。二級浮選水池具有一個開口端,開口端設置在水池四面圍壁中的任一圍壁的一邊,開口端的圍壁低于其他三面圍壁,但高于水池液面高度或與液面高度平行,在開口端圍壁的外側有一個開口端延伸部,所說延伸部的頂部與開口端圍壁的高度相等,在開口端兩側的圍壁上水平設置兩條滑軌,從與開口端相對的圍壁延兩側圍壁一直延伸到開口端,滑軌設置在水池液面之下至少5厘米以下距池底至少5厘米之上的地方,滑軌從開口端圍壁內側向開口端延伸部的頂部水平或傾斜延伸直至開口端延伸部的端頭,在開口端延伸部的端頭的兩側設置兩個傳動裝置,傳動裝置通過鏈條、皮帶或鋼纜中的一種拉動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的兩側端聯接在滑軌上。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一級浮選設備為一個浮選水池。該水池與二級浮選水池基本相同,只是參加了一個底層網篩及其驅動裝置。底層網篩設置在靠近池底的地方, 但應與池底至少有5厘米的距離。底層網篩面積約與水池液面面積相等。底層網篩具有一升降驅動裝置。升降驅動裝置通過鋼纜、鏈條、皮帶等傳動裝置中的一種將底層網篩拉起。 為了不與上層網篩的驅動裝置交叉干擾,一級浮選水池可采用夾壁式設計或在池壁適當的位置設置若干垂直的洞孔。底層網篩的升降驅動裝置的傳動裝置可以設置在夾壁中或垂直洞孔中。池壁的相應位置設置若干垂直滑軌。底層網篩坐聯在滑軌上。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如圖1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圖2則更加直觀的揭示了本實施例的方法,包括步驟SlOl,將垃圾破碎;步驟S103,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步驟S105,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第一次風選,將垃圾分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步驟S107,將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分別進行第二次風選,將其分為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粉塵;步驟S109,將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中比重物質,與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輕比重物質分別放入溶液中進行浮選,以將其中的不同物質進一步分
ο步驟SlOl中將垃圾破碎,是為了使垃圾中的瓶罐破碎,使其中可能存在的液體流淌出來,或被封閉其中的空氣釋放出來,使包在塑料袋中的垃圾暴露出來,將大塊的垃圾破碎成大致均勻的塊。這樣在隨后的加熱脫水處理中可以使所有垃圾在同樣的處理時間內, 脫水到同樣的程度。將垃圾破碎可以采用一臺沖擊式破碎機。沖擊式破碎機可以將垃圾中的玻璃瓶、塑料瓶、鋁罐等容器破碎,使容器中可能存在的液體物質流出,及將封閉在瓶罐中的氣體釋放出來,以便脫水和浮選處理,同時將垃圾破碎成小塊。破碎垃圾也可以采用一臺沖擊式破碎機和一臺剪切機。沖擊式破碎機主要目的是將玻璃瓶、塑料瓶等容器破碎,使容器中可能存在的液體物質流出;剪切機可以將包裝袋、塑料袋割破使其中的垃圾暴露出來,并將較大塊的垃圾切碎。破碎垃圾還可以只采用一臺類似碎紙機的雙軸攪刀式的攪碎機。該攪碎機的雙軸可以傾斜設置,使不易被卷攪其中的玻璃瓶、塑料瓶、鋁罐、金屬塊、石塊、較大塊垃圾等,隨傾斜角度向下滑動,在攪軸的下端回收,進行再分類。再分類可以是人工分類,也可以采用震篩的裝置進行分類。步驟S103中的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是指垃圾中含有水分的物質,主要是有機物,如菜葉、骨頭、丟棄的食品、及一些容器中的液態物質,在高溫下或熱干燥空氣下使其失去原含水分。脫水的程度應達到50%至80%即可,優選的脫水程度應達到60%左右。脫水程度百分比是指垃圾中某種物質含水總量中被去除的水分部分。脫水一來可以方便隨后的風選和浮選,二來脫水可以將細菌和病毒殺死。脫水可采用各種現有技術中的脫水方法,但優選的是采用熱處理的辦法使垃圾脫水。例如可采用電加熱方式、燃爐加熱方式、干燥熱空氣加熱方式、工廠余熱或廢熱加熱方式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還可使用干燥塔。其中,電加熱方式可包括微波加熱方式、 電爐加熱方式、燈泡加熱方式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在生活垃圾中紙可能是最易燃燒的物質。紙一般在300°C以上就會燃燒,所以脫水時的加熱溫度一般應控制在300°C以下。另外出于節能的考慮,建議將加熱溫度設為110°C 至170°C之間為宜。加熱溫度設置在110°C是考慮將垃圾中的細菌和病毒殺死,170°C是考慮塑料會在170°C至250°C之間變軟、熔化,塑料熔化時可能釋放出有毒氣體。如果不需要徹底殺菌,也可以采用低于110°C的溫度。但出于加速脫水的考慮,或在處理醫療垃圾時需徹底殺滅細菌和病毒的考慮,可以將溫度設在較高的溫度,如170°C至300°C之間。另外,增加紫外燈照射的方法也可以有效的殺滅細菌。如圖3所示,在本發明又一實施例中,垃圾處理方法還可包括步驟S100、S102 對垃圾進行磁選。在垃圾破碎前和/或破碎后對垃圾進行磁選,是為了將垃圾中的含鐵金屬和鐵殼電池分選出來。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磁選可采用一段磁性橡膠傳送帶來實現。步驟S105、S107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風選,是采用風機將干燥后的垃圾吹散,落在最近處的可能是石子、玻璃、金屬塊等比重較重的物質;其次可能是塑料塊、木塊、木條、 骨頭、布塊、干燥的米粒等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比金屬、石子輕,但比紙、布、塑料袋、脫水后干燥的菜葉、塑料泡沫等重;再次可能是紙質物質、布質物質、塑料袋、脫水后干燥的菜葉、塑料泡沫等輕比重物質;飄落最遠的可能是粉塵。按照吹落的距離將風選后的物質分成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其中,重比重物質,如石子、玻璃、金屬塊等;中比重物質,如塑料、 木質材料、骨頭等;輕比重物質,如紙、布、塑料袋、干燥菜葉等。對于介于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粉塵相鄰兩種物質之間的混合物應可再次風選以求將混合物質中的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進一分開。這種風選亦可重復多次,但從成本和實際可行性的角度考慮最好再次風選一次或兩次。步驟S109中對風選出的中比重物質或輕比重物質可進一步進行浮選。對不同比重物質分別進行浮選。浮選可以進行一次,也可以進行多次。對第一次進行的浮選可稱作一級浮選,對一級浮選的分離物進行的第二次浮選可稱作二級浮選,對二級浮選的分離物進行的第三次浮選可稱作三級浮選。一級浮選可以采用浮選水池或流動水槽,二級浮選因浸泡的時間較長,故采用浮選水池較好。如果設計采用三級浮選方式,二級浮選的浸泡時間亦不應太久,這種情況下,二級浮選亦可采用流動水槽的方式進行,三級浮選浸泡時間較長,采用浮選水池為好。浮選所用溶液可以是水或依據需要的其他溶液。浮選水反復使用后,其鹽堿濃度會有所增高,其浮力亦會增強,這有助于浮選的精細化,如能分出一些懸浮物質。如圖4所示,當使用浮選池進行一級浮選時,對中比重物質進行浮選時步驟109進一步包括步驟411 將中比重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中;步驟412 停滯5秒至1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回收沉降物;步驟413 將從中比重物質浮選池中打撈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步驟414 停滯至少10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以進行分類回收。當使用浮選池進行一級浮選時,對輕比重物質進行浮選時步驟109進一步包括步驟421 將輕比重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中步驟422 停滯5至30秒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沉降物被回收;步驟423 將從輕比重物質浮選池中打撈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步驟424 停滯至少5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懸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
當使用流動水槽進行一級浮選時,對中比重物質進行浮選時步驟109進一步包括步驟S431 將中比重物質放入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中,通過在流動水槽的出水端,設置水流分層器,將水流分成上層水流和下層水流,使漂浮物隨上層水流流出, 沉于水底沉降物隨下層水流流出;步驟S432 通過濾網回收隨下層水流流出的沉降物;步驟S433 將從中比重物質浮選流動水槽中流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步驟S434 停滯至少10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當使用流動水槽進行一級浮選時,對輕比重物質進行浮選時步驟109進一步包括步驟S441 輕比重物質放入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中,通過在流動水槽的出水端,設置水流分層器,將水流分成上層水流和下層水流,使漂浮物隨上層水流流出,沉于水底沉降物隨下層水流流出;步驟S442 通過濾網回收隨下層水流流出的沉降物;步驟S443 將從輕比重物質浮選流動水槽中流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步驟S444 停滯至少5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懸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上述步驟中S411 至 S413、S421 至 S423、S431 至 S432、S441 至 S442 為一級浮選步驟,S414 至 S415、S424 至 S425、S433 至 S434、S443 至 S444 為二級浮選步驟。上述水流分層器的縱截面為長方形、錐形或梭形,該水流分離器的寬度與水槽的內壁寬度相同,該水流分離器設置在水流的的半潛位置,從水流分配器上方流出的水流將浮于溶液表面的物質導出,進行下級浮選;從水流分配器下方流出的水流將沉底的物質導向一個濾網,從濾網上回收有用物質。上述的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中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 輕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可以是4個獨立的水池,也可以是少于4個水池,通過分時的方式來使用。同樣上述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和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也可以是2 個獨立的流動水槽,或分時使用1個流動水槽。在上述步驟中可連續進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打撈浮選池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或懸浮物質后,再回收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回收的方法例如可采用放水后將垃圾撈起,或采用水泵抽吸回收的方法。一級浮選中,將中等比重物質放入水中之后,盡快將浮于水面的物質即木質物質、 骨頭等撈出。撈出時間應約在30秒至1分鐘。因為骨頭、其他有機物等在吸足了水分之后也會沉入水底,混在沉底的塑料物質中,不好分離。在一級浮選之后,將木質材料、骨頭、其他有機物等分選出來之后,對木質材料、骨頭、其他有機物等的混合物質再進行一次浮選(二級浮選)。利用骨頭和其他有機物吸足水分之后會下沉,而木質材料始終浮于水面的特點,將木質材料與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分離。二級浮選時,浸泡時間可長一些,一般應在10分鐘以上。待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沉
11下去之后,再將浮在水面的木質材料撈出。然后將沉在水底的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撈起。 中比重物質經二級浮選后,可以基本將各類物質分開,可以分類利用。輕比重物質中主要由塑料袋、紙、布塊、小塑料片、塑料泡沫等構成。一級浮選時, 將全部輕比重物質倒入浮選池中。一般30秒之內,即將浮在水面的物質撈出。一般情況下,小塑片會在30秒鐘之內迅速沉入水底,紙、塑料袋、布塊、塑料泡沫、脫水后的菜葉等會浮于水面。將浮于水面的紙、塑料袋、布塊、塑料泡沫等撈出后,再將池底的塑料片撈出,或若干次浸泡輕比重物質之后,一次性將沉于池底的塑料片撈出。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之后,可即刻進行二級浮選。二級浮選可以在同一浮選池中進行,也可在另一浮選池中進行。優選的是在另一浮選池中進行。如果在同一浮選池中進行,需事先將一級浮選后沉于水底的塑料片撈出。將一級浮選撈出的浮于溶液表面的塑料袋、紙、菜葉等,即時放入二級浮選池中。 無論是什么紙質的紙張或布質材料在浸泡5分鐘以上都會沉底或半沉底。塑料袋和一些輕質塑料、塑料泡沫等始終浮于溶液表面。所以將一級浮選從水面上撈起的物質在二級浮選池中浸泡約5分鐘,待全部或大部分紙質、布質材料沉入池底或處于半沉懸浮狀態時,將浮于水面的塑料袋等物質撈出,隨后將紙質、布質材料另行撈出。對于塑料袋、塑料泡沫等物質可以自然風干,或進行二次脫水;對于二次浮選撈出的紙質物質、布塊等,最好進行二次脫水。由于輕比重物質中還包括一些脫水有機物,如干菜葉等,二級浮選如果浸泡時間較長,這類有機物物也會在吸足水分后沉底或成為懸浮物,而與沉底的紙張或懸浮的紙巾混在一起,不易分離。為此可以進行第三次浮選(三級浮選)。在進行三級浮選的情況下, 二級浮選的時間應短一些,一般應不超過5分鐘,即將二級浮選漂浮物打撈出來,放入三級浮選池中進行浮選。三級浮選可以浸泡5分鐘至2小時。有關有機物和紙巾會沉底或成為懸浮物,塑料袋和一些輕質塑料、塑料泡沫等在2個小時內始終浮于溶液表面。分別打撈三級浮選的漂浮物和沉底或懸浮物質。浮選出的輕比重物質,塑料袋、塑料泡沫等物質,可用于裂解爐的原料,裂解還原為石油等,紙質、布質等材料可以用于造紙等,有機物和紙巾等可以用于堆肥、或制造沼氣。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垃圾處理系統框架圖,垃圾處理系統包括垃圾破碎裝置501,用于將垃圾破碎;垃圾脫水裝置502,設置于垃圾破碎裝置之后,用于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垃圾風選裝置503,設置于垃圾脫水裝置之后,用于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風選,選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并將其中的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再次進行風選;垃圾浮選裝置504,設置于垃圾風選裝置之后,用于對風選分出的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進行浮選。垃圾處理系統可使用傳送裝置來搬運垃圾。如圖6所示,傳送裝置601可設置于垃圾破碎裝置501之前,以及垃圾破碎裝置502與垃圾脫水裝置503之間,傳送裝置601可以是傳送帶。在本發明一優選實施例中,傳送裝置601的傳送帶可以是磁性橡膠材料,可以將垃圾中的含鐵金屬從垃圾中分選出來,尤其是鐵皮的或含鐵的電池分選出來,以免隨垃圾處理造成電池污染。每個傳送裝置601的下方可設置一固定刮板602,在刮板602下方可設置收納容器,這樣可以將垃圾中的金屬物質分離出來,進行回收。傳送裝置601的傳送帶上可設有一限高擋板,將垃圾攤平,以使其均勻地進入下一處理裝置。設置于垃圾破碎裝置 501之后的磁選裝置可將垃圾破碎后暴露了出來的原存在于某些物品內部的含鐵金屬物質分檢回收。如果傳送裝置601的傳送帶較長,會耗費較多的磁性橡膠傳送帶,并且在長距離運輸途中,被吸附金屬物質可能會在未到達刮板602時脫落。如圖7所示,本發明的又一實施例很好的克服了上述問題。傳送裝置601的傳送帶為普通傳送帶,傳送帶的尾端聯接1 獨立的磁選裝置,如具有磁性傳送帶的傳送裝置603,傳送裝置603上同樣設置有刮板602。本發明的垃圾處理系統中的垃圾破碎裝置501,可由至少一臺絞切機組成,或由至少一臺沖擊破碎機和至少一臺剪切破碎機組成。垃圾脫水裝置502是電加熱裝置、干燥熱空氣加熱裝置、利用工廠余熱或廢熱加熱裝置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的電加熱裝置為微波加熱裝置、紅外加熱裝置、電爐加熱裝置或燈泡加熱裝置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垃圾脫水裝置還進一步包括紫外燈照射裝置。如圖8所示,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垃圾風選裝置503包括風機802、風選通道801、 收集容器803至809。風機802將從風選通道801的垃圾投放口 8011投下的垃圾沿風選通道吹出一段距離,不同比重的物質會落入不同的收集容器,例如重比重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3,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4,中比重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5,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6,輕比重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7,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8,粉塵落入收集容器809,風選通道 801的末端可設置濾網8012來過濾粉塵。可將分別落入收集容器804、806、808中的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分別從垃圾投放口 8011投入,以將混合物質進一步分離。重比重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3、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4以及中比重物質落入收集容器805的底部可為傾斜底,并在最低處設置開口,開口下方可以設置將混合物質進一步分離的風選設備,也可以使用傳送帶運輸上述混合物質到下一級風選設備。本發明垃圾處理系統的浮選裝置504包括至少一個浮選池,用于將垃圾風選裝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容置在浮選溶液中,以將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不同物質分離,浮選池的深度應為30厘米以上;至少一個打撈裝置,用于分別分層打撈浮選池中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需進行2次浮選,即一級浮選和二級浮選,浮選池可包括 至少一個一級浮選池,用于將垃圾風選裝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容置在浮選溶液中,以將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不同物質分離;至少一個二級浮選池,用于進一步分離從一級浮選池打撈出的中比重物質漂浮物和輕比重物質漂浮物中的不同物質。其中,一級浮選池包括一個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和一個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二級浮選池包括一個中比重物質漂浮物二級浮選池,用于容置一級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漂浮物,以將其中不同物質分離;以及一個輕比重物質漂浮物二級浮選池,用于容置一級浮選出的輕
13比重物質漂浮物,以將其中不同物質分離。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一級浮選裝置可為至少一個一級浮選流動水槽,如圖10 所示,流動水槽110的出水端具有一水流分層器111,水流分層器111將出水端流出的水流分成上層水流和下層水流,水流分層器111設置在液面5厘米以下,并距水槽槽底5厘米之上,水流分層器111的縱截面為長方形、錐形或梭形,流動水槽進一步包括一個流動水槽延伸部112,接合于水流分層器110的末端和水流分層器111以上的流動水槽側壁末端,用于引出上層水流。浮選池作為二級浮選池,用于將從流動水槽延伸部隨上層水流流出的漂浮物進一步分離。垃圾處理系統中的打撈裝置,用于打撈被上述浮選池和浮選流動水槽分類的垃圾,打撈裝置可包括浮選池漂浮物打撈裝置,漂浮物打撈裝置包括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中的一種,上層網篩活動地設置在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液面至少5厘米以下離池底至少10厘米以上的地方,上層網篩面積與水池液面面積相等,上層網篩或還包括若干豎立的短柱形物,用于拉掛漂浮的垃圾,的上層網篩還進一步包括一個豎立的擋板,設置在上層網篩的末端,用于在上層網篩拉動漂浮垃圾時,檔推漂浮垃圾,刮片或撈斗活動地設置在浮選池大致與液面平行的位置,其下沿伸入液體表面之下至少5厘米,其上沿高出液面至少5厘米,可以從浮選池的一端滑動到浮選池的開口端,其長度與浮選池的開口端的寬度相等;浮選池懸浮物打撈裝置,懸浮物打撈裝置包括撈鉤、笊籬、抓斗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活動地設置在二級浮選池上方,需要時伸入浮選池中撈取垃圾;浮選池沉降物打撈裝置,沉降物打撈裝置包括底層網篩,底層網篩活動地設置在一級浮選池池底或在離池底5厘米以上并在距上層網篩至少5厘米以下的地方,底層網篩的網眼小于1平方厘米并大于0. 1平方厘米;流動水槽沉降物打撈裝置,流動水槽沉降物打撈裝置包括一濾網,濾網設置于水流分層器出水端的下層水流出水口的下方,用于過濾流動水槽出水端流出的下層水流。如圖9所示,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可包括池體本體901和延伸池體902,池體本體901為正方體或長方體,深度不小于30厘米,其中一圍壁略低于其他圍壁,形成一個開口,延伸池體在開口處與池體本體接合。在開口兩側的圍壁和延伸池體上從左端至右端水平或傾斜的平行設置兩條滑軌903、904,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的兩側端聯接在滑軌903、 904上,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下端設置在浮選池液面之下至少5厘米以下,距池底至少5厘米之上的位置。在打撈之前收備在池體本體相對開口端的圍壁的收藏凹陷中,以刮片905 為例,刮片905可為可撓性橡膠,刮動漂浮物時,可稍微向凹陷906傾斜,延伸池體902也可以是傾斜的,以防止浮選液一出。刮片905可沿轉軸907、908轉動達到與滑軌903、904平行的角度后收納在凹陷906中。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還包括傳動裝置,通過鏈條、皮帶或鋼纜聯動方式中的一種來回拉動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在滑軌上來回移動。一級浮選池的傳動裝置還包括至少四條垂直吊纜,用以吊升和沉降底層網篩。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的液面高度不低于池體本體較低的一個圍壁的高度。一級浮選中,將中等比重物質放入浮選池中之后,盡快將浮于水面的物質即木質物質、骨頭等撈出。撈出時間應約在30秒至1分鐘。因為骨頭、其他有機物等在吸足了水分之后也會沉入水底,混在沉底的塑料物質中,不好分離。在一級浮選中,使用浮選池時,通過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將中比重物質中的木質材料、骨頭、其他有機物等分選出來之后,對木質材料、骨頭、其他有機物等的混合物質再進行一次浮選(二級浮選)。使用浮選流動水槽則時隨上層水流流出的木質材料、骨頭、其他有機物等漂浮物可直接進入二級浮選池。利用骨頭和其他有機物吸足水分之后會下沉, 而木質材料始終浮于水面的特點,將木質材料與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分離。二級浮選時, 浸泡時間可長一些,一般應在10分鐘以上。待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沉下去之后,再通過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將浮在水面的木質材料撈出。然后將沉在水底的骨質材料和其他有機物撈起。中比重物質經二級浮選后,可以基本將各類物質分開,以分類利用。輕比重物質中主要由塑料袋、紙、布塊、小塑料片、塑料泡沫等構成。一級浮選時, 將全部輕比重物質倒入一級浮選池、一級浮選流動水槽中。一般30秒之內,通過上層網篩、 刮片或撈斗將浮在水面的物質撈出,一級浮選流動水槽則是從流動水槽延伸部流出。一般情況下,小塑片會在30秒鐘之內迅速沉入水底,紙、塑料袋、布塊、塑料泡沫、脫水后的菜葉等會浮于水面。將浮于水面的紙、塑料袋、布塊、塑料泡沫等撈出后,再通過底層網篩將池底的塑料片撈出,可或若干次浸泡輕比重物質之后,一次性將沉于池底的塑料片撈出。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之后,可即刻進行二級浮選。二級浮選可以在同一浮選池中進行,也可在另一浮選池中進行。優選的是在另一浮選池中進行。如果在同一浮選池中進行,需事先將一級浮選后沉于水底的塑料片撈出。將一級浮選撈出的浮于溶液表面的塑料袋、紙、菜葉等,即時放入二級浮選池中。 無論是什么紙質的紙張或布質材料在浸泡5分鐘以上都會沉底或半沉底。塑料袋和一些輕質塑料、塑料泡沫等始終浮于溶液表面。所以將一級浮選從水面上撈起的物質在二級浮選池中浸泡約5分鐘,待全部或大部分紙質、布質材料沉入池底或處于半沉懸浮狀態時,通過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將浮于水面的塑料袋等物質撈出,隨后通過撈鉤、笊籬或抓斗將懸浮的紙質、布質材料另行撈出。對于塑料袋、塑料泡沫等物質可以自然風干,或進行二次脫水; 對于二次浮選撈出的紙質物質、布塊等,最好進行二次脫水。由于輕比重物質中還包括一些脫水有機物,如干菜葉等,二級浮選如果浸泡時間較長,這類有機物物也會在吸足水分后沉底或成為懸浮物,而與沉底的紙張或懸浮的紙巾混在一起,不易分離。為此可以進行第三次浮選(三級浮選)。在進行三級浮選的情況下, 二級浮選的時間應短一些,一般應不超過5分鐘,即將二級浮選漂浮物打撈出來,放入三級浮選池中進行浮選。三級浮選可以浸泡5分鐘至2小時。有關有機物和紙巾會沉底或成為懸浮物,塑料袋和一些輕質塑料、塑料泡沫等在2個小時內始終浮于溶液表面。分別打撈三級浮選的漂浮物和沉底或懸浮物質。本發明垃圾處理系統的打撈裝置還可包括抽水機,用于抽取經底層網篩打撈后, 沉降于一級浮選池池底的物質,以及沉降于二級浮選池池底的物質。本發明可以用于大型垃圾處理廠,也可用于垃圾站,甚至生活小區的垃圾收集點。 尤其在垃圾站和生活小區中使用時,本發明的垃圾處理裝置可以小型化、封閉化。其中風選可在封閉的風選裝置中完成,粉塵不會因風選而飛揚,影響垃圾處理環境。浮選水可采用城市中水,并經多次使用后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不用專門設置污水處理裝置。生活垃圾的及時處理,使垃圾的腐敗程度不高,有利于徹底消滅細菌,并且脫水處理時不產生太多的臭氣。脫水也可在封閉的脫水裝置中進行,收集脫水處理產生的氣體,經通入清潔水池過濾后排放,可基本消除了臭氣,不會污染小區空氣。清潔水池中的水經反復使用變臟后,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少量垃圾處理便于人工輔助分檢,可將生活垃圾精細分類,有利資源徹底回收利用。從生活垃圾分選出來的有機物、殘渣物等可以就地放人當地的沼氣池,產生的沼氣可用于垃圾脫水處理的輔助或補充熱源。沼氣液可就地用于小區綠化的肥料。生活垃圾中的有機物、殘渣物的就地消化,減少了垃圾的運輸量,節省了運輸的能源消耗。分類后的垃圾不必先運到垃圾處理廠,分類處理后再轉運垃圾資源需求廠家,可直運有關廠家,從而減少了轉運路程,節省了運輸能耗。運輸未經處理的生活垃圾,尤其是腐敗程度很高的垃圾, 運經城市時,亦會給城市造成一定的空氣污染和/或細菌、病毒污染,在垃圾產生后第一時間將垃圾消毒處理,有利于防止細菌、病毒的產生和傳播。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垃圾破碎;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第一次風選,將所述垃圾分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將所述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 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分別進行第二次風選,將其分為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 輕比重物質、粉塵;將所述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中比重物質,與所述第一次風選和第二次風選選出來的輕比重物質分別放入溶液中進行浮選,以將其中的不同物質進一步分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垃圾破碎為一次破碎步驟, 或分為沖擊破碎和剪切破碎兩個步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垃圾破碎之前,對垃圾進行至少一次磁選。
4.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垃圾破碎之后,對所述垃圾進行至少一次磁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脫水采用電加熱方式、干燥熱空氣加熱方式、煤氣或沼氣加熱方式、利用工廠余熱或廢熱加熱的方式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
6.權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所述的電加熱方式為微波加熱方式、紅外加熱方式、電阻絲加熱方式或燈泡加熱方式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
7.如權利要求1、5、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行所述脫水步驟同時進行殺菌消毒,所述殺菌消毒利用脫水的溫度,和/或紫外燈光進行。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選包括對所述的中比重物質和所述輕比重物質分別進行一級浮選,所述一級浮選方法包括 將所述中比重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中,停滯5秒至1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將所述輕比重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中,停滯5至30秒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沉降物;對所述一級浮選打撈出的所述漂浮物質進行二級浮選,所述二級浮選包括 將從中比重物質浮選池中打撈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停滯至少10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將從輕比重物質浮選池中打撈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停滯至少5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懸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撈沉于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溶液底層的沉降物包括,采用濾網打撈的方法過濾掉沉于池底的殘渣物。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選包括對所述中比重物質和所述輕比重物質分別進行一級浮選,所述一級浮選方法包括將合并后的所述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放入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和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流動水槽中,通過在所述流動水槽的出水端,設置水流分層器,將水流分成上層水流和下層水流,使漂浮物隨上層水流流出,沉于水底沉降物隨下層水流流出至濾網上回收;對所述一級浮選中隨上層水流流出的所述漂浮物質進行二級浮選,所述二級浮選包括將從中比重物質浮選流動水槽中流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中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停滯至少10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將從輕比重物質浮選流動水槽中流出的漂浮物質放置在輕比重物質二級浮選池中,停滯至少5分鐘后,分別依次打撈浮在溶液上層的漂浮物質、懸浮物質和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
11.如權利要求8或10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連續進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打撈所述浮選池溶液中的漂浮物質和/或懸浮物質后,再回收沉于溶液底層的物質,所述回收采用放水后回收或抽吸回收的方法。
12.如權利要求8、9或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選池是至少一個浮選池。
13.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處理系統包括垃圾破碎裝置,用于將垃圾破碎;垃圾脫水裝置,設置于所述垃圾破碎裝置之后,用于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垃圾風選裝置,設置于所述垃圾脫水裝置之后,用于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風選,選出重比重物質、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與粉塵的混合物質以及粉塵;并將其中的重比重物質和中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的混合物質、輕比重物質和粉塵的混合物質再次進行風選;垃圾浮選裝置,設置于所述垃圾風選裝置之后,用于對風選分出的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進行浮選。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處理系統還包括至少一傳送裝置,設置于所述垃圾破碎裝置之前和/或所述垃圾破碎裝置與垃圾脫水裝置之間;至少一磁選裝置,設置于所述垃圾破碎裝置之前和/或所述垃圾破碎裝置與垃圾脫水裝置之間,所述磁選裝置是所述傳送裝置本身或聯接在所述傳送裝置尾端的獨立磁選裝置。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垃圾磁選裝置為磁性橡膠傳送帶。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垃圾破碎裝置,由至少一臺絞切機組成,或由至少一臺沖擊破碎機和至少一臺剪切破碎機組成。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脫水裝置是電加熱裝置、 干燥熱空氣加熱裝置、煤氣或沼氣加熱裝置、利用工廠余熱或廢熱加熱裝置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所述的電加熱裝置為微波加熱裝置、紅外加熱裝置、電爐加熱裝置或燈泡加熱裝置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脫水裝置還進一步包括紫外燈照射裝置。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選裝置包括至少一個浮選池,用于將所述垃圾風選裝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容置在浮選溶液中,以將所述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不同物質分離;至少一個打撈裝置,用于分別分層打撈所述浮選池中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浮選池包括至少一個一級浮選池,用于將所述垃圾風選裝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容置在浮選溶液中,以將所述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中的不同物質分離;至少一個二級浮選池,用于進一步分離從所述一級浮選池打撈出的中比重物質漂浮物和輕比重物質漂浮物中的不同物質。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浮選池包括一個中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和一個輕比重物質一級浮選池;所述二級浮選池包括一個中比重物質漂浮物二級浮選池,用于容置一級浮選出的中比重物質漂浮物,以將其中不同物質分離;以及一個輕比重物質漂浮物二級浮選池,用于容置一級浮選出的輕比重物質漂浮物,以將其中不同物質分離。
23.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選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一級浮選流動水槽,所述流動水槽的出水端具有一水流分層器,所述水流分層器將所述出水端流出的水流分成上層水流和下層水流,所述水流分層器設置在液面5厘米以下,并距所述水槽槽底5厘米之上,所述水流分層器的縱截面為長方形、錐形或梭形, 所述流動水槽進一步包括一個流動水槽延伸部,接合于所述水流分層器的末端和所述水流分層器以上的流動水槽側壁末端,用于引出所述上層水流;所述浮選池為二級浮選池,用于將從所述流動水槽延伸部隨上層水流流出的漂浮物進一步分離。
24.如權利要求20或23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撈裝置包括浮選池漂浮物打撈裝置,所述漂浮物打撈裝置包括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中的一種;所述上層網篩活動地設置在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液面至少5厘米以下離池底至少10厘米以上的地方,所述上層網篩面積與水池液面面積相等,所述上層網篩或還包括若干豎立的短柱形物,用于拉掛漂浮的垃圾,所述上層網篩或還進一步包括一個豎立的擋板,設置在所述上層網篩的末端,用于在所述上層篩拉動漂浮垃圾時,檔推所述漂浮垃圾;所述刮片或撈斗活動地設置在所述浮選池大致與液面平行的位置,其下沿伸入液體表面之下至少5厘米,其上沿高出液面至少5厘米,可以從浮選池的一端滑動到所述浮選池的開口端,其長度與所述浮選池的所述開口端的寬度相等;浮選池懸浮物打撈裝置,所述懸浮物打撈裝置包括撈鉤、笊籬、抓斗中的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活動地設置在二級浮選池上方,需要時伸入浮選池中撈取懸浮物或柔性物質;浮選池沉降物打撈裝置,所述沉降物打撈裝置包括底層網篩,所述底層網篩活動地設置在一級浮選池池底或在離池底5厘米以上并在距所述上層網篩至少5厘米以下的地方, 所述底層網篩的網眼小于1平方厘米并大于0. 1平方厘米;流動水槽沉降物打撈裝置,所述流動水槽沉降物打撈裝置包括一濾網,所述濾網設置于所述水流分層器出水端的下層水流出水口的下方,用于過濾所述流動水槽出水端流出的下層水流。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包括池體本體和延伸池體,所述池體本體為正方體或長方體,深度不小于30厘米,其中一圍壁略低于其他圍壁,形成一個開口,所述延伸池體在所述開口處與所述池體本體接合,在開口兩側的圍壁和延伸池體上水平或傾斜的平行設置兩條滑軌,所述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的兩側端聯接在滑軌上,其下端設置在浮選池液面之下至少5厘米以下,距池底至少5厘米之上的位置,在打撈之前收備在所述池體本體相對開口端的圍壁的收藏凹陷中;所述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還包括傳動裝置,用于通過鏈條、皮帶或鋼纜聯動方式中的一種來回拉動所述上層網篩、刮片或撈斗在所述滑軌上來回移動;所述一級浮選池還具有至少四條垂直吊纜,用以吊升和沉降所述底層網篩; 所述一級浮選池和二級浮選池的液面高度不低于所述池體本體較低的一個圍壁的高度。
26.如權利要求M所述的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撈裝置進一步包括抽水機,用于抽取經所述底層網篩打撈后,沉降于所述一級浮選池池底的物質,以及沉降于所述二級浮選池池底的物質。
全文摘要
本發明關于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及其裝置,該方法包括將垃圾破碎;將破碎后的垃圾脫水;對脫水后的垃圾進行風選,將所述垃圾分為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粉塵及其它們之間的混合物;將混合物再次風選,將其分為重比重物質、中比重物質、輕比重物質、粉塵;將所述風選出來的中比重物質和輕比重物質分別放入溶液中進行浮選,以將其中的不同物質進一步分離。本發明提供的垃圾處理裝置包括垃圾破碎裝置;垃圾脫水裝置;垃圾風選裝置,垃圾浮選裝置。本發明垃圾處理方法和裝置可以將最難處理的生活垃圾、醫用垃圾處理分類回收利用,解決了垃圾污染、占地的問題。
文檔編號B09B3/00GK102225416SQ20111009374
公開日2011年10月26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14日
發明者崔稷寧 申請人:崔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