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背景技術目前,我國不同地區的飲用水水源,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病菌、病毒、病原蟲及化學物質如氰化物、酚等有機化合物的污染,同時還含有一定些對人體有害的正、負離子等,所以對于飲用水、飲料和食品工業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都必須經過凈化處理。在我國,對飲用水的凈化處理,大多數都采用傳統的液氯、次氯酸鈉和漂白粉以及臭氧消毒凈化法。用氯化法消毒、凈化飲用水時,凈化處理后的水中會不同程度含有四種三囟甲烷,即氯仿、一溴二氯甲烷、二氯二溴甲烷、溴仿。而國外生物實驗現已證明某些囟化烴在劑量較大時顯現出致癌作用,因此飲用水中殘存囟化烴的問題,目前在國外已引起人們的嚴重關注。而我國某些水源凈化處理部門,當水源的水質較差時,往往采用增加氯的投加量的手段進行處理,這樣氯化后的水中殘存的囟化烴量增大,對人體更為有害。目前,國內為改善人們的飲用水的處理方法,采取較多的方法是將水經臭氧消毒后,再用濾膜將其過濾成純凈水,再灌裝后出售,這種純凈水由于過濾精度太高,將水中所有的有益離子一起過濾掉了,因而長期飲用這種水對人體也是極為有害的。
另外,對于一些住宅小區或高樓,為解決水壓問題,需配備分質供水或二次給水,而這種分質供水或二次給水,由于水中殘存的消毒劑基本上已分解完,而對分質供水或二次給水的污染問題無法起到消毒處理作用。因此,對分質供水或二次給水的深度處理可能今后會成為住宅小區競爭極為有力競爭手段,而目前,在國內尚未有同類技術。
本實用新型的公開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一種可對自來水進行深度處理、減除微污染、而又保留水中有益離子、可直接達到飲用水標準的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如下措施來實現
一種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分為加藥混合段I、分離段II和收渣段III;其中加藥混合段I設有加藥室和電控室;在分離段II至少設有一級過濾室和清水室。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有技術具有如下優點1、本實用新型在加藥室內采用蘭泰公司生產的凈水寶作為澄清、消毒水的藥劑,再通過分離段的過濾室對水過濾,可將微污染水處理成清水;并可對微污染進行深度處理,通過分離段的超濾可將粗過濾的水凈化為天然凈化水,可保留水中的必須的微量元素。
2、本實用新型處理水時,可產出生活飲用水和天然凈化水,其產出的天然凈化水可達直接飲用標準,其灌裝5加侖桶的成本是純凈水成本的1/10。
3、本實用新型還可處理地下含氟水,當地下水含氟量達1-4mg/L時,采用該機可減除70-80%的氟含量,使之達到≤1.0mg/L的標準。
4、本實用新型可適用于農村的江、河、湖水、澇壩水、雨水、冰雪水及窖水處理;也可適用于國防基地、野外施工、抗洪賑災及海島、沿海地區的苦咸水處理。
圖面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
圖1-加藥室2-電控室3-過濾室4-清水室5-超濾凈水室 6-水、電進口及排渣口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還將結合附圖實施例作進一步詳述參照
圖1,一種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分為加藥混合段I、分離段II和收渣段III;其中加藥混合段I設有加藥室1和電控室2;在分離段II至少設有一級過濾室3和清水室4。另在分離段II的清水室4下部還可設有超濾凈水室5。在過濾室3內放有公知的精濾袋作過濾用。在超濾凈水室5內放有公知的超濾裝置作超濾用。
權利要求1.一種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分為加藥混合段I、分離段II和收渣段III;其中加藥混合段I設有加藥室(1)和電控室(2);在分離段II至少設有一級過濾室(3)和清水室(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分離段II的清水室(4)下部還可設有超濾凈水室(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過濾室(3)內放有精濾袋作過濾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超濾凈水室(5)內放有超濾裝置作超濾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來水深度處理裝置,該裝置分為加藥混合段I、分離段II和收渣段III;其中加藥混合段I設有加藥室和電控室;在分離段II至少設有一級過濾室和清水室;本實用新型可對自來水進行深度處理、減除微污染、而又保留水中有益離子、可直接達到飲用水標準。
文檔編號C02F9/02GK2519805SQ0126595
公開日2002年11月6日 申請日期2001年11月26日 優先權日2001年11月26日
發明者王祖薇, 林禾杰 申請人:王祖薇